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隔壁有家粮油店,白芸让宋清看着摊主把菜称了,自己去隔壁粮油店买了好多的米面盐油。
托菜摊摊主把菜给送到镇子门前装车,自己和宋清拿米面盐油,因为他们买的多,省了摊主一天摆摊的功夫,送个菜而已,菜摊摊主也乐意帮忙。
到镇子门口把菜肉都装了车,白芸就让宋清返回成衣店里,把改好的衣服取回来。
白芸算的时间很准,宋清刚走回来,跟铁匠约定好的半个时辰就差不多到了,没等多久人家就把铁锅送来了。
白芸把铁锅横着倒扣在车里,两人才坐上牛车走了。
夏天的太阳很燥热,晒的人皮肤痛,白芸用手遮挡着阳光,脸上汗流不止,等她回去的时候,一定要吊一桶家里井里的水,喝了解解暑。
正当她想着,一道阴影打在她身上,那股热气也散了许多,白芸看了一下,原本坐在车板上的宋清,已经换了个位置,身子做的挺直,正好替她挡住了全部太阳。
“谢谢啊。”白芸也不是扭扭捏捏的人,人家给她挡太阳,她也不会装作不知道。
“无事,横竖都是要晒的。”宋清无所谓的说道,反正他是个男人,晒晒太阳也没什么,自己把阳光遮住,还能让白芸少晒点。
白芸笑眯眯地坐在车上,有了宋清帮忙挡太阳,牛车行驶的时候,风吹来都是凉的,舒服地很。
牛车一路到了凤祥村,白芸没有让他停下,而是直接开进了村子里。
换做以前,也许白芸还会谨慎一些,偷偷把东西运回家,避免有些人眼红,做出点什么坏事出来,徒增烦恼。
但是现在既然决定了要盖新房子,估计黄老三已经带着人在拆老屋了,这么大的动静,就算她想瞒也瞒不住。
所以还不如正大光明地进去,反正也不差这一点半点了,她的银子来路正常,谁也说不出什么。
听说过千日做贼的,没有听过千日防贼的,如果真有人要在背地里动什么手脚,她自然有法子挡着。
车子进村的时候,村口还没什么人,再到村中心的时候,她家老屋周边又围着一群人,在看她家拆房子。
白芸喊停了牛车,让他们等一下,才跳下车凑了过去,想看看黄老三他们的干活进度。
出乎意料地是,白芸以为没有工具爆破,拆的会很慢,但现在一看,老屋几乎已经拆了一半了,瓦片全被卸了下来,整整齐齐排在一遍,可见干活很是细致。
来的工人有八个,都在卖力的砸墙,其中一个身影就有黄老三。
天气太热,黄老三抹了一把头上的汗,就见白芸站在院子外看,立马放下锄头走了过来,说道:“咋样,我们干活快吧?”
“很快,辛苦了。”白芸点了点头,又指向那堆破瓦片问道:“叔,那些破瓦片码得那么齐,是用来做什么的?”
她以为这些瓦片是直接砸了,拉出去扔了就可以了,因为质量不咋好,几乎不能再利用了,砸了又快又省事。
“噢,那个啊,旧瓦片到时候砸碎了和泥和在一起,可以充地基,就不用再花钱买别的材料了。”黄老三笑笑,解释了一下。
都是穷苦人家,他们一般都不会去买石子盖地基,有替代品就用,能省一点是一点。
“辛苦黄叔了,那我就先回去了,我买了菜,一会儿做好了就给你们送来。”
白芸笑着说道,没想到黄老三这个人挺还不错的,干活细致想的周到,还知道给活主省钱,真是找对人了。
“行,你先回去吧,我也去忙活了。”黄老三笑了笑,又回去了,心想宋家这新媳妇还真是有礼貌,瞧着很不一般。
想想人家家里也不容易,又是按天给他们算钱的,黄老三不想磨时间,便继续干活去了。
白芸正想走,旁边人却没那么容易让她走,拉着她东说一句西问一嘴,都是在打听她们家怎么突然有钱盖房子了。
白芸不想说实话,又不好不回答,人家本来就已经是眼热了,若你再多个不搭理人的名声,那肯定会被别人排挤,那日子就过不好了。
她可以不在意,但是冯珍和狗蛋不能,尤其是狗蛋,年纪小需要朋友。
之前被王大财欺负的时候,狗蛋就没有什么朋友,整日里孤孤单单的,一个小男孩,性子软的像小猫。
近日来有了玩伴,才把他活泼好动的性格勾出来了,胆子也大了许多,没有唯唯诺诺地劲头了。
“我家房子太破了,一下雨就漏水,墙也漏风,这房子是住不下去了。”白芸卖惨卖到一半,宋清走了过来,想着那么久了,白芸还不回去,以为她碰到了什么麻烦,便来看看。
白芸见他来了,眼睛一亮,一改之前的愁容,笑着说道:“宋清不是回来了吗?给了我们银子,这才勉强够盖个房子,不然我们一家人还不知道怎么办呢,那房子真是住不得了。”
人们一听是这么一回事,心里的那股不舒服也好了许多,人家家里确实是困难,可是再困难也罢,房子住不了人了,可不就得盖一个吗?也没什么好说的。
只是有个别几个人,听白芸说钱是宋清给的,立马又打听宋清是不是在镇子上找了什么活计,什么活计能挣那么多钱。
宋清权当没听见,笑着应付了几声,就带着白芸走了。
剩下的人也不在意,把宋家盖新房子的事情奔走相告,导致时不时就有人来看两眼,图个新鲜。
到了家后,冯珍和宋岚听把菜和锅接了过来,在院子里就洗洗涮涮了起来。
天气热,韭菜放不住,冯珍就先洗了韭菜,把大白菜放进灶房里的角落,防止被太阳晒到。
猪肉也切了一斤出来,就把肉放进水桶里下到井里去,井里温度低,可以让肉没那么快坏掉。
香喷喷地炒了一大锅的韭菜炒肉,虽然韭菜多肉少,但是也算是有油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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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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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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