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都还在大厅吃早饭。
林凌和楚义已经解决了早餐,收拾好着装准备出门了。
“楚生楚太,你们这是要去哪啊?”
昨天老板娘显然是失态了,但她很快就调整好情绪,今天又恢复热情的态度了。
林凌倒是有些不适应。
老板娘这变脸也太快了点。
昨晚看着像是要发火一样,今儿又变成一副和气面孔。
“没什么,就出去和朋友见见面!”
林凌随意找了借口。
至于是不是朋友,谁说第一次见面就不能成为朋友呢?
“你们在这边还有朋友啊?”
老板娘眼睛亮了起来,态度肉眼可见地更和善了。
比刚才虚假的热情多出两分诚心。
林凌点点头。
“是啊,不然也不会来港城了,还不是因为有亲戚在这边。”
有亲戚!
这是重点,要考的。
因为他们两个人过来的时候有些高调了,哪怕林凌觉得已经很委屈自己了,但对于周边所有人来说,他们两口子就像是发着光一样。
所以林凌也在努力加重自己的砝码。
免得真以为他们是乡下来的土包子,暴发户,随便就能欺负。
“那你们要去哪里?今天还回不回来了?”
“去邮麻地那边,回不回的不好说,晚点看吧。”
林凌笑着回答。
这事儿她也不知道呢!
或许店铺看得满意了,就真的在那附近找个酒店住下来。
“邮麻地啊,那你这个亲戚是干什么的?”
老板娘越听越来劲,邮麻地那边可比这里繁华多了。
能在那边立下根脚的人,不管是干什么的,都值得攀上关系。
“开店铺的,都是挣点辛苦钱。”
林凌云淡风轻地回答。
众所周知,当一个人说我有个朋友,这个朋友多半就是指代她自己。
所以,林凌有个开店的朋友,没毛病!
“哦,那是真厉害啊!”ΗtτPS://Www.sndswx.com/
老板娘的神情愈发兴奋了。
“那你赶紧去,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她热情地送两人出门。
依依不舍的样子,就差跟着两人一起出发了。
“拜拜!”
林凌心情很好地挥手道别。
“媳妇,咱们真要去邮麻地?”
楚义睁着细长的丹凤眼问。
林凌白他一眼,“我瞎编的。”
“啊?”
楚义瞳孔地震。
“那咱们是去哪?”
这都出门了,地点还能随时变更的吗?
“切!”
林凌往左右观望了下,见周围没什么人,这才接着往下说。
“咱们又不想让大家知道咱们开店的事,那当然不能让他们知道真正开店的地方了!”
别看他们都是穷鬼。
就算再穷的人也有几个朋友的。
回头要是被他们认识的人发现林凌在旺角开店什么的,到时候林凌就不好解释了。
“这一招啊,叫声东击西!”
“咱们去另一个地方!”
先到了电车站点。
上了电车找位置坐下。
约莫半小时的车程。
下车,然后坐公交。
这才来到了他们的目的地,浅水湾。
他们原先在的那块地方,是东区的北角。
靠近码头的地方一般都比较贫穷,但也有一些商机,有一部分人抓住商机就能很快脱贫,变得小富。
没有抓住商机的人,只能干点力气活,一直穷苦下去。
别以为靠近码头就都是渔民,靠海吃饭。
当渔民也是需要条件的,首先就要有一条船......
像这种连房子都没有的、要租房子的人,要猴年马月才能攒到一条小船的钱。
所以他们的穷,一般都比较牢固。
......
“到了!”
公交车停下,车上的乘客纷纷下去。
林凌和楚义不着急,特意排在最后面下车。
免得被挤到。
看着公交车远去的身影,林凌忍不住开口。
“等回去了,我一定要攒钱买辆小汽车!”
一个大肚婆,坐公交实在不方便。
特别担心会被人挤到,或者是冲撞到。
尤其是第一次在公交车上和人发生矛盾的事情,让林凌印象深刻,现在想起来都觉得生气。
“嗯,我媳妇一定可以的!”
