林凌目光一滞。
比起别人不大懂这种包装会是放什么东西,看多了电视剧和商场的林凌可是太清楚了!
不是戒指就是首饰之类的物品。
“你......什么时候准备的?”
楚义微微一笑,打开盒子,把钻石戒指给林凌戴上无名指。
戒指越有一克拉那么大,在光的映照下闪过漂亮的彩光,让人心醉神迷。
“我在省城逛市场,看到有的人会给媳妇买,我心想,我媳妇这么漂亮,别人有的,她也得有啊!”
“所以,就给你买了。”
楚义捧着她的手,只觉得这钻戒在自己媳妇的手上,那叫一个好看。
就像是天生应该戴钻戒一样。
“花了不少钱吧?”
林凌斜他一眼,眼中满是情意。
楚义咧嘴笑,“也没有,就是你给我的钱,都没剩了。”
林凌僵住。
楚义出门的时候,她可是给了两万块的,为的就是防止钱不够影响装修。
难怪楚义只给她看装修的账本,没把剩下的钱还给她。
她还以为是这狗男人有别的用途,没想到是换了这么个钻戒。
“就这?”
“这就一万块了?”
林凌有些心痛。
刚才收到戒指有多高兴,现在就有多气愤。
一万块能买多少东西了!够她在县城再开两个卤味店。
“不是......”楚义有些心虚,“剩下的,我还给你买了金镯子和金项链金耳环,也给娘买了个金镯子......”
“东西呢?”
林凌摊手,眼中闪烁着怒火。
楚义叹气,“在家里。”
本来还以为能留着,以后慢慢拿出来哄媳妇。
没想到媳妇不好忽悠。
“哼!”
“下次不许这样了,我要是想买首饰,我就自己买了,不当吃不当喝的玩意,要是金条的话还可以考虑一下。”
林凌太清楚了,首饰这种东西,一买来就是降值,就像落地的汽车一样。
而且还要费心保养,她又不看重这些,多少觉得有些亏。
“我看别人的媳妇都有,就想给你也买......”楚义低垂着眼眸,语气低落,有些委屈。
林凌莫名感觉站在自己面前的不是一个壮汉,而是一只被欺负了的小狗。
直接的反应就是,她上手揉了一把男人的头发,软乎乎的。
“我知道你想对我好。”
“没关系,下次给我买金条,我会更高兴的!”
楚义点点头,算是被哄好了。
林凌倒是计算着,该买点什么送男人,让他也高兴一下。
“虽然花了我的钱有点不大高兴,但我还是很喜欢你送的戒指的。”
林凌亲了他一口,对准嘴唇嘬下去。
楚义肉眼可见的情绪好转,脸上有了笑容,两颊红扑扑的,连耳朵都跟着红透了。
“媳妇你高兴就好!”
这说明他的戒指还是有用的吧?
林凌点头,牵起男人的手。
“回家吧,下午还要接着挣钱呢。金条可不便宜,你得更加努力了!”
楚义默默记在心里,媳妇喜欢金条。
回到家,林凌立马收缴了楚义买的金饰,还挺多的,好几件。
她当即就把最粗的那个金镯子拿了出来,放在抽屉里。
之前大宝生日的时候,承诺要给姑姑买一个大金镯子,这不就送上门了?
虽然花的还是她的钱......
连着忙碌了一阵子,来拍照的人陆续少了。
也是,县城就这么点人,哪怕栓子等人再努力派发传单做宣传,不舍得花钱拍照的人就是不会花钱,所以他们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楚义不再让栓子他们出去,整体就在小楼里歇着,提前开始放假了。
拿来放钱的漆料桶已经被装满了,一直靠用盖子压着。
楚义把相机收起来,不再生意,所以今儿他们都在数钱。
二楼大厅旁边的空地被征用了,茶几被推到一边去,留下大片的空位。
几个大男人就这么大喇喇坐下了,开始数钱。
以十张为一个单位,不同的货币分开放置,数够十张了就用皮筋绑起来。
幸好是拍照一张就要两块钱,所以毛票比较少,不然他们的工作量还会更大。
数了一整个下午,才算是把事情搞完。
楚义之前都靠胶卷数来算钱,所以攒下来的现金就比较多。
忙活这段时间,一共挣了三千七,比他想象的要少一些。
但在这个时候,不到两周的时间能挣来三千七百元,那简直是不敢想的。
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才百来块。
玉田县的工资高,那是因为这是县城,相对发达,而且他们这边离省城近,运输也方便,所以工厂福利好。
县下属的小镇,还有偏远一些的县城,待遇就没这么好了。
“之前说好了,我拿一半,另一半给你们分。”
楚义算着钱,打算只拿一半。
栓子几人吓了一跳。
“楚哥,你说啥呢!”
