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何明给的方向,白芸顺利找到了那座屋子。
这是一处不算小的院子,外面用土墙围了起来,墙面被太阳晒的发白。
白芸掏出钥匙把门打开了,说是钥匙,其实就是一根小扁木棍,正好透过门的缝隙打开里面横木。
院子里已经已经杂草丛生了,常年没有人气显得格外的荒凉,难怪何明的女婿没有回来住过,住一次要收拾半天的,谁也不想费这个力。
院子中央有一颗大树,看着应该有十多年了,郁郁葱葱的,想必是当初建房子的时候,特意留下挡太阳纳凉的。
让白芸惊讶的是,这里还有一口小水井,用石板盖着,大概是为了防止小孩贪玩,没人看顾掉进去。
日后住进来,便不用人力去河边挑水回来喝了,很是方便。
看完了院子,白芸往前看去。
前面是主屋,做工不错,虽然是泥土混石头砌的,但墙面光滑平整,瓦片也排列的整整齐齐,没有掉下来的风险,这样的房子,放在村子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了。
主屋里面隔成了三个小房间,房间都很小,每个房间都放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堂屋里也有几张凳子,积了厚厚的灰,别的就没什么了。
白芸也没多留,检查完门窗的破损程度,心里有数了以后,转身离开回家了。
“娘,房子我已经租下来了,看着还不错,就是院子里草太多了,屋子没人住过,灰也很大,这两天我们去打扫一下,弄干净了就可以住进去了。”
白芸回到家后,把大致情况跟两人说了,让她们做好要大扫除的心理准备。
“那太好了,灰大有什么的,我们马上就去弄干净了,别的没有,我们力气可有的是。”
“娘说的对,嫂嫂你放心,我们马上就去打扫,保证打扫的干干净净的。”
母女两人身上有勤快的基因,听白芸说完立刻一个拿着锄头,一个拿着水桶和抹布,表示要过去把房子规整了。
“行,趁现在天还亮着,咱们先去规整,也不用太急,做不完的明天再做。”白芸也没拦着,随手捡了一块抹布,跟着她们又去了一次。
几人来到小屋,冯珍就兴致勃勃地去拔草了,宋岚也搬开水井上面的石盖,打了一桶水上来,拎着水桶去擦灰。
因为这是将来她们要住的新家,身上总感觉有股使不完的力气,打扫地特别卖力,生怕落下一点灰。
活看着很多,三个人分工下来,居然在天刚刚擦黑的时候就干完了。
等她们出来后,整个院子焕然一新,跟新盖出来的没两样,就连门窗的犄角旮旯的地方,都被擦拭地干干净净透着光,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三人都很高兴,收拾干净了,那想什么时候搬进来都可以。
想了想,白芸提议干脆明天就搬进来,后面几天都是破拆的好日子,可以找人动工了。
对此,大家都没有什么意见,就这样决定了。
晚饭时间,小狗蛋听说有新家住了,便要求明天一起搬家,为小家庭出一份力气。
小家伙积极,白芸自然不会打消他的积极性,答应他到时候盆盆碗碗等小东西就托付给他了。
狗蛋一听当即点头,一股小小的责任感在心中油然升起。
想到明天还要去搬家,那也是个累活,冯珍早早就带着狗蛋进屋睡觉了,宋岚和白芸躺在床上,聊了一会儿也闭上眼睛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白芸在鸟儿的清脆啼叫声醒来。
她往窗外看了一眼,天气很晴朗,有几只肥噜噜的小鸟在远墙上蹦跶着,开春虫子多,显然它们吃的饱饱的,发出了令人愉悦的叫声。
昨天晚上估计又下了点雨,今早院子的地上有几处小水摊,但雨过天晴后,空气变得更加清新,混着点泥土青草的香味。
白芸走到屋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脸上不由自主的扬起一抹笑脸,终于要搬家了,不用再担惊受怕的睡觉了。
白芸起来后,冯珍白芸和狗蛋也陆陆续续起来了,大家简单洗了一把脸,下了一锅饼子就当早饭吃了。
吃过饼子以后,大家都干劲十足的准备搬东西了,狗蛋率先一步把洗衣服的小木盆抱在手里,白芸也搬了两张凳子,宋岚力气也大,把锄头铲子等农具都拿上了。
冯珍则留下来收拾东西放在院子里,方便她们搬。
东西不是很多,两个女人外加一个小孩子,也来回了十多天趟,才把大部分零碎的东西搬完。
剩下的就是床之类的大件了,白芸数了数,有两张床,三张桌子,两个柜子,一个碗柜一个衣柜,在冯珍的房间里。
所有的大件,只有衣柜看着比较新,但是白芸都不想要了,干脆等挣了钱再重新打一套,用的安心,不用再听虫子啃木。
另外碗筷都是缺边缺角的,锅也在上面一点的位置漏了个小窟窿,白芸也打算不要了,等用完今天,再去镇上重新买。
大件的不用搬走,倒是省出了不少力气,白芸就让宋岚去问问旁的人家,如果有人要就抬走,想来应该会有人来。
接下来就是去找泥瓦匠了,白芸和冯珍便跟冯珍又去了一趟村西,找村子里的黄老三。
敲响黄老三家的门,是他媳妇儿胡月香开的,看是这婆媳俩来,有点惊讶,问道:“你们找谁呀?”
“黄三媳妇儿,我们来找你丈夫,不知道他在不在家,有没有时间,帮我们家建房子。”冯珍笑着说道,提到盖新房子,脸上就喜洋洋的。
“啊,那快进来吧,我家老三在里面呢。”胡月香一听是上门找男人去干活的,脸上笑开了花,殷切了许多,又朝屋里大喊道:“老三啊,你快出来,宋家来找你出工呢。”
“哎,我这就出来。”黄老三听见外面有人来找他出工,也高兴的不得了。
村里鲜少有人要盖房子,他们这些干苦工的,一般都是去镇子上找活,来来回回再麻烦也经得住。
镇子有活干,但干活的人也多,最近的活都被别人抢了,他们慢了一步,没办法就回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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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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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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