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默默吃早餐的慕宴铮,整个状态好像别人欠他钱似的。
慕母有看手机的习惯,所以一边吃一边翻看上面的新闻。
孟初跟慕岑挨着,时不时给他将牛奶降温。
一家人,谁都没有说话,寂静无声。
恰在这时,客厅的电话忽然大响。
尽管听见,但是没人动。
等了约莫一分钟,佣人进来说:“说是叫明珠,询问什么时候能去集团上班?”
慕母的目光终于从手机里抽离,她看向正好用完早餐,正在擦手的慕宴铮。
“明珠也要去集团?”
“嗯。”
慕宴铮轻嗯,却未抬眼。
下一秒,他起身,视线落在孟初这里。
他要去公司,但是孟初一定又要去后街。
“你去公司吧,我一会儿还有事。”
孟初拆穿他的心思,但慕宴铮的脸色一下阴沉。
当着他母亲的面,他不好说话,可孟初的行为,他有些……
竭力压下心中不快,还是抬脚出了餐厅。
孟初细嚼慢咽,跟儿子一起出去。
想着慕宴铮已经出门,她也就回去换衣服,将慕岑送回学校,然后去趟医院。
顾莺在短时间内,定然是救治不好的。
她在回榕城前见最后一面,等以后再见,兴许就痊愈了。
这样想着,孟初领着儿子走出房子。
刚到外面就看到停车坪,停着慕宴铮的车。
这人不是走了吗?怎么车子……
孟初还未想完,车窗下降,露出某人那张冷峻的面容。
“上车。”
没有给她们母子任何犹豫的机会,便态度强硬到直接示意。
慕岑等着去学校,自然也不会挑非得坐什么车。
孟初微微蹙眉,正要征求儿子同意,他已经小跑朝车子跑去。
“你慢点。”
孟初追着,在他之后上车。
母子俩坐在后座,慕宴铮从后视镜瞥她一眼,神情微冷。
孟初无视,特意看了眼时间。
“现在七点半,岑岑八点上课。”
“……”
慕宴铮没有任何辩驳,立即启动引擎,转弯上了马路。
中午,孟初待在慕氏的分公司。
这边虽然比不上榕城那边的总部,但逼格在整个海滨也是一流。
尤其是在分公司初建这边,已经有不少达官贵人凑热闹。
毕竟,可以将海滨的经济往上带一带,何乐而不为呢。
她在休息室,外面在开小会。
高峰的电话进来,孟初为了不暴露自己,只能压低了嗓音:“我现在不在榕城,有事你能解决就解决嘛。”
“没事。就是你这副总不能总在公司挂闲职,让这个什么都不懂的胡明志打肿脸充胖子。”
“怎么了?他再怎么也是hr的建始人,服装行业,也不需要他这个老板懂啊?是吧?”
“话是这么说,但是他有些越权。以前什么都不管,现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着下面的人指手画脚。”
“什么情况?”
“他的事,也没人敢说敢管,只能你这个副总估计可以治治他。”
“哈哈,你抬举我了。”
“他最近让市场部的人拉了一批资源,全部是为一个月后的时尚芭莎准备。”
“现在公司有多少设计师?”
“三个。算上你,有四个。”
孟初在狭小的休息室踱步。
既然是hr的一员,那她势必要尽一份力。
“我明天回去。”
稍作思考,她给了那端人确切的时间。
电话挂断,她悄悄靠近门口,外面开会的声音好像没了,感觉连慕宴铮似乎也不在。
缓缓拉开门,外面果然空空如也。
这人什么时候出去的,也不跟她说一声。んτΤΡS://Www.sndswx.com/
下午,孟初去了一趟医院,只是隔着窗户玻璃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的人。
医生是程枫介绍的,算是这边最有权威医术上层的烧伤科主任。
在昨天与邢凡商议方案后,就给顾莺进行了第一次手术。
如此,她心理上也能得到少许的安慰。
晚上跟慕宴铮说了hr的事,他正好也将这边的事处理好。
于次日上午,两人回到榕城。
只是在新湾码头,遇到了要去海滨的林鹿。
孟初上车,她下车。
视线撞上,彼此都沉默了。
少许之后,孟初走近她。
“你不会要去海滨找楚辞吧?”
“对。”
林鹿看她的眼神,有些敌意。
孟初并未在意,更能理解。
毕竟,是她盲目带着小柠檬找到楚辞家,以至于让他知道了林鹿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还有一个几岁大的女儿。
像楚辞那种吊儿郎当的富家公子,又怎么会找一个满是缺憾的女人走完下半生?
两人寥寥几句,便各自分开。
回城的车上,孟初直视正前方出神。
慕宴铮看了她几下,最终还是没忍住,说:“别人家的事,你又何须去管。楚辞向来不缺女人,就算没有小柠檬的事,他和林鹿也不一定能走到最后。”
孟初回神,扭头不解。
“什么意思?”
林鹿长得漂亮,又有家世,与楚辞认识的外面的那些女人可是有着天壤之别。
“他玩世不恭惯了,除非碰到一个心动到死心塌地的那种,否则没辙。”
慕宴铮说完,孟初沉默。
人都是感情动物,可真正做到两性相吸,并非易事。
半晌,她道:“既然如此,那就顺其自然,听天由命吧。”
回到市里,慕宴铮将孟初送去hr,自己则回了公司。
此时的hr,在孟初一走进去,立即有看到她的职员,上前打招呼:“孟总好。”
孟初有些不适应,瞬间直起鸡皮疙瘩。
她不知道大家怎么会突然这么称呼,猜测是胡明志授意,便直奔他的办公室。
敲门没人应,推门进去,才发现里面没人。
孟初退出,迎面遇上胡明志的助理:“胡总不在。”
“干嘛去了?”
“跑市场吧。”
“??”
跑市场什么时候用得上老板了?
孟初狐疑。
没见到胡明志,她去了高峰那边。
他正在跟两名设计师,讨论一个月后芭莎明星的款式。
见孟初进来,眼前一亮,仿佛看到救星一般。
“今天就说到这儿,你们也回去想想。”
设计师像孟初打招呼离开,高峰从椅子上起身,为孟初倒水。
“我听他的助理说,他去跑市场。”
“有你这尊大佛,他可不得好好利用一下?”
高峰回身,将茶水放到她面前,证实了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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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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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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