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眠吞了口口水,尴尬的回过头来看向肖凌:“我只是想自证清白,没有别的意思,你别往心里去。”
为了逃避,她谎称要去洗手间,赶紧开溜。
结果,她这一走,反而更给那些想说她坏话的人孕育了温床。
“我靠,她什么意思啊,竟然说她男朋友比肖凌还帅,还帅一百倍?她有病吧!”
“妄想症,大概连男朋友都没有。”
“这个世界上如果有男人比肖凌还帅,我还站在这里干什么?我早就转粉那个男人了!”
她们愤愤不平的嚷嚷了起来,只有肖凌在目送着阮眠离开之后,眼底略有些受伤的垂下了目光。
她的男朋友,他已经见过了。
虽然那天晚上巷子里很黑,看不清楚脸,但光是身高和身材,那个男人都赢了他许多。
说帅一百倍有些夸张,但,比他高大,比他有钱,这两点是肯定的。
“哇,他是谁?”
正想着,身后忽然安静下来,随之而来的是一阵窸窸窣窣的讨论声。
肖凌回过头去,就见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出现在了观众席。
他站在走廊上,没有入座。
双手插在裤兜里,显得双腿更加的修长,配上他至少一米八七的身高,往那里一站,不用说话,就自有一股君临天下的气势。
而比起身材,他的脸要更加完美。
轮廓刀削一样棱角分明,目光深邃,如寒潭一般幽深冷漠,一看就是个事业有成的男人。
但带着一点自来卷的略长的黑发荡漾在额上眉间,却又让他的成熟沾染上了几分少年的气息。
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融合在一起,使得他夹杂在成熟男人和少年之间的阶段,说是完美也不为过。
即便是肖凌的粉丝,在看到这个男人以后也都露出了花痴而赞叹的目光,甚至还有人偷偷的用手机拍起了他的照片。
“楼蕴年,你怎么来了!”
就在所有女生都花痴不已的盯着那人看的时候,一旁忽然响起了阮眠的喊声。
只见她双手还沾着水,看到那个男人,满脸惊喜,几步跑到他的面前,直接用她还湿着的双手抓住了那个男人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西装外套。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上一刻还冷如寒冰的脸,在看到阮眠的同时,眉眼像住进了星辰,立即露出温柔的点点笑意。
他抬手拨开阮眠脸颊边的发丝,微笑道:“你昨晚说梦话的时候说的。”
“胡说,我才不会说梦话,你是不是又偷偷调查我了?”
楼蕴年不置可否,只问她:“什么时候回家?”
他困了,想休息。
但没有阮眠陪着,他根本睡不着。
阮眠看了眼时间:“快轮到我们了,彩排完我就可以走了。”
“阮眠,上台了!”
她还想再问问楼蕴年出差的事儿呢,这时却传来了阿肆他们的喊声。
“来了来了!那你先在这里等一下,我上台彩排,彩排完我就能走了。”
安抚的拍了拍楼蕴年的胳膊,阮眠从椅子上拿起吉他就跟着乐队一起走上了舞台。
楼蕴年看了明显覆盖着一层薄薄尘土的椅子,还是选择在远处站着等待。
一旁的那些粉丝不禁面面相觑,都说不出话来。
这个超级大帅哥竟然是那女人的男朋友?
怪不得她说比肖凌帅一百倍,这个姿色,帅一百倍有些夸张,但帅个两三倍,是绰绰有余了。
肖凌虽然也帅,却明显还是少年的帅气,再加上染着蓝发,性格又桀骜不驯,整个人从头到脚都透露出几分非主流的味道。
不喜欢他这个类型的,别说帅了,说不定还会一脸嫌弃的评价一句:low。
但这个男人却帅的成熟,帅的高端,帅的老少皆宜,帅的任何人都无话可说,心服口服!
没别的,就一个字:完美!
那女人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啊,居然能找到这么一个大帅哥当男朋友。
要知道这年头,美女满大街都是,帅哥却比钻石都珍贵,稀罕啊。
粉丝们目光不由自主的始终往楼蕴年的身上瞟,完全忘记了今天他们是来给肖凌应援的。
直到舞台上传来了音乐声。
其实彩虹乐队,除了主唱肖凌之外,阿肆、小夫他们的水平都很一般,演奏乐器的时候常常会走音有卡顿。
但好在肖凌实力突出,一手吉他玩的炉火纯青,再加上极富有穿透力的低音炮嗓子,嘶吼起来的时候,摇滚范儿十足!
说这个乐队全靠肖凌一个人撑都没有问题。
所以当很普通的前奏过去,肖凌开嗓之后,粉丝们立即激动的跳了起来。
“肖凌,肖凌!”
楼蕴年再帅,也改变不了她们对肖凌的爱!
但当肖凌的部分唱完,阮眠在心里打着拍子,对准麦克风,忽然开嗓的时候,整个现场忽然一片安静。
就连那些正在搬运东西的工作人员都忍不住抬头看向了舞台。んτΤΡS://Www.sndswx.com/
“寂寞围绕着星辰,无所顾忌,在月光中消失,多希望闭上眼睛,这就是世界末日……”
阮眠说话的声音是很柔软的,而且带一点少女清脆的特质,十分可爱。
这是从小受到说话要轻声细语的良好家教的结果。
但她唱歌的时候,声音又完全是另外的状态,敏感而冷艳,明明用的是通俗流行的唱法,却又带一点美声的流畅的特质,给人一种意境深远的空旷的感觉。
可以说,足以媲美顶级专业歌手。
“天,真好听。”
即便是那些对她颇有微词的肖凌的粉丝,在听了她的歌声之后,也瞬间明白了为何肖凌这么挑剔这么傲慢的人,会找她来伴唱了。
一首泛泛的大众化的带有摇滚元素的原创歌曲,经过阮眠的演绎,瞬间变成了完成度非常高,甚至足以发行唱片的优质音乐。
好不容易坐着出租车赶到体育场,找到比赛场地的韩琳琳,一进来就听到了阮眠的歌声,整个人直接愣在了原地。
原来,她唱歌这么好听的吗?
整个现场所有人都沉浸在了阮眠的歌声中,只有楼蕴年神色放松,习以为常。
小时候,在他正式学习绘画之前,阮眠的专业一直都是声乐。
她小时候的歌声,就已经是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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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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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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