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四合院脑洞战士刘光福>135.手足,衣服
  《血色浪漫》原著里,袁军曾经和周小白的闺蜜罗芸谈过恋爱,不过袁军完全是被动的,因为罗芸的主动表白,他们成了恋人。

  可袁军在部队打坑道被哑炮炸伤进了医院后,作为女朋友的罗芸,想到的却是袁军“会不会残废”,如果去照顾“会影响到自己的表现,让前途受到影响”,脑里都是这些功利的想法,完全没有恋人间那种该有的面对困难时的有难同当。

  最终罗芸背刺周小白,抢走了上大学的名额。

  这种女人,刘光福不希望自己兄弟和她扯上关系。

  而反观和袁军只是普通朋友的周小白,则不顾大家的眼光,不怕影响前途,她只要一有时间就到病房照顾袁军。

  这段时间让两人有了更深的了解。

  本就对周小白有好感,但因为好兄弟周跃民,他只能将感情压在心底。

  看着痴情的周晓白为钟跃民苦恼。

  其实在钟跃民和周晓白刚开始交往时,他就不太看好两人。

  和钟跃民从小一起长大,袁军太了解他了,这家伙玩心重,不喜欢一成不变,什么都想尝试一下,至于结婚成家,他大概连想都没想过,要是哪天有人强迫他娶个老婆回家过小日子,那你还不如杀了他。

  正因为了解,就越心疼眼前这个痴情的傻姑娘。

  袁军以前对周小白的印象,就是高傲,不易接近的女孩,可是真正接触下来,当周小白向他坦白内心对钟跃民的感情时,袁军渐渐了解了这个单纯,对爱执着的女孩。

  而这个女孩讲义气,重感情,在袁军重伤需要关爱的时候,周小白毫不犹豫地伸手相帮,即使被大家误解,也没有退缩,让袁军非常感动。

  而周小白的陪伴和关心,给了袁军很大的精神慰藉,他能很快痊愈,又顺利归队。

  袁军也就在那时,心底对周小白的好感升华成喜欢,再也压抑不住。

  事实上像周小白这样漂亮,这样正直善良的女孩,爱她的男人真的很多,也就是钟跃民这种浪子不珍惜。

  现在,由于刘光福提前牵桥搭线,还特意开玩笑似的警示钟跃民,没让他横挡在袁军,周小白二人之间,应当能让他们获得幸福,不再为情所苦。

  刘光福一直认为袁军比钟跃民更适合周小白。

  他们二人出身一样,都是大院子弟,曾经少年时,也打架,惹事,当顽主。

  刚当兵那会,袁军也怼班长,怼连长,被关禁闭,玩世不恭,不求上进。

  但袁军和钟跃民不同。

  钟跃民一直是从前那个少年,没有一点点改变。

  而袁军却会因为爱上周小白而改变,成熟。

  袁军认为,一个人真正进入恋爱状态时,就应该是个成熟的人了,如果你再三天两头惹事,那么你爱的那个人就会缺少安全感,哪个女人不喜欢让自己有安全感的男人呢?

  有了这种思想,袁军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对自己有了清醒的定位,那就是要在部队干一辈子。

  这就比钟跃民那种追求自我愉悦,要体验各种不同经历,在路上的人好太多。

  对周小白来说,袁军更能给她带来安全感。

  他踏实肯干,从班长做起,一步一步向着目标前进,真正上了战场,作战勇猛,又有头脑,荣立了一等功。

  而最后的结果,也显示袁军在事业上很成功,他以副师级从总政机关主动要求回到原来部队,直接奔着当将军去了。

  袁军身上没有钟跃民的多重气质,比如他不懂交响乐,不懂浪漫,的确没有钟跃民那么有魅力,但是他是可以让女人依靠的男人,可以给女人一个稳定的家,安逸的生活。

  而他的爱专一又大度,纵使他知道周小白心里没有他,他依然愿意慢慢等着周小白的转变。

  性格上,袁军是个容易满足的人,可以安安稳稳过着小日子,比起见异思迁,喜欢追求新奇刺激生活的钟跃民,他这样的男人才是周小白这好女孩该嫁的。蜀南文学

  不得不说,年轻的“嬛嬛”颜值还是很能打的,被刘光福夸得满脸通红的周小白,那真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最是动人。

  袁军直接看傻,郑桐嘴里念念有词,连钟跃民这浪子也忍不住多打量几眼。

  情况有些不对头,为了不让钟跃民横插一扛,刘光福还得打打预防针。

  不是他小题大作,实在是女人更容易被钟跃民这种痞坏的浪子吸引,觉得这种不安分的男人更有性格,更能激起她们的母爱,而且钟跃民还那么帅,杀伤力巨大。

  可女人真正和这样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后,才会发现日子有多难,一个家庭需要的是安稳,孩子需要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可是这样的男人给不了,除非不要孩子,跟着男人四海为家,可是女人可以漂流一辈子吗?

  所以,钟跃民还是留给高玥这个愿意和他浪迹天涯的红颜知己吧!

  不要来霍霍周小白和袁军。

  不过,为了不激起钟跃民的逆反心理,刘光福只好插科打浑,开开玩笑。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了钟跃民跟郑桐后脑勺一下,然后刘光福又朝袁军撸撸嘴说道:“嗨!嗨!看啥呢?

  人家有护花使者,再这么看,小心挨揍!”

  不等二人答话,刘光福转头对袁军道:“俗话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谁动我衣服,我砍他手足!”

  说完,刘光福坏笑的冲钟跃民眨眨眼。

  听闻此言,钟跃民气得哇哇大叫,带上郑桐冲上来跟刘光福“拼命”,不想二人武艺不过关,反手被擒住。

  而袁军只在一旁挠头傻笑,不知说点什么,只觉光福真够朋友,悄悄朝他比了个大拇指。

  那边的周小白也被刘光福大胆新奇的话惊到,张大了小嘴,不等她反应过来,刘光福放开二人,上来双手握住她的手,使劲摇愰道:“谢谢你,周小白同学,我兄弟袁军,七手八脚衤果奔了十几年,今天终于有了件衣服!”

  兄弟,手足,女人,衣服,袁军。

  好半天,周小白才捋清,一捋清,她便满脸的羞涩。

  刘光福的话,画面感太强,让人忍不住顺着去想。

  想到脑海中的场景,钟跃民,郑桐指着袁军哈哈大笑,直跺脚:“七手八脚,衤果奔,哈哈哈!”

  满头黑线的袁军,没理嘲笑他的两个损友,发小,第一时间就来到刘光福身边,小心的将周小白的手抽出,自己紧紧抓住,然后瞪着刘光福。(¬、¬)

  这是干啥?过河拆桥吗?,刘光福反瞪回去。(¬_¬)

  被看得不自在的袁军,知道刚才有点不地道,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辩解道:“别动我的衣服!”

  工作间立马安静,听傻了的众人,先是一愣,然后对视一眼,放声大笑。

  小白花周小白,抽出袁军抓住的手,捶他两下,娇着地丢去两捆秋天的菠菜道:“你乱说什么啊!”

  然后,捂住脸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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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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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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