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龙王的山村田园生活>第2章 树下人参
  萧行云虽然懵了,但还是及时反应过来,在屋里下雨不行啊。

  念头一转,这片小乌云,就瞬间转移到后院的菜地里。

  淅沥沥的灵雨,很快就洒落。

  黄瓜上淋了一点,番茄上淋了一点,最终停留在那株老桃树上。

  老桃树上,挂满了青涩的桃子,桃子像成年人拳头一样大小,只是硬邦邦的,明显不熟。

  随着灵雨的落下,桃子不但涨大一圈,而且表皮越来越红。

  坚硬的果肉,渐渐变得柔软,颜色极为诱人,并散发出一股桃子特有的甜香。

  萧行云跑到后院菜园里,怔怔地看着这些变化,目瞪口呆,不知道该说什么。

  自己竟然会施展灵雨术?

  灵雨术居然可以催熟桃子?

  这也太诡异了吧?

  年轻人,你一定要相信科学啊!

  这些幻觉可能都是假的。

  萧行云胡思乱想着,摘了一个桃子,用手擦了擦,就啃了一口。

  真香啊。

  皮薄肉厚,汁水多,浓郁的桃香,带着特有的水果清香味,一口气把它吃光,仍意犹未尽。

  太饿了,明明刚吃过午饭没多久,可就是饿,就是想吃桃子。

  因为刚才施展灵雨术之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虚汗都出来了。

  一连吃了三个大桃子,萧行云才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饱嗝。

  汪汪。

  大黄狗在后面用脑袋撞他,用嘴巴撕他衣服。

  主人,我是真的狗,但你却不是人。

  这么好吃的桃子,你居然扔给我三个桃核子?

  本汪啃骨头能忍,但啃桃核子绝不能忍!

  萧行云笑嘻嘻的,摘了一个桃子扔给它,大黄狗这才一口叼住桃子,暂时放过主人。

  “这真不是做梦啊?”萧行云压抑着兴奋和不安,围着老桃树转了几圈。

  桃树下种了几株人参,是从爷爷的药园子里偷来的,受到灵雨的滋润,也变得生机勃勃,枝繁叶茂。

  人参一般生长在长白山脉,但现在很多地方都能人工培育种植。

  东海市处在长白山脉边缘,人参也能在这里生长,附近的山里,偶尔也有人挖到野参。

  人参生长极慢,桃树下的人参,挪过来至少有七六年了,前几天炖鸡汤时挖出来一株,只有小拇指粗。

  萧行云找来工具,很快就挖出一株人参,竟然比他的大拇指还粗一点,细细的须子一大片,就算很小心挖掘,也断了很多细须。

  但他不在乎。

  因为这株人参,爷爷种了五六年,他挪过来又种了六七年,加起来不过十几年,现在却堪比几十年的野参。

  他听爷爷说过,十五年以上的林下参,可称为半野参,更高年份的林下参,可称为野参,价值不菲。

  “嚯嚯,我要发财啦!”萧行云笑了,不算手里的这株,树下还有三株人参呢。

  如果都有这么大,卖掉之后,就有钱在村里做点事情了。

  萧行云跑到自己房间,把这株人参藏好,拿起竹筐,摘满一筐桃子,准备给爷爷奶奶送一些。

  不管爷爷是不是妈妈口中的赤脚郎中、江湖骗子,但他对自己真不错。

  以前每次去城里上学时,他都会偷偷地塞自己几百块钱,让自己在路上买东西吃。

  “啥东西这么香啊?”父亲萧富贵睡醒了,拄着拐棍,走到院子里。

  “桃子熟了,我洗几个给你尝尝。”萧行云说着,把刚洗好的一盘桃子,端到父亲面前。

  “啥玩意?桃子居然熟了?前几天我到菜园子里摘菜时,它还青着呢……”

  萧富贵非常震惊,同时也在心里暗暗思索,自己到底病多久了?是三五天,还是十天半月?伤到了脚,脑子咋还不好使了呢?

  萧行云笑道:“爸,你病了,脑子或许睡迷糊了。来,多吃几个桃子,补补脑子。”

  “一边去,你脑子才睡迷糊了呢!”萧富贵啃了一口桃子,再也顾不得说话骂人,太好吃了,差点把桃核子吃进肚子。

  不过心里也在嘀咕,难不成真是自己记错了?

  萧行云把洗好的桃子,放在堂屋桌子上,方便父亲食用。

  回到院子里时,发现大黄狗又叼走一个大桃子,躲在墙角快啃光了。

  “金币,你又偷吃!”

