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最好的时代>第七十一章:升学宴
  这一天,李家洋溢着喜悦的气氛。

  而李慎一方才大彻大悟,原来父母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也没想到自己高考分数会让二老如此激动。

  重活一世,他隐约感觉自己在意的重点发生了偏差,所幸现在明白的也不晚。

  晚上他们并没有选择出去吃,最后李慎一下楼去买了卤菜,杨晓萍简单的做了几道家常菜。

  而老爷子拿出战友送的好酒,这瓶酒他珍藏多年,一直舍不得拿出来喝。

  “爸,妈,这杯酒我敬你们,辛苦了。”

  李慎一给自己斟满,站起身来,看着二老一饮而尽。

  “好,好...”

  杨晓萍又哽咽的说不出声,李良元赞许的看着自己的儿子,满怀欣慰。

  饭桌上三人边吃边聊,李慎一询问父母,是否应该请亲戚们吃个饭之类的。

  就在查完分数之后,杨晓萍已经将他的分数告知了亲戚们,包括他的爷爷奶奶。

  李良元点点头,表示必须请,而且要大办。

  一直以来李慎一的成绩,使他在亲戚面前的心病,现在儿子为他争光,怎么能不分享这一份喜悦。

  人逢喜事精神爽,李良元一杯接着一杯,最后醉倒在桌上。

  其实以他的酒量远不止此,可有时候,醉人的并不是酒。

  吃完饭,李慎一帮着母亲将李良元扶上床,又收拾了桌子。

  最后喷吐着酒气回到了房间,拿出手机,沈雯发来短信询问她的成绩。

  “小李子,你考了多少分~”

  李慎一回复到:“653分,你呢?”

  片刻后收到沈雯的回复。

  “我就知道你是最棒的~~我考了631分。”

  沈雯的发挥一如既往的稳定,模拟考试的时候基本就是这个分数上下徘徊,看来高考考场紧张的气氛,并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影响。

  其实有很多人,模拟考试非常好,稳稳的重点大学苗子,可是一到高考就拉跨,应有的水平完全发挥不出来。

  “我们可以一块去庐大啦。

  李同学,往后四年还请多多指教~”

  沈雯紧接着又发来一条短信,隔着屏幕都可以感受到她开心的情绪。

  她这么说也没什么问题,以两人的分数可以说是只要报考,就一定会被录取。

  “我妈妈来找我说事,先不说啦。”

  又陪着沈雯聊了会,沈母陈怡来找她谈事,她依依不舍的告别。

  李慎一看着手机,打开通讯录,找到一个号码,面露犹豫。

  半晌,他叹了口气,刚准备放下手机去洗澡,手机铃声响起。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看清来电人后,他晒然一笑。

  “我算着分数刚出来你也没空搭理我,现在应该忙完了吧?”

  电话刚一接通,饶恬调侃的声音传来。

  “嗯,刚刚在和家里人吃饭,你考的怎么样?”

  “522分,你呢。”

  “恭喜你,南大如愿以偿了,我考了653分。”

  “嗯...”饶恬不予置否的应了声。

  她不去南大这件事,并没有打算现在就告诉对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以李慎一的性格,如果知道,一定会劝阻她,庐州可没有什么好的艺术学校,她改志愿去庐州必然是降低标准。

  等开学之后再给李慎一惊喜吧。

  “你那天说的前尘,指的是沈雯吗?”

  “嗯。”

  李慎一犹豫片刻,回答道。

  话一出口,电话那头陷入了沉默,只能听见双方的呼吸声。

  良久,饶恬轻声开口:“挂了。”

  电话挂断后,李慎一躺在床上,心情久久不能平息。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前尘不负卿。”

  这正是他那天在长廊中留在饶恬同学录上的。

  饶恬的大胆热情,让他鬼使神差的写下了这段话。

  只有他明白这段话真正的含义,沈雯是他的前尘,这个小妮子在上一世,已经用小半生证明了对他的关爱,他不肯鞥辜负对方。

  可饶恬...

  是个男人就很难拒绝饶恬这一款。

  但有了沈雯,他不应该去再招惹饶恬,所以当时写下那段话之后就开始懊悔。

  上哪去找双全法,只有负一人,或者两人都负。

  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那不是渣男吗。

  除非...李慎一想起前世一位大佬的采访,那是一个事业相当有成的商界大佬,有着七八个老婆。

  所以只要财富累积到一定程度就可以...

  不对,傲人的财富和出众的社会地位只是辅助,无论是饶恬还是沈雯,她们两人都不会是为了钱屈身容忍脚踏两只船的。

  只能说有钱有地位后,才有一丝可能,不然想都不要想。

  双全法,呵,任道而重远,想要二女兼得可没那么容易,慢慢努力吧。

  李慎一将被子一蒙,沉沉的睡去,今晚和老爷子酒喝的有些多,很快便进入梦乡。

  还是那句话,有人欢喜就有人忧。

  相较于李慎一家的喜悦,位于湖畔家园的于家别墅可就没那么安宁。

  “我说给你买个校招,你也不能这么糊弄我吧,150分???”

  “我他妈送条狗上去考都不止这个分数!!!”

  “爸,爸,你别激动,别拿棍子,别...”

  “啊...!!!”

  湖畔微风带着湿润吹动草丛,伴随着夏日虫鸣,于家别墅杀猪般的哀嚎声响彻整个小区。

  ...

  ...

