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将自行车往路旁一支,带有工业粗旷野性美的自行车,顿时摆成一大片。
雷子等人纷纷从自行车的横梁上、身上挎的单肩背包里掏出了事先准备的家伙式。
最夸张的是居有人居然手里拿着把小倭本子的军刀,一时间战刀抽出刀鞘的声音、利斧等器械摩擦的声音交织在一起……
领头的雷子还是先前那副打扮,穿着件国防绿棉军大衣,头戴羊剪绒皮帽,没给自己多套层防护。
他神态自若地叼着烟,就象是来公园和女朋友约会,似乎并没有把将要爆发的大规模血腥械斗放在心里。
可惜,在刘光福看来雷子不是不够酷,比起他看过的电视剧《征服》里的“刘华强”可差远了,那“刘华强”强子才是他心里,道上混的天花板,才是真的霸气侧漏。
特别是“宋老虎”跟“刘华强”的那段对话:年轻人不要太气盛。
不气盛能叫年轻人吗!
给刘光福留下了深刻印像。
以至于眼前,小倭本子杜卫东和雷子的对持,都像是儿戏,没让刘光福心里泛起一丝波澜,反倒有点想笑。
刘光福可是很想看,雷子一手提刀,一手拍着小倭本子杜卫东刮得泛青的光头,来一句:“这瓜保熟吗?”的神展开。
可惜,一切都只存在于幻想中。
现实里,雷子向前走了两步,突然甩掉大衣一挥手,他身后的百十号人顿时骚动起来,人群从公园的大门蜂拥而入。
而公园的里面,杜卫东也率手下亮出家伙,一步一步迎上前来,眼看一场大规模的械斗就要爆发。
这时,大门口突然有人喊了一声:“住——手!”
这声音带有男人变声期,鸭公桑的味道。
双方仿佛对这说话的人,都非常熟悉。
正准备开干的两帮人,都停下了手,同时把头转向声音传来地方。
只见一个身穿将校服,火戴棉帽的小青年,带着身后跟着的乌泱泱一群人,浩浩荡荡涌进公园,直接插到两群人中间。
公园外面,几棵粗大的槐树上,刘光福等人正爬到上面看戏。
钟跃民背靠树干,盘膝坐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抽烟,看到这一幕,叹了口气说:“打不起来了,黎援朝来啦。”
听到这个名字,看过原剧的刘光福心中顿时明了,也是,援朝,听名字就知道他应该是9150年生人,这时正是他冒头的时候。
小混蛋他们久不在顽主这门圈子混,不知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个人,忙向钟跃民打听。
望着那个意气风发,闪亮登场的黎援朝,刘光福免不了多想了一点。
在原剧情里,黎援朝,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于钟跃民与李奎勇,在天桥剧场排队的交谈中。
对于他这个人,那时的钟跃民很是推崇。
“他就是第一个买票,也没人敢说什么”,
“就凭他是黎援朝”。
这也让李奎勇首次对钟跃民的看法产生了变化。
在奎勇看来,钟跃民应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物,但对于黎援朝,他却产生了退缩的情绪,能够让钟跃民都做到如此,足以看出他对后者是心服口服。
此外,钟跃民与张海洋产生冲突之时,黎援朝三言两语就让他们握手言和,也足以证明了他在当时圈子中的分量。
黎援朝能够有着如此威慑力,可不像很多人说的那样,只归结于其背景的原因。
不可否认他的背景极为强大,这点是钟跃民都无法相比较的,但仅仅依靠于此还是远远不够的。
《血色浪漫》里周晓白的家世丝毫不弱于黎援朝,而张海洋的父亲与周晓白父亲同样是一个等级,因此张海洋与黎援朝的背景是没有差别的。
作为一个有着如此背景的存在,张海洋都很是服气,足以见得黎援朝能够有着如今地位,背景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而黎援朝能够有着如此地位,除去背景之外,最重要就是因为他是一个懂得利用规则并且善于笼络人心的存在。
同样在天桥剧场,面对李奎勇的质疑,袁军给出了一句话“要是一对一交手,三个李援朝也不是你的对手,但你不可能有这种机会,他手下亡命徒很多,轮不上他亲自动手,你已经被收拾了”,由此可见黎援朝收拢人心的手段有多么厉害。
虽然,黎援朝最后的结局与钟跃民一样被集团所开除,但在原著中却提到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自己的安排,此后他选择去了美国,并且自己建立了一个公司,由此可见黎援朝的头脑有多么可怕,一步步都是算好的。
总的来说,黎援朝之所以有如此地位,除去他本身的背景之外,他的头脑才是他最重要的依仗。
如果说钟跃民是人堆儿里人精儿,那黎援朝就是人堆儿里能一呼百应的主。
钟跃民有自己的小团体,但不同于黎援朝那个圈子,钟跃民与身边的人之间的关系,小时候叫臭味相投,成年以后叫患难知己。
而黎援朝年轻时就是自己小团体的头头儿,从这就能看出两人的段位绝不是一个级别。
相较而言,黎援朝其实是一个追求权利和金钱的典型,而钟跃民是讲交情和义气的,而这些在黎援朝看来,都是自己实现利益的工具和垫脚石。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钟跃民他们追求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真挚的感情和情义,这就是钟跃民和黎援朝最大的区别。
所以交朋友是交钟跃民这种放心,如果是黎援朝,不得时刻提防,小心被卖喽。
袁军在钟跃民对面那棵树上,他骑在树杈上,正拿了把匕首在干树皮上刻着什么,抱怨地说道:“真他们妈没劲,早知道这样我就不来了!”
说着便收了匕首,骂骂咧咧地滑下树。
郑桐跟他背靠背坐着,现在失去了依靠,没来由觉得有些眩晕。
赶紧抱住树干,抬头喊道:“跃民,光福,咱们回去吧?”
顺着他的视线往上看,就能发现刘光福,钟跃民各站在树冠附近的一根歪脖子丫杈上面,还随着风一荡一荡,也不怕掉下来……
刘光福笑道:“你们这些棒槌,喳架到处都有的看!
倒是这黎援朝,我想看看他的成色!
跃民都平不了的事,要是最后被他摆平了,你们说会不会很有趣啊!”
众人面面相觑,而钟沃跃民一下脸就黑了,死死的盯着那帮人不放,黎援朝真要成事,那他的脸可就丢大了。
以后见面不得矮一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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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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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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