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老侯爷的孙子如此优秀,他们这些老部下都甚感欣慰,还好不随他老子阮青书,弟兄们都在心里暗自庆幸。随了老侯爷,太好了!阮家后继有人啊!他们就是死,在地下也有脸跟老侯爷要酒喝了。
重新回归阮家的李经纬,就像焕发了青春的楞头小子,充满了干劲,就像当年追随老侯爷一样,可以在战场上正大光明的杀鞑子,攒功勋了,再也不用韬光养晦,藏拙扮笨啦。
训练起这一万精兵毫不手软,就像当年老侯爷训练他们一样,认为兵不在多而在“治”,誓要打造一支精锐之师,才能不坠了老侯爷的威名。
《孙子·军争》中对精兵军阵做出描述:“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
其实所谓的精兵,就精在战斗力上,一个人可以发挥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的作用,合在一起就能打败相差几十倍的敌军!
李经纬发现月部这些人还真是训练有素,第一天探底,李经纬命令他们身穿盔甲,拿着弓箭,身体负重,疾步百里,最后队伍还能做到队形整齐,步伐划一,确实不容小觑。虽未身经百战,但内心坚毅,身体强悍,领悟力极强,又有着那两千正规军做对比,短短几日就有赶超之势。
后来双方你追我赶的互相较劲、比试,现在这一万人马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啦,在月部的重金加持之下,他们训练有序,进退有度,而且作战神速,装备精良,可堪称精兵啦。
在这几天的训练中,阮明成一直在旁边观摩,用心领会其中的玄妙,月部人马重在向心力,因为他们都是月部精心培养的,很受月部重视,因此他们对月部忠心备至;而正规军自重身份,出身正统,自有其骄傲之心,对队伍的荣誉感很强。
不管如何,经过一阵子的磨合、切磋、交流,最后双方都认对方为兄弟。
这次行动是阮明成和林夕、洪超远、李经纬一起制定的,大家都没有藏私。
为了洪家和郡北百姓,洪超远现在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最后决定由阮明成、洪超远、李经纬各带一支人马,分别从东南西三个方向包抄过去,对鞑子进行围剿,分别选在了衡水书院、陆远镖局、公主府三个地方。
入夜时分,三支队伍都身着鞑子军服,从衡水书院暗道进入安贝城,然后分散埋伏各地。鞑子兵的军机号令早就被月部探知了,所以在路上遇见真正的鞑子兵也不怕,就这样一路上畅通无阻的各就各位,静等北城事起。
混战时以头缠红丝带为记,来辨认敌友。
早在选定公主府的时候,洪超远就要求带队去攻打此处。自己的家,自己的妻,自己的宫人,竟然让鞑子如此作践。洪超远早就憋着一口气了,一想到他们如此下作,洪超远就忍不住气得浑身发颤,只有手刃对方,方能解其心头之恨。
衡水书院位于城东,阮明成主场,各方面都很熟悉,进可攻退可守,选在此处顺理成章。hΤTpS://WWω.sndswx.com/
而陆远镖局正好在鞑子兵“腹部”位置,就像当初鞑子在安贝城内满地开花一样,李经纬也要如此回击,炸开其“腹部”,让他们也体会一把刨腹挖心之痛。
而且此次天灯就选在此处放飞,因为此处离北城墙最近,能以最快的速度飞进北城外的鞑子大营。随着他们进入安贝城,天灯已经在他们身边了。
夜晚的风比白日更大,还在肆无忌惮的混乱刮着,一点都没有往北刮得趋势。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气氛变得越来越压抑,瞪大双眼望向四周的将士们,顿时有种缓不过气来的感觉。
寒意,更甚。
感觉比看到,更为重要。
李经纬缓缓闭上了双眼,用心去感受四周空气的变化,头脑好像一下子变得清晰了起来。
天灯,也叫孔明灯,相传是三国时期由诸葛孔明(即诸葛亮)所发明的。据传是因为天灯形似诸葛孔明头上所戴的帽子,所以后来人们就又叫它孔明灯,当时诸葛孔明被司马懿围困于平阳,没有办法出城求救,于是孔明就想出了这个办法,他先算准风向,然后用纸制成纸灯笼,再把求救信号系在上面,孔明灯飘出城外,信号被发现后,诸葛孔明也就得救了。因此才得名孔明灯。放天灯一直以来都是大晋朝的传统习俗,是人们用来祈愿,以求得平安幸福,也象征着五谷丰登,迎来丰收年。(来自百度)
天灯的军事用途,也一直被沿用,到了大晋朝军队,天灯也一直运用于将领指挥作战和传递军队信号情报的重要工具。而民间,大都用来祈福,人们习惯在点燃孔明灯之前把自己的愿望写在上面,放入空中,以祈求梦想能成真。(来自百度)
就在大家快要绝望的时候,风一下子停了。
漆黑的夜里显得如此宁静,将士们的心都“扑嗵嗵”的跳起来,有的手心都开始冒汗了。
林大学士夜观天象时说过,这时候风停之后,再起风就会转向了。
大家感觉到心都被提到嗓子眼儿了,一个个紧张的牙齿打颤。
风没有停多久,几吸后再次刮起,突然而来的大风,呼啸一声向北刮去。
“点天灯!”李经纬高声大喝。
将士们激动地打着手中的火折子,点燃了早就准备好的天灯。然后两人扯着天灯的四角,待它完全点燃后,双手松开,天灯便慢慢飞到了天上。
看着渐渐远去的天灯,将士们不由都双手合十,希望它顺利飞到城外的鞑子大营。
待第一盏的天灯飞上天后,四面八方越来越多的天灯也被放了出来。天空中星星点点甚是好看。这些光芒,开始四射出来,最后布满了城北高空,在空中遥相呼应,开始闪烁起来。
看着越来越多的天灯向城外飞去,三支队伍也是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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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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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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