楚义一脸认真地给她打气。
两人散步,走了一段路。
这才来到了商业区。
这边的地段确实发达。
从周围人的穿着就能看得出来。
很多女孩子穿着颜色鲜艳的衣服,姿态得体,笑容大方爽朗,一看就是出生在生活优渥的家庭。
男士大多穿着西装,要不就是皮夹克和皮鞋。
只有上了年纪的大叔会穿的比较朋克,人字拖,汗衫背心,手中摇着一把大蒲扇。
别小看了这些人,能在这种地方这样肆意的人群,基本都是完成了财富积累的人。
“咱们要先从哪里看起?”
楚义在这方面没什么经验,只能全程问林凌了。
“上次不是带你看过?”
林凌挑眉,她记得自己带楚义看过门面的。
“那边不是咱们自己的地方嘛,这边我不熟。”
楚义一开始还一脸尴尬,越说越理直气壮。
林凌叹息摇头。
其实楚义自己也能行的,但跟着她出门,大多时候楚义都是听她发号施令。
“行吧,咱们去那边!”
繁华的地方,一般都不缺租赁的人。
林凌也没想搞那么大的场面,所以来到了一个稍微偏一点的地方。
距离商业区两条街的距离。
刚好在红绿灯的附近。
对面是居民楼,走一个红绿灯就能过来消费。
“这个咋样?”
林凌指着店铺。
这一条街整条都是做美食的。
贩卖各种吃食。
有肠粉烧麦,煎饼,鸡蛋饼,鱼蛋面,牛杂粉......然后还有咖啡厅,茶餐厅!
“咱们先去茶餐厅坐一会?”
林凌两眼放光。
来到港城后,她还没吃过这边的茶餐厅呢!
楚义摸着下巴思索:“也行,咱们到茶餐厅坐着,打探一下消息嘛!”
理所当然的事!
两口子很快就商量一致。
往茶餐厅出发。
这家茶餐厅叫寓美茶餐厅。
不知道具体有什么含义,叫着挺顺口的就是了。
“你好,先生太太,几位啊?”
刚到餐厅,门口的迎宾小妹就开口打招呼了。
林凌点点头,“两位!”
“好了,里面请!”
接着便是一位小伙子带他们到座位上了。
林凌有些意外,这服务还真不错。
“两位,请问要点什么呢?”
“我们这边有套饭,也有面条,还有柠檬茶......”
林凌做了个手势,制止他。
“我们自己看菜单,头一回来,慢慢看。”
她说的很坦荡。
小伙子神情还有些错愕。
估计是头一回看到在茶餐厅这么自在的人。
而且还是头一回来!
“好的,您看好了喊我就行,我叫小程!”
......
两口子对着菜单研究了起来。
林凌想开奶茶店,所以第一个观察的是饮品区。
饮品倒是不错,就那么几样。
柠檬水,柠檬茶,冻咖啡,热奶茶。
没有她想象中的杨枝甘露。
林凌有些失望,本来还想尝一尝呢!
“媳妇,你说咱们是单点,还是点这个套饭?”
楚义刚才听说有套饭,还蛮感兴趣的。
“单点吧,尝一尝!”
“那行,听你的!”
楚义毫无意见。
本来也是媳妇付钱......他一个蹭吃的,哪敢有什么意见。
“小程!”
林凌一边喊,对着门口的方向招手。
小程很快跑了回来。
笑意盈盈地服务着。
“你好,太太,请问你们要点什么?”
一边问,一边很自然地掏出本子和钢笔。
“经典的凤爪,金钱肚,还有蒸排骨,叉烧包......”
林凌点到一半,突然停下,扭头看向楚义。
“你吃得完吗?”
她点这些,都是想尝尝味道,可别指望她一个人能吃完。
“当然能!”
楚义坦然点头。
他媳妇也太小看他的胃口了。
他平时吃得不多,那是因为在家也没什么重力活,所以自己减少了饭量,按照和林凌一样的量吃,也就六七分饱。
毕竟他媳妇好像蛮喜欢他这张脸的。
楚义怕自己按着工地上的饭量吃,回头胖到连媳妇都不想认。
“那行,再来点这个,这个......”
“对了,小程,你们茶餐厅没有杨枝甘露吗?”
林凌随口询问。
她本来还蛮期待的。
想尝尝港式茶餐厅的杨枝甘露是什么味,和她吃到的几十年后的那种是不是一样,没想到这家店居然没有。
“杨枝甘露?”