“是啊,咱们这不是给你帮忙吆喝几声吗,怎么能要钱呢!”
“就是,这相机是你的,拍照也是你在干,我们就是出门说了几句话,哪能要你的钱!”
“这次你带我们出省城,没少花钱,我们都已经很不好意思了。”
“我们这些天都打听了,别家的工程队,可没有包汽车票的,就算有住宿,也不像咱们休息的那么好......”
栓子活泛,所以他这些天在县城也没少打听,就想着帮楚哥揽一点生意,没想到意外从别人口中知道了其他工地的待遇。
包汽车票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顶多借给你,回头在工资上扣掉。
可楚哥呢?包了来回车票,完全没跟他们说过。
更别提住宿了,普通的工人就是住工地的大棚,而且还是大通铺,十几个人一起挤着睡。
而楚哥给的呢?租了房子,每天都能有热水澡,吃的喝的和零食,再周到不过了。
“你们......这是和我生分了?”
楚义板着脸,不大高兴。
栓子连忙摇头:“没有,楚哥,可是这事儿,我们真不能要。”
竹子看别人都这样坚决了,只好跟着出声:“是啊,楚哥,你看拍照是你在干,洗照片我们也不会,那相机和胶卷也是你出的,我们就帮着说说话发传单,哪有拿一半的道理。”
其他几人纷纷点头。
这钱,他们受之有愧。
楚义看了几人一眼,一一看过去。
“既然这样的话,就按兼职吧,行吧?”
“凑个整,一人一百,就当是年前红包了!”
几人面面相觑,有些犹豫。
楚义给一半的话,他们是真不敢收。
毕竟住的地方都是人家的,而且这阵子住在林凌这,每天吃好喝好的,唯一的活动就是出门发传单,但也不费什么力气。
来城里个把月,身上都涨不少肉了,说他们是来干活的,家里估计都不信。
“快点啊,不然我真不给了!”
楚义玩笑一般,催促了一声。
栓子主动拿了过去,他算是看出来了,不拿的话楚哥以后估计不敢使唤他们了。
“谢谢楚哥!”
“谢谢......”
其他人也跟着学。
不知怎的,原先栓子是他们这群人里比较边缘的,因为他身体弱,家里也穷,属于没人愿意嫁给他的那种。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娶上媳妇后,栓子变了很多。
有人暗戳戳想,大概是因为栓子娶的是楚哥的堂妹。
虽说从婶子那一辈断了亲,但他们小辈之间又没有仇怨,多少有点面子情,所以还是会关照的。
没瞧见栓子顺杆爬,借着他媳妇的名义,来城里好几趟了吗?
“楚哥大气!”
竹子心里有点不得劲,是最后一个去拿的。
这种从别人手上拿钱的姿态,真不好看。
本来能有近两千块分的,到手起码一人四百,可惜栓子多嘴,害得他少了三百块钱。
别人不知道,但他可是猜到了。
这次去省城,和别的工程都不大一样,也没见东家来检查。
明显那房子和楚义有些渊源,没看他那样上心,经常他们走了,楚义还留在房子里干活,这姿态根本不是给东家干活,更像是自己的房子......
那么大的房子,听说要近百万,真的是楚义和林凌的吗?
竹子心里五味陈杂。
......
