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养娃日常>第636章 房子or家
  林春花回家的时候双手空空。

  林凌也没搞明白她去干嘛了,倒是楚义猜到了一二。

  毕竟是从小看到大的,哪怕不懂这些,也知道大概都有什么东西。

  没过多久,就有三批人上门了。

  第一家是送水果的,苹果橘子葡萄,还有一个大柚子。

  这是每年供奉的标配了。

  冬日里的水果价格贵,但供奉神明的人是一点都不会吝啬的,这是他们的信仰。

  因而送水果的人一路都是笑呵呵的,十分讨喜。

  “春花婶,另一份要送去哪?”

  小伙子知道林春花定了两份瓜果,另一份是要给楚家二儿媳妇的,但他也得有人带路才行啊。

  “娘!”林凌一听有事,赶紧进主屋找人。

  “他说还有一份要送去哪里,咱们不是就买一份吗?”

  林春花想起是有这么一件事,赶紧拍了下额头,麻溜走出来。

  对着小伙子说道:“这就是我二儿媳妇,等会你跟着她们回家,帮忙送过去。”

  “现在还不知道,我还买了喜糕和纸钱,等会你们三个一起走!”

  “原来是这样!”

  小伙子恍然,看林春花的眼神有些奇异。

  村里都说林春花对林凌好,好得像是亲闺女,现在看来传言果然不假。

  林春花给倒了茶水,让楚义陪着坐,自己又回房间整理去了。

  “楚义哥,你跟我说说县城的事呗!”

  “行啊!”

  “县城好玩吗?”

  本来还在思索话题的楚义,听到第二句话,有些被问住了。

  “这个,还真不好说。”他挠了挠脑袋,“我在县城都是忙着找工程,没怎么玩过。”

  ......

  话题一下子就冷了。

  “我就是没去过,好奇呢。”小伙子笑笑,表示理解。

  大部分人都会对自己没见过的地方感到好奇,尤其是当你身边的人去过之后。

  楚义笑眯眯地说起,“县城没玩过,倒是鹏城,我们一家人去玩过一趟。”

  “鹏城?那是哪里?”

  小伙子来了兴趣。

  “就是省城,我以前在那边的工地工作。”

  “哦哦!”

  “前几年都忙着工作,自己也没怎么逛过,上次也是我媳妇带着我们父子仨一起玩,去了动物园还有图书馆,那边的房子和咱们不一样......”

  “那边有很多楼房,而且特别高,十几米,七八层都有,还有最高的二十多层......”

  “我们还去了百货商店,和咱们这的百货大楼不一样,那边可气派了,有五六层呢。”

  ......

  楚义说得起劲,林凌也没拦着。

  只是,不知不觉间,听故事的人就多了几个。

  送喜糕的小媳妇也来了,送纸钱过来的芳芹婶子还带了个小孩,看模样像是她的孙子。

  林凌一个晃神,注意到了他们,赶紧上前招呼。

  “芳芹婶子,是我娘定了东西让你们送东西过来的吧?”

  “哎!”

  芳芹婶子还有些没回过神来。

  “春花婶呢?”

  “她在里面整理东西呢,她是不是买了两份来着?”

  “对对!”芳芹婶子下意识回答,又解释了一句:“她说另一份要买给儿媳妇的,是你嫂子还是?”

  “是我,”林凌笑呵呵地应对。

  “这么年轻......”芳芹婶子嘀咕了一句,很快收敛心神,去搬运东西了。

  因为村里前段时间修路的缘故,村里也有了一条水泥路,运东西是方便了不少。

  所以他们做生意的人也学会送货上门了。

  用的是推车,一块板子加两个轮子。

  潦草点的,直接用绳子拉。

  讲究点的,就学着林凌家的小推车做了仿款。

  “呐,两份,都一样的!”

  芳芹婶子把纸钱放到一边,留下一份继续放在小推车上。

  旁边送喜糕的小媳妇也学着她的动作。

  茶几上摆满了纸钱,瓜果和糕点。

  “娘,两家都送到了,那我们就先回去啦?”

  林凌冲着主屋的方向喊。

  很快传来林春花的应答声,她似乎在忙什么。

  “楚义,走吧!”

  林凌催促了一声。

  楚义望了眼屋子里,有些犹豫:“要不你先去吧,我等娘一起过去?”