小程懵了一下。
这名字还怪拗口的。
扭头询问门口的小姑娘。
“阿妹,咱们店里有杨枝甘露吗?”
小姑娘没听清,问了一遍,还是没听清,走了过来。
“怎么了?”
“她问咱们店里有没有杨枝甘露......”
小程一脸老实。
小姑娘“哦”了一下,“有的啊!”
就在林凌重新燃起希望的时候,小姑娘又补充了一句。
“不过最近好娘不在,没人做,所以没得点~”
“哦,那菜单上怎么没有?”
这话是小程问的。
小姑娘白他一眼,“你懂什么,老板舍不得让好娘劳累,所以都不写上去的,只有老顾客来了,好娘在的时候才会有!”
“好吧。”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
想要的杨枝甘露喝不到,还无端端吃了口狗粮。
林凌也是很无奈了。
点完茶点,茶就上来了。
林凌特意要的罗汉果水,这边居然也有。
罗汉果干,加上几片菊花,冲泡出来的汤水呈现金黄的色泽,味道甜甜的。
这是由罗汉果自带的甜味,并不属于糖类。
“上次在梅姐那边冲的罗汉果,我都没敢喝。”
林凌吐槽了一句。
本来聊得高高兴兴的,谁知道后半场急转直下,她都害怕梅姐当场掀桌子发火,加上气氛紧张,愣是一口水都没喝。
“不至于吧?”
楚义满脸天真。
“哼,你懂什么!”
林凌剜了他一眼。
狗男人!
她要不是怀着孩子,喝就喝了。
怀着孩子,自然饮食要谨慎了。
本来梅姐不能生,还因为小三生了儿子搞得丈夫没了,表面看着是没什么事,实际上谁知道呢!
她一个大肚婆,老是往人家面前撞,她自己也觉得不妥!
就算梅姐没下毒,她也不好意思问人家那罗汉果放了多久啊!
万一过期了呢?
没怀孕的时候顶多拉肚子。
怀孕了,万一拉肚子连带胎儿不保,那她岂不是亏大发了。
“是我错了,下次你还是别喝了。”
楚义听她分析,吓得满头冷汗都出来了。
“生个孩子真不容易!”
瞧瞧他媳妇,原先多洒脱的一个人,现在怕这怕那的。
关键这些担忧,他听着还很有道理。
以前都不知道生孩子这么麻烦。
“早知道就不生了。”
楚义忍不住小声吐槽。
林凌举起小拳头威胁,往他胸口上用力一锤。
“怀都怀上了,你现在跟我说不生?”
“你以为孩子是在谁的肚子里?”
以为这是菜市场买菜呢?不想要了还能塞回去?
“哎哟~”
楚义吃痛,赶紧求饶。
“媳妇,你别误会,我这是心疼你呢!”
“我以前也不知道生孩子这么麻烦。”
当时他在外面工作,年前回家和媳妇亲热两天,过完年又要出门打工了。
等到过年再回家的时候,孩子已经把生出来了,媳妇也出了月子,能走能动了。
看着和没生之前没什么两样。
甚至还胖了,看着气色更好了......
这一句他只敢在心里说。
“所以呢,以后孩子的事你要多上心!”
林凌趁机教训他。
“大宝二宝就算了,他们两个大一点,你现在要管,他们也不乐意。”
“小的正是需要人操心,我又要看店铺,对家里顾不到那么多的。”
“娘的年纪又大了,就算娘愿意,咱们也不能把所有的事都压在她老人家身上吧?”
楚义不住点头。
说的是极了。
“媳妇,我一定好好改正!”
“以后家里的事交给我,你在......不对啊,我,我也要工作的......”
楚义信誓旦旦说到一半,想起自己也要经营事业,他还想在鹏城开建筑公司,盖一栋大楼呢!
“嗯?”
林凌发出危险的一声闷哼。
“媳妇你说的都对,我听你的!”
楚义赶紧改口。
媳妇的要求也对,以前他在外面打工养家,媳妇可没让他操心家里的事。
现在媳妇挣钱多,媳妇对他提要求......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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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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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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