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锦鲤小农娘,卜卦带娃虐渣渣>第四十九章:太香啦
  “都是跟隔壁村的石匠订的,咋了,白丫头?”黄老三有点担心,怕白芸反悔,他钱都付了,若是要拿回来肯定不容易。

  “噢,我就是想让你再多订些,院子我们家不用太大,但是要多盖一间房,不然家里不够住,您看可以吗?”

  白芸是考虑宋清回来了而且听他说可能他公公不日也会回来,家里地方小,不多盖两间地方不够住的。

  一听是这么回事,黄老三松了一大口气,点头道:“我明白了,我明天就去隔壁村多订些,放心,这事交给我了。”

  “好嘞,那我就回去了,谢谢黄叔。”

  黄老三点头,便回家去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冯珍端着一盆抄的喷香地螃蟹,就是没有辣椒,但样子已经足够馋人了。

  炒螃蟹的香味,把在场的人都香迷糊了,冯珍也是很惊喜,没想到河蟹这样炒一炒,味道就完全不一样了。

  白芸咽了咽口水,眼睛盯着那螃蟹,简直都要挪不开了,那模样比狗蛋还像个小孩子。

  没办法,她最爱吃的就是螃蟹了,自从穿越过来,她就再也没吃到过了,她那里还能抗拒地了这种美味。

  一家人看她这样子,都笑了。

  “给,快先吃一点。”冯珍赶紧把盆递过去,让她用手捻一块出来吃。

  白芸也没客气,抓了一块出来放进嘴里,那鲜香的蟹肉从壳里挤出来,香的她眉眼弯弯,虽然不是前世澄阳湖里的大闸蟹,只是简单的小河蟹,但真是太好吃了。

  “娘,我嫂嫂吃肉都没这个表情,这螃蟹真有那么好吃?我也尝尝!”

  宋岚也馋了,立马伸手过去抓了一块出来,塞进嘴里,下一秒只觉得她嫂嫂也太会吃了,这螃蟹太鲜了,怪不得给她嫂嫂吃成那样了。

  冯珍看儿媳女儿吃的香,笑了笑,抓起一小块递给狗蛋,看小家伙同样吃的满眼冒星星,才笑着把螃蟹放在桌子上,

  “行了,我再去炒个菜,就可以开始吃饭了。”

  大家都在啃螃蟹,没有嘴应答冯珍的话,支支吾吾的点着头。

  冯珍进了灶房,又炒了一碟白菜出来,才进屋叫上宋清出来一起吃饭了。

  宋清出来,看了看桌子上的螃蟹,倒是没有和白芸一样,用手去抓着吃,而是用筷子夹着,吃得斯斯文文的。

  白芸也想卫生一点,但是她可没法做到用筷子夹着螃蟹,还能吃的干干净净。

  这场对比游戏,伤她绰绰有余。

  吃过了晚饭,村里一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就是串门聚在一起聊天。

  隔壁何明的老婆秀珍看她们已经安顿好了,吃完饭就搬了个小板凳过来跟冯珍聊天,自己还抓着一把南瓜子,分给了冯珍一些。

  “这房子当初还是我女婿盖的,我们两口子本来想搬过来住,但是想想还是老屋住着习惯,就没搬,咋样,你们住的惯不?”

  冯珍笑着点了点头,“房子很好的,住着很方便。”

  “那就好,这房子是很不错的。”秀珍有点高兴冯珍夸这房子好,又说道:“就是我女婿不常回来,家里是住在镇子上的,我们这些泥腿子也不常去,不过我女儿还算孝顺,经常回来看我们,估摸着最近也该回来看看了。”

  冯珍愣了一下,又问道:“那万一他们要是回来住哪里呢?”

  “害,冯姐别担心,我女婿说不准回不回来呢,就算回来也不会住,这房子除了盖好了两人住过一回,就一直空着了,我女婿嫌乡下蚊虫多,一直不肯常住。”

  各家有各家的难处,表面上大家看何家女儿好,嫁到镇子上,不用再到地里辛苦种粮食吃。

  但是何家女儿是高嫁,男方难免话语权多一点,自然也嫌弃这小农村里的日子。

  冯珍拍了拍她的手,轻声安慰了几句,“女儿孝顺就好,儿孙自有儿孙福,咱不操心那么多。”

  白芸在旁边听着两人的聊天,也是感慨万分,但是白芸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开口问道:“秀珍姨,房子租给我们,你女婿没啥意见吧?”

  秀珍摇了摇头,“横竖是盖给我们老两口的,他能有啥意见,等我闺女回来我会跟她商量的,你们放心,定下的事情我们不会改口的。”

  得了秀珍的保证,白芸也就安心了,烧了水洗了个澡,只感觉浑身舒服。

  天气热,她现在一天洗一次澡,都觉得身上黏黏腻腻的很不舒服,但是也没办法经常洗澡,太麻烦了。

  只能端着个小盆蹲在房间里,一点点的往身上舀水,洗头更是麻烦,她现在都是三四天洗一回,还需要宋岚和冯珍的帮助。

  秀珍又和冯珍聊了一会儿,便回去了,一家人这才睡下。

  第二天,白芸没有去镇子上买菜,睡得久了一些,冯珍向来惯着她,由着她睡。

  起了床后,吃了几个饼子当早饭,家里已经不见人了,估计是去老屋那边监工了,白芸就拿着锄头把地锄了,想着下次去镇子上买点老地瓜回来种。

  地瓜种出来好吃,地瓜藤年轻的时候,那些叶子也好吃,而且密密麻麻爬一地,也是个风景。

  眼看着太阳升起来了,一家人就回来了,白芸出去看了一眼,发现宋清没回来,疑惑地问了一句,“娘,宋清去哪里了?”

  “噢,他去镇子上了,说要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活干。”冯珍笑着回了一句。

  白芸点点头,没说什么,这男人确实能挣钱,一回来就给了她五十六两。

  就是这个男人神秘的很,她看不出这个男人的面相,对他简直就是一无所知,也不知道钱的来源正规不正规。

  但是她更多是偏向后者的,第一,宋清不傻,第二,她相信冯珍的家教,第三,宋清还有医术。

  因为医学方面这里还很落后,医生在这个年代是很挣钱的,听说就连头疼脑热的,去看大夫买一贴药就得花一百文,大病更不用说了。

  所以普通人头疼脑热都是靠时间来医治,要不就是找偏方,根本不会花钱买药吃,基本上就是小病不用瞧,大病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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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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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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