  汪汪!

  大黄狗叼起吃剩下的桃子,一溜烟地逃出院子,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小气主人,本汪吃你几个破桃子,你还舍不得?

  哼,下次挖你的人参吃。

  萧行云把剩下半筐桃子拎起来,给父亲说一声,就走向爷爷家。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半路上,听到大娘的叫骂声,传遍半个村子。

  “哪个坏种偷俺家的黄瓜,你自己不会种啊,也不怕吃坏了肝肠,吃进了棺材里!”

  这嗓门极为尖锐洪亮,要是村里喊人开会,都不用大喇叭,站在村子正中间一喊,全村人都能听到。

  李秃子从路边的草丛里,偷偷摸摸地钻出来,左手抱着几根带花的小黄瓜,右手那根黄瓜,已经啃了半截。

  “嘿嘿,二宝,你大娘骂人真凶残,老子想骂都不敢还嘴。来来来,刚摘的黄瓜,又鲜又脆,给你两根尝尝。”

  李秃子二十多岁,和萧行云的岁数差不多,光光的脑袋,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带着几滴汗珠子,表情诚恳,模样倒也俊俏。

  任谁也想不到他是村里的懒汉流氓,整天偷鸡摸狗,不干正事。

  “偷谁家的不好,居然偷我大娘的东西……简直,干得太漂亮了!”萧行云一家和大伯大娘一家,前几天才吵过,矛盾正深呢。

  此情此景,必须给李秃子赞一个。

  接过两根黄瓜,反手还李秃子给两个桃子:“刚摘的桃子,也给你尝尝鲜。”

  “哎哟,还是你这桃子好吃啊,闻着就香,再多给我两个呗!”李秃子贪心的毛病犯了,把黄瓜全扔进萧行云的筐里,想换成桃子。

  “多一个都没有!”萧行云拎着竹筐就跑。

  他太知道李秃子的性格了,要是让他碰到筐,说不定连筐都抢走。

  两人是同一时代的孩子,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关系不错。

  后来李秃子经常偷鸡摸狗,抽烟喝酒,赌牌打架,彻底放飞了自我。

  村里正经人家,没人愿意让自家孩子和一个偷鸡摸狗的流氓一起玩,所以来往才少了起来,近年长大了,在一起玩的时间反而多了。

  李秃子被骂,也不生气,笑嘻嘻的,啃着桃子跑远了。

  边跑边扯着嗓子大喊:“我看到了,是二宝偷的黄瓜,都在他筐里装着呢!”

  “混蛋!别让老子再看到你!”萧行云笑骂着,把手里啃了一半的桃子,砸在了李秃子脑袋上。

  “哎哟,二宝你太狠了,差点把老子的脑浆砸出来,小心我夜里偷你家鸡!”

  “你敢偷鸡,我让大黄狗追着你咬!”

  “……”李秃子被萧行云怼得没话说,骂骂咧咧地逃走了。

  萧行云也不敢久留,要让大娘看到筐里的黄瓜,有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

  一群老头老太太坐在村里路口的河边树荫下抽烟聊天,看到萧行云的狼狈模样,大笑起来。

  “二宝,你别慌,你大娘来了,我帮你解释,不过黄瓜得分我一根。”

  “你是大学生,村里的学问人,肯定不会偷东西,谁信李秃子的话啊!”

  “二宝,啥时候回城里工作啊?村里太穷了,手机都时常没信号,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在家里没出路啊!”

  萧行云笑着回应,遇到亲近的老人,也会陪着聊上几句。

  是啊,村里太穷了,但城里同样不好混啊。

  思索间,他已走到爷爷家的院门口。

  门口挂有木牌,上书“萧氏医馆”,这和他在集市上挂的牌子一模一样,机雕产品,充满了廉价感。

  爷爷萧正德鹤发童颜,坐在院门口的阴凉处,精神矍铄,抱着一本古朴发黄的线装老医书,双腿上扎满了银针,他在拿自己做研究。

  爷爷萧正德神色肃穆,嘴里念念有词:

  “通则不痛,痛则不通,针行于结点,施震字诀,三逆三正,可驱寒邪,可散淤堵,可重建阴阳。”

  萧行云一听,不明觉厉,肃然起敬,这就是爸妈眼中的江湖骗子?

  不像啊!

  可爷爷下面一句话,瞬间让萧行云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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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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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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