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姒的神色从惊讶,不敢置信,到抑制不住的欢喜激动。
她顺手把银针塞在了霍慎之手里,直接跳起来抱住他。
周围都是人,纷纷转头看他们。
这样浓烈的情爱,在礼法森严的西洲是不被允许的,更不要说在大庭广众之下,被这样多的人看见。
霍慎之眼底浮现笑意,拥着云姒的腰,步步后腿到街巷墙边,转身将她整个人抱起,手抵在她后背,另一只手横下,叫她双腿分开,跨在自己腰上。
他没有戴面具,眼底相思入骨。
云姒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她眼眶骤然湿润紧紧拥抱他,哽咽开口:“我等你等不到归期,我只能在梦里梦你……”
霍慎之垂眸看着埋首在自己怀里的人,放下她,紧紧拥住她。
只有跟她在一起,她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他垂眸,轻轻抚弄她的后背,哄着她:“这个灯花会你可喜欢?”
云姒红着眼抬头,拉起他的衣服擦了擦湿润的眼角:“什么灯花会……”神色一顿,骤然醒悟,“是你……”
霍慎之笑着将她按进怀里:“是我。”
云姒从他怀中挣扎出来,刚要开口,头上就被插入一只发簪。
她伸手去摸,眼底再次闪过诧异,拔下来一看——
巨大的惊喜击中她。
“这……这是……”
霍慎之将发钗从她手中取下,再度给她带上,犹如当年他们才圆房的那一日(第769章),他亲手赠她。
与卿欢。
与卿携手,日日同欢。
只是后来与卿欢被她砸烂,后又被他修复到看不见裂痕,那修复好的,在她那里。
霍慎之看着她发间的发簪,紫色的宝石打磨出千个棱面,一有光来,便折射出无数粼粼光彩。
期间红到发紫的小宝石不过半个小指甲大小,也被打磨出千百棱面,折射不同光彩。
霍慎之看着她明媚耀眼,紧握她的手,同她开口:“‘与卿欢’到底是西洲前几朝首辅为爱妻打造的,这是我为爱妻所造。原想大婚之日赠你,可遇到了更好的东西,今日便把它先予你。”
云姒心中欢喜,伸手摸了又摸:“叫什么呢?叫与君欢,与君携手,日日同欢。等我哪天去了,这些东西就做随葬品,让后世也可以看见,你我情爱,世代可见。便是你我成灰,此些带着你我情爱的金玉,也永远耀眼。”
霍慎之紧握住她的手,未曾想过会有她死的那一日:“别说这样不吉利的话。”
云姒再度环紧他:“好,我不说。”
等年后……或许之等明天南绛的婚礼之后,他们的暴风雨,就回来了。
此时,塔楼。
吹笛的男人再度现身,只是他手中的笛子没再吹响。
他身后,一个女子袅袅娜娜而来,拿着披风给他披上:“殿下,别看了……”
虽然带着面具,但不是霍临烨还能是谁。
霍临烨看着下面紧拥难分的人,眼底起了丝丝落寞。
“许多年前,她怀着身孕,因着什么,晕倒在了花灯会上,那时候我带着面具,扶住了她。她不知道,我一路奔驰,就为了见她一面。她现在也不知道,也没人知道,那一日的人,就是我。”
霍临烨拿起短笛,悠扬的笛声再起。
她理他原来越远,再也不可能回到他的身边,永远不可能。
他这条命也快到尽头,他只想要在最后时刻,再看她几日。
明鸢没有打扰,只静静的陪伴,她也知道,霍临烨这辈子不可能再喜欢上别人了,她只能成听他诉说往事跟心情的知己,在不可能有别的。
这样……也够了。
明鸢淡淡的笑着,听着霍临烨再度吹响了笛子。
悠扬的笛声抵过了锣鼓喧天。
萧天策拉着南绛的手,穿梭在大街小巷。
他们眼底的笑容尤其璀璨,听着耳边的笛声,萧天策开口:“吹笛的人是一个很厉害的人,是用内力,你听,锣鼓声都被他盖住了。那笛子,想必也是被百年难得一寻的玉所做,才有这样的声音。”
“真的吗,你怎么什么都懂?”南绛拿着一串糖葫芦,笑得开心。
萧天策看的入迷,只道:“南绛,南绛……”
南绛停下脚步看着萧天策。
萧天策说:“你云姒阿姐跟我说了顾铭修跟蒋小姐的事情,他们之间之所以会成那样,是因为蒋小姐一心一意只有胖人,而顾铭修总是做一些自以为好的事情。最后,还把眼睛给了齐王,这样自以为的好,是恶毒,这种男人我不喜欢。南绛,你现在还不爱我没关系,我们绝不可能像他们那样。”
看着南绛眼底的疑惑,萧天策开口:“我会把我的心事告诉你,不会埋在心里,我跟你坦诚我自己。我肯定会介意你不能全然把爱给我的,但是没关系,多一点少一点又怎么样,我不是顾铭修,你更不是蒋小姐!”
南绛握紧萧天策的手,踮起脚,快速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对,我不是,我们都不是!”
南绛没有齐王那样的少年爱人,没有齐王那样满心等待的初恋。
萧天策也不会像顾铭修那样,有什么事情就憋在心里。
他们都在下意识的给对方最好的情绪价值反馈。
天色越发的暗,街上的灯火越发的明亮耀眼。
不一定只有轰轰烈烈的情爱才更能振动人心,细水长流,数十年如一日的真心,也更能打动人。
萧天策拉着南绛手的那一刻,什么都不在想了,明日,他就能得到他此生最爱的人。
“走,我给你买东西去。”
进了店,萧天策这种直男也不会挑,不知道什么好看,只让老板把贵的拿出来给南绛。
试的时候,更是恨不得南绛再上个头,他巴不得南绛一次能把他送的东西都戴上。
一夜欢喜,南绛先回来,出去一趟,手上戴满了金银首饰,头上也被插上了不少发簪。
空青咋舌:“萧天策还真是个直男哈,给你买这么难看的东西。”
是真的很不好看,但是主打一个贵。
都是些大金子,大宝石,份量足不足没关系,主要是贵。
南绛嘿嘿笑着,摸着手上的金手镯:“这个金手镯,他说万一以后打仗了,管用,是什么硬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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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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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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