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躲在暗处,
直到来参加葬礼的人都离开,
他才闪身出来,一步步向山顶走去。
他走得很慢,
步履拖沓着,像个将死的老人。
雨越下越大,
他没有打伞,
就这么任由雨水淋湿头发,打湿衣襟。
阮棠的墓碑和她的人一样,半点儿也不张扬,
小小的一块,
就这么安安静静,又孤零零地立在山顶上。
宋浩宇在墓碑前跪下,
用手指轻轻触摸上面阮棠的照片,
大约墓碑做得很匆忙,
照片采用的,居然是阮棠学生证上的照片,
稚嫩的女孩,睁着比初生小鹿还要干净的大眼睛,
带着与生俱来的软糯,
娇羞胆怯地看着他,
唇角弯弯,
仿佛眼睛都是湿漉漉的。
宋浩宇用指尖一点点勾勒照片中阮棠的眉眼,
许久,
他收回手,
却凑过去,
用嘴唇亲吻照片中稚嫩的少女,
嘴里喃喃道:“笨糖糖,
你以前怎么没让我发现,
你是这样美,这样好看?
怎么以前没让我发现,
你有这么迷人的一双眼睛?
怎么办笨丫头,
我爱上你了怎么办?
你告诉我,我还来不来得及?
我该怎么办?”
他一遍遍地念着,
表情认真而痴迷,
眼角,却滚落两滴染血的泪。
也许是这两天哭得太多,
宋浩宇已经哭不出来了,
不知道眼睛是不是发炎了,
或者,
因为连续好几天没有睡觉,
眼角开裂,
此时有泪珠滚落,
沾染上血丝,
竟有了泣血的味道。
“呵!”用手指擦掉,宋浩宇又自嘲地笑了,
他在地上坐下来,
用背靠着墓碑,
柔声道:“糖糖,
你一定觉得我很可笑吧?
思瀚那天晚上说我把我爸爸差点气死,
才发现爸爸在我心中的重要性。
说我已经把你害死了,
才开始立深情人设,
还真是没说错。
我其实,
很想光明正大地来送你,
以丈夫的名义。
可我知道,
你一定不想看见我,
你父母,
也一定不愿看见我,
所以,
我就算来了,
也没敢出现。
看,我还是那个胆小鬼,
找各种理由逃避,
我想,
我可能就是狗血小说里面说的那种贱人吧,
现在好了,
没什么再能作了,
我把你搞丢了,
作没了,
没了啊……”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小,
最后,
彻底消失……
醒过来时,
天已经黑了,
雨也停了,
宋浩宇舒展一下麻木的四肢,
缓缓站起来。
这三天,他没睡过觉,
不是不想睡,
事实上,
他困得几乎虚脱,
难受得想要死掉,
但,
就是睡不着。
他甚至不敢让自己安静下来,
因为只要一安静,
他就会想糖糖,
发疯般想,
可是,
三天没睡觉,完全不能睡的他,
此时此刻,
居然坐在雨地里,
靠着阮棠的墓碑,
睡着了,
还睡得那么香甜,
连梦都没有做一个。
宋浩宇终于发现,
原来他只有和糖糖在一起,
只有紧靠着糖糖,
才会觉得安心。
他知道自己完了,
那个叫糖糖的,安静懦弱到自闭的女生,
已经完完全全刻进了他的血脉,
他以后,
大约都得坐在糖糖的墓地,
背靠着糖糖的墓碑,
才能安心入睡吧?