  次日下午,李慎一陪同父母早早的来到了饭店。

  为了这次宴请,李慎一托于磊找老于帮忙,在铜城饭店定下了最大的包厢。

  于磊好兄弟还从老于私藏的酒柜中,顺了两瓶年份茅台送给李慎一。

  李慎一拿到手之后,看的眼都直了。

  这可是30年的年份茅台,后世起码得好几万,有钱都不好买。

  就是不知道于磊回家得给揍多少年。

  李慎一本来是不想收的,于磊硬塞给他,说着家里好多,便收了下来。

  以后得给老于找几瓶好酒弥补一下。

  来到包厢,趁着亲戚还没来,李慎一先将菜点了,基本上都是挑好的点,卡里躺着大几百万,这时候不花钱,留着什么时候花。

  最好的菜最好的酒,当然,于磊送的那两瓶年份茅台,他可舍不得今晚拿出来喝,而是收了起来,在酒店选了两瓶普通茅台。

  光酒和菜便花去三千多块钱,负责点菜的服务员都有些吃惊。

  杨晓萍在一旁不住的说够了够了,而李良元倒是没有说什么,既然出来请客吃饭,就一定要到位,点多了可以打包,但绝不能落下面子。

  时间来到六点多,今天并不是周末,大家都是等到下班再来。

  经过李慎一的同意,服务员先将凉菜端上桌,足足八盘各式凉菜,放在巨大的圆桌上。

  小姑和小姑父是最先到场的,顺带将爷爷奶奶一并带了过来,他们与李慎一家关系也是走的最近。

  人一来,李良元带着杨晓萍就迎了上去。

  奶奶是个身材矮小满头银发的老妇人,特别疼爱李慎一,和大多数老一辈人一样,家中有什么好东西,自己绝对舍不得吃,一定要等到孙子来,留给他。

  常常有些东西放坏了都不知道。

  印象中的爷爷当过兵,话很少,平时不苟言笑。

  “爷爷,奶奶。”

  “小姑,小姑父,鹏鹏哥。

  李慎一按长辈顺序,挨个打招呼,李良元对这一点管教的非常严格,见到长辈亲戚,一定要打招呼,不然就是没有礼貌。

  爷爷点点头,赞许的拍拍李慎一的肩膀:“考的不错!”

  他骨架很大,显得整个人非常魁梧,手劲也很大,拍的李慎一胳膊生疼,脸上深深的皱纹留下岁月的痕迹,年近七十了,声音还是很洪亮。

  奶奶笑眯眯地拉过李慎一,伸出手去费力的向上够去:“我的小孙子是不是又长高了呀。”

  李慎一立马弯下身子,好让她摸摸自己的头。

  “是比上次高了。”

  奶奶肯定的说道,然后从兜里拿出一张叠好的手帕,一层层打开,里面是零零散散的钞票。

  她取出最大面额的几张,颤颤巍巍地塞进李慎一手里:“去上学花钱的地方多,没钱和奶奶说。”

  李慎一心头一颤,这几张钞票或许只是奶茶店十几分钟营业额,可此时却重若千钧。

  “怎么不收呀,快收下。”

  奶奶语气故作责怪地看向李慎一,浑浊的眸中满是慈祥。

  李慎一深吸口气,郑重的将钱放进口袋,这些钱他无论如何都不会花出去。

  “慎一呀,这次考的真好,真有出息。”

  小姑和小姑父是普通的工薪阶层,人很老实,此时纷纷夸奖起他来。

  又过了会,李慎一的和大伯和大姨小姨也陆续到来,大姨一上来就给他包了一个红包,以资鼓励,随后又开口道歉,说大姨夫今天工作忙,要在单位加班来不了,所以只能自己过来了。

  小姨则拉着李慎一,询问他打算报考哪所学校,有没有谈恋爱之类的话题。

  李慎一都笑着回答。

  大伯一家三口简单打过招呼后,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他家之前是最喜欢吹嘘女儿成绩的。

  大伯是小学语文老师,自视清高,根本不把李良元这个正科级干部放在眼里。

  他的的女儿,是李慎一的大姐,去年高考分数640多,上了建邺理工,直接就给夸上了天,四处炫耀,生怕别人不知道建邺理工是什么学校,还会给人科普。

  尤其看不起李慎一这种常年倒数的差生,仗着自己是家中老大,时不时就拿李慎一的成绩教育李良元。

  有一次家庭聚会,借着酒劲,阴阳怪气:“良元啊,你要是在不会教孩子,可以送去我那,让慎一从小学开始重新学嘛。”

  那会李慎一已经上高二。

  当时李良元铁青着脸,却因爷爷奶奶在场,没有发作,而是带着李慎一离去,那场家庭聚会也就不欢而散。

  今天李慎一就要为老爷子找回场子。

  最后李慎一的大姑和姑父姗姗来迟。

  大姑一推开门,便被包厢的规模所震惊,她是有眼力劲的,知道这是铜城饭店最大的包厢,没点关系根本订不到。

  啧,李良元为他儿子可真是下血本,这一顿饭起码吃掉他两个月工资,而杨晓萍又没什么收入。

  真是打肿脸充胖子。

  大姑不屑地撇撇嘴,勉勉强强的跟李良元和杨晓萍打了声招呼。

  至于李慎一,她仅仅挤出个笑脸而已。

  大姑自从上去来他家求助李良元后遭拒,便再也没有来往过。

  甚至在家中亲戚那四处说李良元冷血,不是个东西,自己亲侄子出事都见死不救。

  大姑父面色有些憔悴,态度倒是很热情,上来一通夸,随后从怀里掏出红包:“姑父上次说过的,只要你考的好,就给你包个大红包,拿着。”

  李慎一笑着道谢后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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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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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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