  “楚义哥,芳芹婶子又不是小孩子,有啥好等的,再说了,芳芹婶子也得一起去吧?”

  小伙子主动插话,大家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他却羞赧地说道:“你就继续说鹏城的事呗,我们都很好奇。”

  林凌和楚义下意识看向在场的芳芹婶子和小媳妇。

  就连芳芹婶子带来那个五六岁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也是一脸好奇和期待。

  看他们真的很好奇,而且似乎并不着急回去。

  楚义就接着说了。

  先是说了那天在百货商店的见识,又说到那边商品的齐全,还有那边的服装,和村里乃至县城全然不同。

  几个人听得如痴如醉。

  林凌自己经历过,并不好奇,便去主屋找林春花了。

  “娘,你在干什么呢?”

  她很好奇,家里到底有什么好忙活的。

  林春花眯着眼抬头,“你怎么来了?”

  她似乎在找什么东西,被东西给包围了。

  左右两个大箱子,听说是林春花的嫁妆,很体面的两个衣帽箱,和后世的行李箱不大一样,很是沉重。

  记忆里,这两个箱子是用来放过季衣物的。

  “楚义给他们讲故事呢,我看你在忙,就想着帮把手。”

  林凌解释,并没有说自己很好奇。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行吧。”

  “我在找去年求的护宅符,当时还剩了两张,不知道放哪了,过几天是要一起送走的。”

  “还有这个东西?”

  林凌恍惚想起,当初搬进新家后,林春花似乎给了她两张这样的符纸,一红一黄的。

  她也不懂这些个,全是林春花给她贴墙上的。

  “娘,你是不是把符纸送我们了?”

  林凌有些怀疑。

  “啊!”

  林春花愣了一下,半晌才确定。

  “还真是!”

  “行,那就不用找了,咱们走吧!”

  老太太利落地起身,东西也不收拾了,直接拉着林凌一起往堂屋走。

  “春花婶好!”

  “哎,你们都来了啊!”

  林春花笑眯眯地和人打招呼。

  “这不,听楚义说故事,正听得起劲呢!”

  芳芹婶子很是熟络地接话。

  “什么故事?”林春花侧目,眼神惊讶,她咋不知道楚义还会讲故事呢?

  “我们之前去鹏城的事!”林凌抢答。

  “之前就让娘你也一起去的,你非说不去!”

  说起这事,她至今还有些怨念呢。

  “我都这把岁数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跑一趟耽误挣钱不说,还浪费车票钱!”林春花摆摆手,不以为意。

  芳芹婶子一听,原来林春花差点也能去鹏城涨见识,而她居然给拒绝了,当时心里就酸溜溜的。

  “春花婶,话可不是这么说的,你看咱们都这把岁数了,以后想去玩都不知道走不走得动,孩子们既然有这个心意,你就别浪费了呗!”芳芹婶子心想,这要是她家孩子愿意带她去鹏城玩,她指定乐意!

  鹏城耶,那可是省城,很时髦的地方。

  去一趟,可以吹嘘一整个月了!

  “这有啥......”

  林春花说到一半,突然闭嘴。

  该死,差点就把自己年后要去鹏城住的事说出去了......

  幸好!

  林春花捂着嘴,庆幸不已。

  这要是不小心说出去了,她完全可以预见到,这个年会过得怎样不太平。

  还好啊,她给收住了!

  吓得她心肝乱跳。

  “你说什么?”

  芹芳婶子一脸懵逼,春花刚才说啥了?

  “没啥,咱们赶紧走吧!”

  “你们不是想听楚义说鹏城的事吗,楚义,赶紧的!”

  林春花开始转移话题。

  几人倒是也没多想,乐呵呵地顺着她的意思,开始听楚义讲话。

  一路上光听见楚义的声音了,倒是很安宁。

  “到了。”

  林凌看着许久没见的新家,突然生出一种陌生的感觉。

  这几个月都生活在县城的小楼里,再见到这栋房子,竟然不觉得是家了。

  这可真是奇怪。

  她很快又转换了想法。

  这是她们家的新房子,但要说家,只有家人在一起住的地方,才能被称之为家。

  这么一想,她觉得这房子陌生,也不奇怪了。

  其他几人自然没有林凌这么细腻的心思。

  楚义拿着钥匙开门后,他们齐刷刷找了一块地方,收拾干净了,把东西放下。

  “娘,这些的钱给过没?”