活动完腿脚,
宋浩宇没有立刻离开,
他蹲在地上,开始徒手挖坑。
山上的土层里混杂着碎石,
被雨水浸泡后,
非常难挖,
他的手指很快便被磨破,
开始出血,
但他仿佛根本感受不到疼痛,
只是不停地往深里挖。
足足挖了一个小时,
他终于在墓碑边挖了个五十厘米的深坑,
然后,
他从背包里取出一只长木匣,打开,
木匣子里装了不少东西,
都是他昨天忙了一整天搜集的,
第一件,
是个金丝绒首饰盒,
那里面有一枚细小的碎钻戒。
这是有一回,
他跟糖糖一起逛街时,在首饰店里看见的,
戒指很便宜,
才三千多块钱,
糖糖却喜欢得不得了,
宋浩宇记得,
那天自己本来打算将戒指买下来,随便送给糖糖玩的,
却被糖糖阻止了,
他问糖糖,
为什么不买下来,
反正值不了几个钱,
糖糖却一本正经道:“三千块钱,
只是一顿饭的事情,
但我不想买下它,
更不想让浩宇学长你随随便便买下它送给我,
因为,
戒指是男孩子买来送给心爱女生的礼物,
象征着忠贞不渝。”
宋浩宇虽然觉得糖糖太较真儿,
却也没有反驳,
毕竟戒指这东西,的确只能送给女朋友或者妻子,
给其他女生,不太合适。
昨天他想到这枚戒指,
急急忙忙跑去首饰店买,
却被告知,
戒指已经卖掉了,
他花了一百倍价格,
才让厂家紧急空运过来了一枚。
戒指买好后,
他做的第二件事,
是去领结婚证,
没错,
是领结婚证,
领他和糖糖的结婚证,
只不过,
是假.证,
因为花了大价钱,
这套假的结婚证,做的跟真证一模一样,
连上面的钢印,都清晰可辨。
第三样东西,
是几张照片,
宋浩宇发现,
自己的手机上,有不少与糖糖的合影,
只不过,
每一张上,
他和糖糖中间,都夹着校花,
就像间隔着永远都无法跨越的楚河汉界,
那么碍眼,
那么令人绝望。
昨天,
宋浩宇专门跑去找了个广告设计公司,
高价请人将照片上的校花抠掉了,
于是,
洗出来的照片,
每一张,
阮棠都依偎在他怀里,满脸幸福地微笑。
最后一样东西,
是一段小视频刻出来的光碟,
那是唯一一段没有校花的小视频,
是他从蓝调拷贝回来的监控录像,
记录着他们上回跟寒爷和苗欣一起玩儿剧本杀的快乐。
宋浩宇将这些东西都准备了两份,
一份留在自己手里追忆,思念糖糖用,
另一份,
代表他,给糖糖陪葬。
埋完木匣子后,
他又在墓碑旁坐了很久,
直到天快要亮了,
才依依不舍地起身离开……
两个月后,
一辆低调的灰色兰博Veneno,停在了机场,
驾驶员先下来,
然后,
打开后车门,
让带着墨镜的少女钻出来。
见驾驶员从后备箱里拎出来大包小包后,
全都背在自己身上,
少女赶紧帮忙:“小叔叔,
给我一只箱子吧,
我可以自己拎的。”
暗行者却瞪了她一眼:“什么小叔叔,
以后你要叫我哥。”
阮棠:“……”
小叔叔的脑子一定坏掉了,
得知她诈死,
寒爷还帮忙搞了一整套新身份证明后,
小叔叔说什么都不愿意再当他的叔叔,
非要让阮棠改口叫哥,
阮棠觉得,小叔叔的精神出了问题,
不好反驳,
但又实在喊不出口“哥哥”,
最后,直接叫小叔叔的名字,
或者干脆什么都不叫,
只日常“喂喂”地喊。
见阮棠一脸无语地看着他,
暗行者嘀咕道:“叫什么小叔叔,
明明人家才是个二十多岁的小鲜肉,
硬是给喊老了。
不然,
哪儿有寒爷的事儿?”
“诶?”阮棠耳朵尖,立马问:“小叔叔你在说什么?
什么寒爷?”
“走你的路吧!”暗行者不但不回答,还假装没听见,甩开大步就走,
阮棠迈着小碎步在后面跟着,
心里却在鄙视,
就说小叔叔最闷.骚了,
怎么样?
他明明暗恋人家苗欣,
却总喜欢装大尾巴狼,
活该要注孤生。
因为行李太多,
暗行者让阮棠自己先登机,
他去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阮棠爽快地答应了,
只是才转身要走,
就被暗行者一个熊抱抱住,
“糖糖,宝贝,
你一定要振作起来,
知道吗?
