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兽域无疆>第171章 恒星光线
  野马王刻意放慢了一些速度,好让身后的雪域魔狼能够跟上自己的脚步。

  已经别驯化无数年的雪域魔狼,可以分辨出来哪些动物是自己这边的同伴,所以野马王能够和雪域魔狼和平共处。

  野马王刚来部落那会儿,还是有点惧怕雪域魔狼的,毕竟一个人吃肉,一个吃素,不过雪域魔狼表现出来的友好,很快的就让野马王和整个野马群适应了。

  一骑绝尘,身后跟着十只雪域魔狼。

  向着部落疾驰而去,叶穹时不时的回头看了看,记清了这里的方位。

  三十公里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不也不近,冬季的时候,叶穹专门派了一个小队的战士,来探寻周边的部落。

  这个密林之内的部落,是没有被统计进来的,属于未知部落,实力和人数都不清楚。

  他们在密林之内只要不出来,冬季的时候,是不会有战士专门跑进去的,毕竟进去之后,只要一场暴风雪,就能把密林外围全部埋起来。

  想要靠双腿从能把树木掩埋的积雪中走出几公里,是不太可能的。

  叶穹和野马王,当时被困在雪崩的积雪之中,靠着两只长尾熊和百多号人,挖了好几天才把他弄出来。

  如果正常的一个人,或者一个小队伍被困在密林中,积雪只要把密林外围埋了,就只能等着来年春天再出来了。

  很快的,小队就回到了部落之内,叶穹翻身下马,放野马王回了马棚,然后自己回到了实验室里面。

  现在叶穹比较感兴趣的,就是自己兜里面带回来的土壤。

  相比于密林之内的那个部落和目标,叶穹对这个更感兴趣一些。

  毕竟部落那么多,不差一个两个的,雪星上虽然参天大树非常稀少,但也不缺木材,而稀有矿,稀有金属,就是叶穹最想要的东西。

  在叶穹上一世的时候,金子算是正常人眼中最值钱的金属了,但事实是,随便一个稀有金属,都不是黄金能够比拟的,尤其是一些实验室无法提炼,只能在自然界中采集的稀有金属,对于一些可以决定人类未来的实验,是必需品,所以价值大到难以想象,几个特殊的稀有金属,千金难求,根本无法用金钱来衡量这玩意儿。

  简单来说,元素周期表按克算价值的,都很珍贵。

  最贵的一个玩意儿叫钫,按照货币价值来算或者按照采集成本来算,大概一克价值几十亿。

  像造原子弹的铀,价格也是贵到和普通人没啥关系了。

  叶穹是不指望自己能弄出来这些稀有元素的,现在叶穹最感兴趣的东西,就是铁,比铁更感兴趣的,就是铜矿和磁石矿。

  钢铁是进入工业时代的必需品,而铜矿和磁石矿,有了以后,叶穹就能把电弄出来。

  有了电之后……

  人类就会向着光明的科技方向加速前进。

  叶穹将口袋里面的土壤掏了出来,然后取了两个杯子过来,在杯子里面加满了水,然后将土壤全部倒了进去,用棒子搅了搅,接着仔细的盯着看了起来。

  土壤在木棒的搅动之下,整个全部扩散在了杯子里面,根据能量守恒定律,杯子里面的任何东西,都不会直接消失,能被挥发的,只有水。

  而土壤是可以溶于水的,所以土壤之内不溶于水的东西,就可以被轻易的提炼出来了。

  在一旁的架子上找来了一块麻布,叶穹就开始过滤了起来,很快的,杯子里面的水和土壤就被过滤到了另一个杯子里面,而剩下来的那些颗粒状的东西,就是叶穹感兴趣的东西了。

  这种办法简单粗暴,很原始,不过也只能过滤出很微量的一些金属颗粒。

  对于那种富含在石头之内的金属元素,这个办法就不行了,没有工厂和仪器设备的前提之下,只能用火烧,高温融化之后,再提炼出来,效率非常非常低。

  叶穹将提炼出来的那些小颗粒,全部倒在了一个小瓶子里面,准备继续研究,现在量太少,必须再过去几次,多采集一些样本回来。

  将这些采集出来的小颗粒,连同瓶子一起,放在了旁边的架子上面,然后在瓶口的位置放了一个有标记意义的竹片。

  从实验室走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今天也算是充实的一天了。

  叶穹回到了自己居住的小房子,躺在床上就睡了过去。

  次日一早,温暖的恒星之光,照耀大地,如果要让叶穹给蔚蓝母星斜面之上的恒星取一个名字,叶穹肯定会简单粗暴给叫它太阳。

  日!

  温暖的光线,开始笼罩大地,前两天刚刚发芽,有嫩草冒出的地面,这会儿已经变得绿油油了,让人根本不敢想象,往前推半个月,整个星球还是被冰封的。

  如果不去想漫长的十八个月寒冬,单从如今的景象来看,雪星还真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星球。

  部落之内,冰墙已经完全消失了,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留下来的,只有边缘和中心位置的高塔,孤零零的显得很落寞。

  每一座高塔之上,都有两名负责维护巨弩的战士,这会儿都在进行着每天的例行检查,擦拭干净预防生锈,接着确定没有什么别的问题之后,才会下来忙别的事情。

  冬季的时候,高塔之上,二十四小时都会有人站岗,但春天以后,就不需要了。

  兽潮已经散了,狂人群因为有了足够的食物,所以也不会冒险对部落发动攻击。

  他们反而在春天以后,比较惧怕人类,会找个犄角旮旯猫起来。

  毕竟在春夏的时候,人类有着充足的物资和食物来,如果狂人不长眼的进攻部落,率先发起进攻,人类部落会直接跑路,然后联合几个部落回头就能打回来。

  只有在冬季的时候,人类部落无论面对兽潮,还是狂人群,都只能死守,在冬天,将物资和食物拱手让出去,和自杀没什么两样。

  春季以后,就不一样了……

  你要物资和食物,都给你,回头就喊人一起把你灭了。

  所以就狂人来说,春季以后,就会找个地方猫起来,毕竟随便找个没有人类的地方待着,食物是不愁的,也不用囤积物资和食物,有多少吃多少,等冬季来临以后,人类辛辛苦苦储存的物资和食物,就是给他们准备的。

  叶穹仰天吹了一个口哨,野马王马上就跑了过来,骑上野马王以后,叶穹直奔煤矿基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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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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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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