  林凌特地问了一声。

  “给了的。”

  林春花赶紧回答。

  她已经拿了毛巾,放在盆里浸水,准备打扫房子。

  芹芳婶子看了,便有些走不动了。

  “我帮你们一起干活吧!”

  “我也是!”

  “我也留下来!”

  芹芳婶子开口后,小媳妇和小伙子跟着发话。

  “这......”

  楚义感到受宠若惊。

  他的人缘这么好吗?

  “行,那就麻烦你们了!”

  林春花笑眯眯地道谢。

  “等会也别走了,在我们家吃一顿,正好我们三个人也吃不完。”

  这就算是准话了,不会让他们白帮忙。

  怀揣心思的三人,顿时笑得更满意了。

  不只是鹏城,他们对林凌一家人都很好奇呢。

  本来只有一个林凌发财了,谁能想到,才两个月的时间,老大和老三家也搬去了县城。

  这份能力惹人羡慕啊!

  若是和林凌关系好点,不说吃肉,喝点汤也行啊!

  “春花婶,我帮你一起洒水,这屋子干净,还是铺的瓷砖,打扫起来方便的很!”

  “是啊,我当时还纳闷为啥要花钱买这么多瓷砖呢!”林春花笑呵呵的。

  到底是新房子,哪怕两个月没怎么住人,也没有很脏。

  再者,如今的空气质量还是挺好的,不像后世灰尘那么多。

  人多力量大。

  五个人一起干活,芹芳婶子的孙子也帮忙递东西。

  简单打扫了一遍。

  只花了半个小时,家里就恍然一新了。

  瓷砖亮闪闪的,仿佛能当人镜子。

  墙壁更是白花花一片。

  门窗大开,屋里十分亮堂。

  清风刮进来,很是清爽的感觉。

  家具都是林凌挑选的,精心摆放,看着再合适不过。

  和别家完全不同的画风,偏偏就感觉很舒服,有家的感觉。

  忙完了坐在软乎乎的沙发上,竟然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这房子真不错!”

  芹芳婶子越看越羡慕。

  不说林凌在县城的生意,光是这体面的房子,就足够让全村人羡慕了。

  “等我以后有钱了,就请楚义哥帮我也盖一座!”

  小伙子大放豪言。

  林春花哈哈大笑:“好啊,那我就帮你记着了。”

  小媳妇性格比较内敛,什么也没说,但眼里的艳羡已经快要溢出来了。

  把东西放好,几人又回到了老宅。

  林凌倒是想在家里休息,奈何他们的时间不多。

  今天忙完了,还得赶回县城呢。

  老宅里。

  林春花和芹芳婶子在厨房忙活,安排等会的晚饭。

  林凌和楚义,则坐在客厅招待客人。

  因为有一个小媳妇和小伙子,两人要避嫌,所以各自坐在了林凌和楚义两边,倒是合适。

  “来,喝茶!”

  楚义掌管了水壶和茶壶,负责煮水冲茶。

  “哎!”

  小媳妇有些不好意思,伸手去拿茶杯。

  “谢谢楚义哥!”

  小伙子倒是自在的很。

  喝着茶,林凌突然想起点什么。

  弯腰拉开茶几的抽屉,从里边掏出几包吃的。

  “这是我自己做的零食,你们也尝尝。”

  最注目的,就是厂里做的猪肉脯了,粉红色的包装十分惹眼。

  猪肉松也有,还有林凌做的鱿鱼丝,烤大虾,小黄鱼等等......

  家里自然不可能常备这些个东西。

  人都不在家住,备着有什么用。

  是她假借抽屉,从空间取的。

  “这个我知道,前两天就有人过来卖,咱们村听说是你的工厂,好多人都买了。”小伙子指了一下那个粉红色的包装。

  小媳妇也笑着点头:“我们家也买了好多,这几天孩子都犯馋求着想吃了。”

  “是吗。”

  林凌并不惊讶。

  开始推销另外几包零食。

  “这几个你们肯定没吃过,是我自己做的,还没拿去卖。”

  不是她吹,鱿鱼丝的味道简直一绝。

  烤干的大虾也好吃,味道很是浓郁,全是海虾的鲜甜。

  “确实没有。”

  两人都有些惊讶。

  这样的东西,别说是零食,就是新鲜、活的,他们也没见过。

  林凌得意地翘起唇角,拆开袋子倒在盘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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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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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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