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儿乖乖坐好,林凌则拿出了两张试卷。
是她昨晚上临时加工的,从大宝二宝的课本上找出题型,稍微变换了一下数字,有的则是绕了点陷阱,就看他们细不细心了。
试卷发下去,小哥俩面对面坐在书桌后,考试开始了。
林凌还掐了个表,给了半小时的时间。
两个孩子学的内容进度不一样,所以也不用监考。
林凌拿出了一本小说,自己看了起来。
时不时就抬头打量一下两个孩子,研究他们的进度。
才过了十分钟,二宝就迫不及待地伸手,“妈妈,我填好了!”
林凌侧目,也没太惊讶。
本来幼儿园的题目就很简单,二宝又是个聪明的。
要是真能把二宝给难住,她才要怀疑人生呢!
“不检查一下?”
林凌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呃,”二宝纠结了,看看林凌,又看看试卷,选择老实坐下来检查一遍。
他光顾着高兴了,还真没检查。
幸好这不是考试,如果是考试的话,老师可不会管那么多!
大宝稍慢一点,但在二十分钟后,也开始交卷了。
和二宝不同,他是做完了题目,又检查过了才交卷的。
林凌看了他一眼,大宝面色平静,似乎很自信的样子,也就收了他的卷子,拿出红笔开始批卷。
刚判了两道题,发现大宝一直站在边上看着,似乎很好奇的样子。
林凌停下了动作,侧目看过去。
大宝睁着无辜的眼,似乎不明白她为什么停下来......
行吧!
林凌忍了,谁让这是她的崽呢!!!
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林凌就把卷子批完了。
一个错处都没有!
林凌很是放心,然后拿出了升级版的试卷。
“继续写吧!”
大宝:......
犹豫了下,他最终还是拿着卷子下去写了。
二宝挠了挠头,硬着头皮上去交卷。
林凌这次就没让他看着了,直接拿出第二份试卷,让他下去写。
有了哥哥在前面带头,他也没说什么,老实下去写卷子了。
倒是林凌,看着小哥俩埋头认真的样子,觉得这样的卷子,可以再多来一点!
可惜她今天只做了两份!
属实是失策了!
最后,小哥俩的两份卷子都没出差错,全是满分。
除了知识掌握的到位,另一个就是那一手字。
这段时间大宝带着二宝每天练习,所以两人写出的字都有模有样的,方方正正,自成一格,看着心情就很舒爽。
林凌十分满意。
“卷子都拿回去吧,妈妈心情不错,打算去做好吃的了!”
二宝当时就跳了起来,“欧耶,太好了!”
大宝也忍不住期待起来,“妈妈你想好做什么好吃的吗?”
林凌眨巴两下眼睛,好吃的东西,那可就太多了!
蜜汁烤翅不错,照烧鸡腿也不错,还有那个炸鸡排,哎,她怎么这么能干呢!
太纠结了!
“你们两个有什么想吃的,我可以让你们选一样!”
林凌笑眯眯地看着两人。
心情好,就宠一下娃。
“我要烧蹄髈!”
二宝跳了起来,他都想好了,蹄髈有那么大个呢,点这个一准儿划算。
林凌看了眼手表,这会才早上十点,去买猪蹄还是有的,便准许了。
然后将目光看向了大宝。
大宝思考了一会,慢吞吞地回答:“要奶油蛋糕,那个卷起来的。”
“瑞士卷,是吧?”林凌很快猜到了。
以前她以为,小哥俩分别继承了楚义的两个爱好,一个嗜甜一个嗜肉,后来才发现,好家伙,两个都给继承到了!
二宝小一点的时候爱吃糖,后来能吃的东西多了,就爱上了吃肉。
反而是大宝,以前没怎么吃过糖,只对肉格外钟情......但在林凌做过几次甜品后,他爱甜食这一点就暴露出来了。
想到这里,林凌忍不住叹气。
怎么就没一个继承到她的好呢!
“妈妈?”蜀南文学
大宝本来很紧张地等着回答,结果林凌没反应了,他有些着急,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林凌瞬间回神,看了看两人。
“瑞士卷,还有烧蹄髈是吧?”
小哥俩点头如捣蒜。
林凌起身,下楼往厨房去了。
烧蹄髈,其实就是卤猪肘子,有大块肉的那一部分。
确实好吃。
嗯......也挺费时间。
林凌骑车,到菜市场买了两个猪肘子,回家洗了洗,焯过水就放进电压力锅,加上调料开始煮了。
这个时间,正好用来做瑞士卷。
其实这玩意并不是瑞士的特产。
最先由瑞士传入美利国,1961年代由“美利国小麦协会”才大力推广此类糕点到台省,原本是为了推广美利国的面粉,推广得久了,在台省就成为一种很普遍的糕点。
之所以叫瑞士卷,是因为台省人最初发现的地点是在瑞士,所以得名“瑞士卷”。
林凌做饭的时候,两个小家伙都在后面当小尾巴。
现在吃不到,闻闻味儿也好。
哪怕是站在这里等着也好。
看着妈妈做好吃的,心里就高兴!
林凌也没拦着,她小的时候,也喜欢当妈妈做饭时后面的跟屁虫,哪怕什么都帮不上。
“妈妈,我闻到香味了!”
“是不是能吃了?”
压力锅里传出一股卤香味,二宝就迫不及待地喊了起来。
林凌回头瞄了一眼,当即就呵呵笑了一声。
“还有二十分钟呢!”
二宝十分忧愁地叹了口气。
二十分钟,好久啊!
家里的家电,都被她陆续过了明路。
所以偌大的厨房,有一整个货柜,是用来摆放小电器的。
电磁炉,压力锅,电火锅,电烤盘,小电锅等等,不尽其数。
见过林凌厨房的人,无一不为其惊叹。
一个小时后,两个小家伙迫不及待地冲到饭桌坐好。
林凌叹了口气。
这个时候,她就恨不得娃儿们赶紧长大。
最好是进化到能帮忙端菜的阶段,如果还能做饭投喂她这个老妈妈,那就更好了!
可惜,现实是两个娃娃还要她投喂!
想到这里,林凌觉得自己要更努力赚钱了。
娃儿太聪明,以后指定会离开她去上大学,然后留在大城市工作,以后她和楚义就是空巢老人了......
她得多挣点钱,才能尽早雇保姆,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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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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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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