“今天你们可以先回村里了,下午我带你们一起去百货大楼,看看有什么要买的,可以买点给家里的姐妹和父母长辈,想买年货也是。”
“正好,不用动用存折和现金了,就用这一百块!”
楚义笑眯眯地,感觉有些巧了。
“那可好!”
栓子立马拍掌,一脸欢喜。ΗtτPS://Www.sndswx.com/
“我早就想去百货大楼了,听说那里边什么都有,嫂子的货也在那边卖呢!”
“真的啊?”
“那可不,我跟别人打听来的!”
“嫂子这么厉害?都能和百货大楼谈合作了?”
众人齐齐看向楚义。
他摇摇头,媳妇好像和他说过这里边的事。
“不是合作,那柜台是租的。”
“还能租?那也很了不起!”
“不说这些,你们收拾一下,赶紧出门吧!再晚点就来不及今天回去了。”
......
楚义带着人浩浩荡荡地走了,家里却迎来了别的人。
“三弟,三弟妹,还有佳轩,你们怎么来了?”
楚仁和刘雪梅可是有段时间没见面了。
进入冬天后,夫妻俩忙着生意,连带佳轩也不怎么出来玩了。
“有点事情。”
刘雪梅笑容尴尬,但看得出来没有以前的疏离了。
楚仁开门见山,“我们打算换个房子,新房子已经看好了,就是暂时还得收拾两天,想暂时住在你们这边。”
“不知道方不方便......”
“这样啊。”
林凌有些疑惑。
但很快就得知了实情。
楚仁夫妻俩虽然有换房子的打算,但是年前也没打算折腾。
只是,那房东出嫁的闺女看他们做生意挣钱了,好几次撺掇老太太涨房租,这次更是狮子大开口想要翻倍,楚仁俩口子自然不乐意,威胁说要租给别人,催着他们走。
无奈之下,楚仁只能抓紧看房子,这才蜇摸了一间更好的房子,但是那房子的租期还差几天,所以暂时住不进去。
“是哪边的房子?”
“离你们这边更近一点,就在河对面,过个桥就能上学,到时候佳轩也能和他的同学作伴。”
“那以后出摊能方便吗?”
楚仁的粥摊那小推车,要过桥恐怕不方便吧?
“还行,那石桥挺宽敞的,而且那边人也多,去市场有另一条许路,更近一点。”
林凌点点头,听他的形容,这位置倒是不错。
之前楚仁租的地方,在学校另一边校门口,虽然看似近,但饶了一个大弯,串门也不方便。
“这回房东的性子咋样?”
有了前车之鉴,这次可要好好把关。
“是个老太太,我看她家里三个儿媳妇都挺孝顺的,一家人很是和气,而且房子也干净,所以才定下来。”
说起这个,楚仁面上有些得意。
有了之前的教训,这次他可是着重观察,特地和人打听了房东一家的事情。
“三个儿媳妇?”
林凌想起了一个人。
“那老太太是不是经常拿着一个拐杖?但她走路一点没影响?”
“对对对!她说那拐杖是她大儿子给买的,嘴上说大儿子嫌弃她腿脚不好,但又经常炫耀。”
林凌憋笑,“那老太太我认识,是姓隆对吧?”
“你、你咋知道!”
楚仁大为震惊。
林凌现在还兼职当神算子吗?
“你可以放心,那家人的品格确实不错。”
“如果有空房的话,我也看一看。”
“你也......”楚仁话赶话,说到一半才发觉不对。
“给员工租的,有对夫妻,分在奶茶店和卤味店,总不好让他们分开住。”
“原来是这样。”楚仁恍然。
一番交谈,楚仁夫妻就把自己的东西搬过来了。
小推车暂时放在后院,也不影响什么。
夫妻俩在县城住了一段时间,神奇的没添置多少东西。
也是,都忙着做生意了。
第二天,林凌去桥头那边,给范嫂夫妻俩定下了一个房子。
是个大单间,有个炉子可以做饭,院子里有个茅厕。
林凌看着感觉一般,但范嫂很满意。
“这房子好的很,还有炉子能烧水,比我们村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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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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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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