要记住,
这个地球上,谁离了谁,
都能活下去,
甚至有可能,活得更好。
所以,
你一定要善待自己,
一定要学会坚强,
懂吗?”
阮棠诧异地看了暗行者五秒钟,
“噗嗤”一下笑了:“小叔叔,
你搞什么?
怎么突然这么感性?
说什么善待自己,要坚强?
搞笑,
咱们阮家,
最不会善待自己的就是你好吗?
居然还叫我宝贝,
吃错药了吧?”
“臭丫头!”暗行者立马变脸,
狠狠拧了下阮棠的耳朵,
他才催促着阮棠赶紧去候机厅,
然后自己转身向行李托运处走去。
阮棠知道自己小叔叔的本事,
也没想那么多,
刚在候机大厅里坐下,
苗欣的电话便打过来,
阮棠笑着接听:“怎么了欣欣?
刚跟我分开,
就想我了吗?”
“对,”苗欣的声音极难得地带着哭腔:“怎么办糖糖宝贝,
我想你了,
我舍不得跟你分开,
我要跟你一起去澳洲。”
“好呀好呀,”阮棠笑道:“那你抛弃七哥吧,
我也抛弃小叔叔,
我们两个私奔怎么样?”
“噗嗤!”苗欣笑了:“糖糖,
你学坏了哦,
现在居然会这么开玩笑了?”
“嗯,”阮棠认真点头,“毕竟,
物是人非了嘛,
我也该改变了。”
一句物是人非,
将两个人都说沉默了。
这两个月,并不平静,
期间发生了一件大事儿,
王思瀚出车祸,离世了。
跟两个月前阮家低调地给阮棠举办葬礼一样,
王家也极其低调地给王思瀚举办了葬礼。
阮棠因为已经是个“不存在的人”了,不方便去参加葬礼,
苗欣却去了。
苗欣回来后,
只用一言难尽四个字来形容葬礼,
其他什么都没说,
阮棠也没问,
但是,
在之后的一个星期,
她天天都失眠,
偶尔睡着了,
也会从噩梦中惊醒。
苗欣担心她肚子里的宝宝们,
干脆建议她和暗行者提前离开,
于是,
本来要等到宝宝出生之后才去澳洲的阮棠,
就这么匆匆忙忙出现在了飞机场。
“欣欣,”抬头看着候机大厅屋顶上闪亮的灯光,阮棠的瞳眸中波动着水光,
她的声音很轻,
也很淡,
却满怀思念:“以后,
每年的特殊日子里,
都代替我,
去思涵学长的墓地看看他,
告诉他,
如果有下辈子,
我或许,
会试着学习怎么爱上他,
好吗?”
苗欣沉默了许久,
才低低道:“好!”
广播开始催促旅客登机,
阮棠就将电话挂了,
见暗行者还没有来,
她也懒得等,
给暗行者发了条短信,自己便先上飞机。
找到座位,阮棠却发现,
小叔叔的座位上坐着个戴棒球帽的男人,
男人似乎正在睡觉,
阮棠急得不行,
这里可是头等舱啊,
这个人是怎么上来鸠占鹊巢的?
她实在不会跟人吵架,
但又不能放任不管,
最后,
干脆去找乘务员。
然而才一转身,
手腕就被男人握住,
阮棠心头一惊,倏地回头,
登时对上一双温柔含笑的眸子,
对方用无比熟悉的嗓音开口道:“哈喽,尹棠小姐,
做个自我介绍,
我叫闫思瀚,
随我母亲姓。”
阮棠一下子呆掉……
【作者有话说】
谢谢葵葵家的沙雕宝宝、瑜瑜伤感了宝宝、Madameran宝宝、初恋之梦宝宝的慷慨打赏,也谢谢所有给本书好评的宝宝们,因为有了你们,小雨才有创作动力,么么哒,小雨爱你们(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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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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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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