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义吃完就扛着锄头出门干活了,林凌则是看着大宝二宝吃完。
“大宝,你今天在家里看着弟弟,知道吗?”
林凌看着他说。
大宝点点头,没说话。
二宝还在吃,用筷子戳着红薯,使劲想要往嘴里塞。
林凌也不在意,小孩子都这样,何况二宝才两岁,不能要求太高。
至于楚义和两个孩子的衣服,昨晚洗澡的时候被她丢进空间里的洗衣机,这会子已经晒干了。
看了眼天色,太阳正好,万里无云,想来应该不会下雨,林凌也就放任衣服多晒一会太阳了。
“你们乖乖在家,我出门买菜了,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
说完林凌就挑着背篓出门了。
扁担和背篓要还给刘叔,刚好过去再买点猪肉。
昨儿和林春花说过了,让大哥楚礼帮忙跟屠宰场买,但林凌想着可能没那么快送过来,就多做一点准备。
买多了也不怕,自己家少不得要吃肉,而且那群小伙子一个赛一个的能吃,多少都吃得完。
今儿主要是买点粗粮啥的。
林凌空间里是有,但还得找个机会遮掩过去。
所以这一趟出行势在必得。
下山的路上遇上了两个眼熟的婶子,林凌记得她们。
一个是叫八婶,还有个葛婆子,她第一天的时候就见过这两人。
好像和林春花的关系还挺好的。
“林凌,你这是要去哪啊?”
八婶笑呵呵地凑过来,脑袋使劲伸着,想要看清楚背篓里的东西。
林凌翻了个白眼,也不生气,就等着她看完。
“空的?”
“是啊,背篓和扁担都是昨天跟人家借的,今儿过去还。”林凌平淡地回答。
八婶的眼神略有些失望。
随即话锋一转:“你昨儿带的那些肉呢?”
“都吃完了。”林凌撇她一眼,问这个干嘛。
“我的天哪,夭寿咯,那么多的肉,你们一顿就给造完啦?”葛婆子一脸痛心疾首,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凌是割了她的肉吃一样。
“这不是应该的吗?”林凌一脸理所当然地说:“昨儿楚义找了一群朋友过来帮忙盖房子,都是体力活,人家愿意帮忙是情分,我给做点好的伙食那是本分!”
葛婆子的表情瞬间像是被雷劈过一样。
八婶不干了,一下子闹起来,揪着葛婆子的衣领说:“好啊,你家秋生昨天就过去帮忙了吧,你居然不告诉我!”
葛婆子使劲摇头:“没有啊,昨天秋生回到家后我就没让他出去了,他压根没吃到肉……”
葛婆子心里那叫一个后悔!
本来昨儿秋生也能吃上大肉的,说不定还能藏一点带回家。
结果她一听林凌连碗筷都没准备,当时就觉得不会是什么好饭,压着没让秋生过去。
现在想来,她居然害儿子错过了一顿大肆吃肉的机会?
葛婆子懊恼的抓着头发,后悔不迭。
八婶一下子乐了。
她家是个闺女,没机会过去帮忙,现在听说葛婆子的儿子也没吃上肉,一下子就平衡了。
“额,两位婶婶,你们继续聊,我先走了……”
林凌一脸尴尬,她都听到了什么!
昨儿她以为那几个人是家里有饭吃,所以才没来,合着原来是觉得她没给好饭菜。
心情还是有些微妙的……
“你得意什么,我家秋生是个男娃,还能继续帮忙,肯定能吃到肉的!”
后头的葛婆子还在和八婶争执……
林凌后怕的耸耸肩,赶紧溜了。
出了村子,就是一条长长的沙土路了,周围风很大,放眼望去都没个人影。
大早上的,没什么事,基本没人会出村。
有事要办的,早早就赶牛车出门了,有条件的还能骑自行车。
林凌把扁担和背篓都收进空间,换掉一身衣服,披上一件防晒衣,又找了个帽子戴,连鞋子都给换掉了。
确定没人认得出了,林凌才拿出一辆自行车,开始疯狂的骑。
原身为了去县城买新衣服,有能耐坚持走一个小时,但是她不行,她走个十分钟就嫌累。
昨儿要不是楚义在,她指定走不到县城去。
现在嘛,身边没人了,她就无所顾忌了。
路况不大好,沙土路有点颠簸,好在林凌骑得是山地车,轮胎比较好。
速度还是很快的。
二十多分钟,林凌就到了县城。
她也不着急卸掉伪装,在角落处收起自行车,就这么在县城里逛了起来。
脚上踩着帆布鞋,穿着仿校服款式的休闲裤,上边是件黄色长袖加白色防晒衣。
看着挺显年轻的,没人会想到她已经结过婚,有两个娃了。
走到供销社附近,林凌正打算进去逛一逛,却看到一群人挤着往后边的巷子走。
男的女的都有,不光是有年轻的小姑娘,还有一些上了年纪的婶子。
一个个脸上的表情都很激动,好像是有什么好货?
林凌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也跟着走过去。
“别挤了,让一让!”
“谁,踩我脚了,快走开!”
林凌也被挤在人群里,幸好最后还是进来了。
这条巷子和供销社隔了两条街,没想到却是别有天地。
林凌一眼就看到了许多个小摊子。
有卖衣服布料的,也有买头饰发夹的,还有人卖牛仔裤和电子表啥的,每个摊位前都挤满人了,可谓是十分热闹了!
林凌好奇的上去摸了摸,衣服裤子确实不错,但要想和她空间里囤的比,那还是差远了。
林凌摇摇头走开,打算多看看,买点东西带回去。
“哎哎,你不买就不买,摇头干什么啊!”
摆摊的祝大婶不满意了,冲着林凌直嚷嚷。
林凌笑笑:“大姐,我就是突然想起一点事,不是对您这些衣服有意见。”
祝大婶被噎了下,这话说的。
说是没意见,但怎么就阴阳怪气的让人怪难受的?!
怎么看都是在嫌弃她的衣服……
“行行行,走吧……”祝大婶不耐烦地摆摆手,走一个就算了,她这还有别的客人要招待呢。
林凌走向下一个摊子,是一个卖男人衣服的。
款式很简约大方,布料摸着也舒服。
林凌有心想买,抬头一看,嗬,眼前这人不就是之前卖衣服给她的那个马大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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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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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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