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陈书白薇>第12章 修自行车
  次日黄昏。

  城东区的道路都已经铺好了石板,地面干干净净,住在这边的人非富即贵。

  “叮铃铃。”

  一阵自行车的清铃由远及近,随之而来的是年轻少男少女欢脱的笑声。

  “栗子姐,你慢点儿,等等我。”

  “快跟上,家里准备了好多糖果,还有汽水。”

  拐过街角,少女看见突然出现在面前人影,浑身打了一个机灵,一时间握不住把手,整个人侧摔下去。

  “小心。”陈书脸色微变,连忙伸手去扶。

  是他!

  少女瞥见陈书急忙来搀扶的双手,脸上浮过一丝安心。

  “啪!”

  千钧一发之际,双手突然收了回去,少女结结实实摔了一跤,连膝盖都摔破了,渗出猩红的血丝。

  “啊!”

  惨叫声回荡在街角,少女在同伴的搀扶下颤颤巍巍地起身,她的眼眸饱含气愤。

  “喂,你什么人,敢撞伤栗子,活得不耐烦了?”

  流里流气的青年急于在女孩子面前出头,狠狠地推搡陈书。

  陈书不想惹事,没有还手,皱起眉头平静地回答:“连人带车,我碰都没有碰一下,你可以去问她自己。”

  青年语塞,回望少女。

  这位少女正是陈书老板的女儿,她气红了脸,但又不能歪曲事实,“我拐角时看到他,害怕撞了人强行拐弯,自己没控制住。”

  “哼,混蛋,你没事躲在拐角处吓人干什么,弄伤了栗子你赔得起吗?”青年喋喋不休,摆出一副要替少女讨公道的嘴脸。

  陈书气笑了,嘲弄道:“我赶路恰好经过巷子口,这也犯法?”

  发生眼下的事故谁也不想,但这青年为了讨好女孩子冤枉到他头上,这就不对了。

  摸了摸鼻尖,陈书暗自吐槽,舔狗这东西,真是哪个时代都不缺。

  “你!”

  青年气急败坏,扬起拳头要打人。

  熟料少女走过来,一脚踩在陈书的脚背上,她气鼓鼓地瞪大眼睛,“你明明都伸出了手,这么近的距离,扶我一把会死呀?”

  “你还没嫁人,我怕坏了你的名声。”

  陈书淡定地回应。

  倘若在搀扶时,不小心碰到少女某些敏感的部位,他势单力薄,有理也说不清。

  在后世,搀扶老人时都有可能被讹诈,何况这个有“流氓罪”的年代。

  他没有记错的话,“流氓罪”这个罪名太过笼统,直到97年才被废除,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万一被扣上个流氓的帽子,肯定少不了麻烦。

  少女脸色微变,她家境优渥,受过教育,自然清楚陈书的顾虑。

  “哼,我又不是个不明事理的人。”

  二八大杠自行车是独属于这个时代的记忆。蜀南文学

  顾名思义,车轱辘有28英寸,把手和坐垫之间有一条黑粗的横杠。

  小时候,陈书学骑自行车时没少摔跟头,那时的他腿还不够长,只能从横杠下面伸过去踩脚踏板。

  放眼望去,这群青年男女骑的自行车大都是这个型号。

  不过栗子,也就是少女的自行车反倒独树一帜,是一辆凤凰牌的女士自行车,中间没有那条碍事的横梁。

  陈书走过去扶正,挑了挑眉头道:“链条出来了。”

  “啊,这可怎么办?”

  栗子忧心忡忡,手足无措。

  “要不咱们送到修理店去修吧。”青年提议。

  链条卡在缝隙里,根本推不动后轮,栗子无奈地说道:“这,这还得抬过去。”

  现在的自行车不比后世那样轻便,硬抬的话得费不少力气。

  “放着吧,我去借两个一字起子,我来修。”陈书眼眸亮晶晶,修自行车,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

  在后世,骑多了自行车的人一定碰到过链条出来的情况,次数多了,连起子都不用,在路边随便折两根树枝都能修。

  只不过后世的自行车品质好,大多数都用不着罩子保护车轴处的齿轮,上链条自然方便。

  八十年代则不同,想要上链条,必须先把铁皮罩子拆下来。

  陈书熟练的手法看得栗子两眼放光,一旁的青年见到这一幕,不禁吃味,“哼,一看就是个工人的命,我爸手里管着十几个工人呢。”

  “你闭嘴。”栗子翻白眼,人家陈书能帮她修自行车,你不行还要在这冷嘲热讽,不是找骂吗?

  陈书估摸着青年的父亲应该是在某个厂里当管理的,所以才会说出这番话。

  他轻笑一句,青年不懂事,要知道这年头厂里的熟练工地位可不小,就连管理见了也得递烟说两句好话。

  “工人怎么了?你说这话,小心被当成资本主义的走狗啊。”还了工具,陈书拍拍青年的肩膀调侃两句。

  青年脸色为之一变,慌忙低下了头,十年前那场动荡至今仍历历在目。

  “放心吧,傻小子,我已经结婚了。”陈书莞尔一笑。

  青年听到这话,心脏怦怦直跳,被人看穿心思的羞臊感涌上脸颊,他嘴硬道:“这位大哥,你结婚了关我什么事。”

  哟,嘴里说着不关你的事情,可这称呼怎么都变了?

  先前还一脸不客气,这就叫上大哥了?

  陈书不禁捧腹,要不是周围有人看着,他一定会笑出声。

  其余人没有听出话里边的意思,仍旧一头雾水。青年悄声询问少女,“栗子,这位大哥究竟是什么人呀?”

  “我爸的一个朋友。”少女白了陈书一眼,没好气地回答。

  在烈日下呆了很久,陈书擦了擦汗水,撩动衣襟给自己扇风。

  青年眼珠子机敏,窥见皮带上别的bp机,当即心头一震,这东西连自家老爹都没有呢。

  他当即陪笑,主动给陈书捶肩膀,“叔,刚才我太担心栗子,说了两句气话,您大人有大量,别往心里去呀。”

  哟吼,态度转变这么大?陈书一时间没反映过来,干嘛这么献殷勤呢?

  “大城市过来的吧,叔,您这bp机一定花了不少钱?”

  陈书挑了挑眉,嘴角勾起玩味的笑意,他掏出bp机随手把玩,“不贵,也就三千多。”

  “三千!”

  一时间,除栗子以外,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

  这年头,二八大杠就要一百八十块钱,普通工人得干四五个月,不吃不喝才买得起。

  这bp机的价格已经抵得上近二十辆自行车了呀。

  少男少女无不啧啧称奇,青年叫起叔叔来叫得更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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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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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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