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是百老汇大街,拐角则是全球知名的华尔街。
站在街边,正打算打车回酒店,却被不远处的一幕吸引目光。
那是一辆宾利慕尚加长版。
而且,还是一辆爆胎的宾利慕尚。
引起姜时初注意的,当然不是那只轮胎。
——而是那个站在车旁打电话的男人。
非常典型的华尔街精英派头。
再一细看,似乎又有些不一样。
笔挺熨帖的灰棕色西裤,勾勒出男人修长的双腿,一尘不染的白衬衫,袖口挽过有力的小臂,也让她一眼捕捉到那枚钢表,价格怕是超七位数。
鼻梁高挺,微薄的唇,眼廓深邃。
还有讲话时流露出的风度。
面对这种突发情况,仍然像个优雅的狩猎者。
是的。
狩猎者。
还是一位极有魅力的狩猎者。
只一个侧颜,便叫人忍不住分泌多巴胺。
她当然不是好色之徒。
那么,只能是对方自带吸引力。
并且是一种sexual-attractio(性吸引力)。
姜时初没再急着回酒店,她决定——去帮对方换胎。
都是华人。
出门在外不都靠朋友。
“车上有备用胎吗?”
她说的英文。
对方握着手机转过头来。
【正脸,依然没让她失望。】
这个想法,在姜时初脑海中一闪而过。
但她没盯着对方看。
一双眼,已自发挪向那只后轮。
男人挂了电话,也开腔,却用的纯正中文:“你是修车师傅?”
醇缓的嗓音,充斥着从容和阅历。
这一刻,姜时初感觉自己的心房被轻轻一撞。
果然。
有魅力的男人,声音肯定也好听。
饶是心绪百转千回,面上依旧风平浪静。
知道对方的目光还停留在自己身上,她微抿唇瓣,郑重点头:“嗯!”
既然是修车师傅,就该有相应的表现。
姜时初径直走到车尾,打开后备箱,弯腰从里面取出备用轮胎,也找到了工具盒。
考虑到天气,换胎前她脱了外套。
将外套和鸭舌帽放在车顶,只着白色吊带,在车轮边蹲下。
她用扳手卸螺丝的动作无比熟练。
日薄西山,也将宾利车旁的这幕笼于夕阳之下。
姜时初一个错眼,发现男人已在路边的铁艺长椅上落座。hΤTpS://WWω.sndswx.com/
她心里倒没有不痛快。
精英嘛。
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还是适合操盘。
用来换轮胎,着实暴殄天物。
——是的。
姜时初已经发现,男人的手也生得很好看。
不是那种白嫩的好看。
而是教人很有安全感的宽大。
她多少猜到对方的身份。
像宾利慕尚这种加长豪车,老板是不会自己开的,通常会安排司机,有时候,也会让秘书或特助上手。
按照男人的年纪,一个华尔街金融巨头公司董事长特助的职务跑不了。
姜时初暗暗打量对方的时候,自己何尝不是别人的眼中物。
贴身的吊带,叫人窥得那细细不堪一握的腰肢。
一米七上下的个头,却未显人高马大。
相反地,长腿,细腰,纤臂,一切都显得恰到好处。
瓷白的肌肤,无疑是锦上添花。
人来人往的华尔街上。
扳手和女人,很矛盾的组合。
也是一个很突兀的存在。
女孩拿着扳手使力,那是一种紧致的力量美。
弯腰起身之际,难以掩饰的野性,恐怕非寻常男子能驾驭。
姜时初才将旧车轮卸下来,便听到男人问自己是哪家修车行的。
有时候,撒一个谎得用无数个谎来圆。
想到自己即将回国,跟对方也算后会无期。
所以,并不怕谎言拆穿。
她拿起新轮胎,一边随口道:“就那个姜师傅车行。”
“是开在唐人街那边?”
见对方主动给自己找补,姜时初没否认。
才拧好两颗螺丝,男人低沉动听的声线又传来:“你还炒股?”
不等姜时初投去不解的视线,男人已经给出说明:“先前在证交所的大厅。”随后又问:“是熟人做担保带你进去的?”
姜时初并不喜欢与陌生人闲聊。
当然,也有破例的时候。
“是朋友的朋友。”
她说着,又解释一句:“我不炒股,就买一些玩玩。”
“如果只是玩玩,有的股票并不适合。”
姜时初闻言,扭头望向男人。
“你有内幕消息?”
话才问出口,被一声轿车鸣笛打断。
循声望去——
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停在马路对面。
驾驶车门被推开,下来一个人。
对方衣着革履。
看上去,比她身边的‘特助’年轻几岁。
这会儿正往这边瞧。
——很明显,他跟特助是认识的。
姜时初瞅向某人:“你同事?”
‘特助’似是没料到她会有此一问,不由得微挑眉,随即却笑了笑,很宽容逗趣的笑,他看一眼那辆莱斯莱斯,从善如流地颔首:“那是景秘书,平日里,大家一块儿共事。”
果然跟她想的一样。
“你们老板很有钱吧。”姜时初继续拧螺丝:“又是宾利又是劳斯莱斯,普通CEO可没这种排面。”
‘特助’点头:“他确实不差钱。”
话落,最后一颗螺丝也拧好。
注意到那位景秘书想过来却又踌躇不前,像是有要事,姜时初收起工具盒,合上后备箱,取了自己的衣帽,很有眼色地选择走人。
至于换胎费,当然不收。
“是准备回家?”‘特助’主动道:“送你一程?”
“不用!”
姜时初可不敢让他送。
这一送,自己又得费工夫解释。
不等对方再开口,戴上鸭舌帽扬长而去。
虽然换胎弄脏她的双手,但换来这一场艳遇,也算得失相抵。
“家主。”景钊匆匆过了马路。
谢靖寒深远的目光,不再注视女孩身影消失的那个拐角,“让史蒂文来开走这辆宾利。”
交代完,径直走向对面的劳斯莱斯。
姜时初回到酒店,在自助餐厅找着自己的小助理。
苞苞端着一盘小蛋糕,正往嘴里塞哈密瓜,一瞧见姜时初回来,就想把自己精心挑选的吃食分这位衣食父母一半。
才拿起食品夹,却被催促:“赶紧吃完,吃饱去机场。”
苞苞:“……不是后天才回去吗?”
她免税店还没逛呢!
见小助理瘪嘴,姜时初一点也没觉得自己更改行程有什么不对,她可是有正当理由的!
——明天凌晨从纽市直飞申城的机票一折。
就问,谁能忍住不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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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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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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