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轻轻拂过老槐树,树叶沙沙作响。
陈斯年猛然惊醒,嘴巴有些干燥,下意识的问道。
“到哪了?”
说着,陈斯年抬眼往光亮的地方看去,瞳孔微缩。
映入眼帘的是木质栅栏的老式方格窗户。
狭窄的窗栏上布满了岁月的斑驳,边角处还有一大一小两只蜘蛛在勤劳的织网。
玻璃窗上映出一张青春洋溢的脸庞,样貌熟悉却又陌生而遥远。
那是一张十八岁的脸,清秀、干净,留着一头年代感十足的三七分小碎发,帅气的同时还带有一点痞气。
陈斯年内心震动,表面却不动声色的看向身下,白t恤,牛仔裤,裸露在外的手臂皮肤还泛着日晒的黑晕,这和自己平日的样子完全两样。
在转头看向四周,房间的布局像是个卧室,屁股下面的铁架床占了房间的大半空间,靠门口那边摆了一张书桌,书桌上堆满了书和磁带,背面的墙壁上贴着许巍的海报,旁边还挂着一把破木吉他。
老家不是拆迁了吗?我怎么突然又回来了。
陈斯年这下是真不能淡定了!
夕阳透过窗户洒了进来,照在陈斯年身上,带着长长的影子。陈斯年静静的感受着黄昏前,空荡无声的房间里独自一人的孤独。
过了一会儿,他站起身,习惯性的抬手看时间,才发现那只带了三四年的积家大师系列q1663314手表已经不在了。
他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摸索出一个手机。
是一部非常高端、大气上档次,但却山寨的滑盖手机。
陈斯年试了几次常用的密码,5555、0000,都不对,最后试了一下自己的生日,手机解锁成功,他看到了屏幕上显示的时间:
2006年6月16日17点38分。
“我他妈竟然重生了!”
......
陈斯年现在有想找块豆腐撞死的冲动。
看能不能在穿回去。
回到那个花了十分之一个小目标才买下来的豪宅。
他很想问问那个让他穿越的贼老天,知不知道这十多年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大学期间,别人谈恋、爱泡妞的时候他在发传单做兼职,独自挣生活费。
毕业之后,别人酒吧包场点外围的时候,他在挤地铁,打三份工。
皇天不负苦心人,努力奋斗了十多年,终于自己也有资格玩嗨丝,开游艇了,尼玛的又穿回来了。
“贼老天欺人太甚啊!”
陈斯年压低声音嘶吼了一声,秃然的瘫坐在床上。
这时旁边的山寨手机响了起来,陈斯年有气无力的接通。
“喂。”
“张月月下个星期办升学宴,你去不去啊。”
话筒里传来好友那隔了十多年都能听出来的独特公鸭嗓。
“不去。”陈斯年直接拒绝了。
“为什么不去啊,她特意叫我带上你的啊,别人想要这份殊荣都没有呢。”
王小波十分不解的问道,好像张月月的邀请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耀一样。
其实这也无可厚非,当年的他也是如此。
张月月是插班生,高二才转到他们学校来,转来没几天就把树人一中校花的宝座给拿下了,成了所有人眼中的女神。
学校里有百分之八十的男生都暗恋过他,也包括陈斯年。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她刚转来的哪一天。
她上衣穿着一件格子衬衫,下身穿着一条淡蓝色的牛仔裤,扎着单马尾,笑起来脸上还有两个小梨涡,全身上下都充满了青春的气息。
见到她的第一面,陈斯年就喜欢上了她。
由于是开学一周后她才插班进来,所以教室里没有了多余的课桌,陈斯年便把自己的课桌让给了她,两个人就这样认识了。
张月月家里离学校很远,选择住校,陈斯年是走读生,因为学校的伙食太差,陈斯年每天都会给她带各种好吃的东西。
今天带拌面,明天带烤鸭,后天带零食,学校附近的小吃店被陈斯年不重样的买了个遍。
张月月每次接过陈斯年的东西时,都会甜甜的说声谢谢。
碰到无聊的政治课时,张月月也会拉着陈斯年逃课陪她一起去打乒乓球。
偶尔也会主动帮陈斯年做值日,打扫教室卫生。
在同学眼里,他们两个就像是一对恋人一样。
陈斯年也坚定的认为张月月是喜欢他的。
为此,在得知张月月填了沪都财院后,陈斯年果断的放弃了自己心心恋恋的沪都交大,选择和她一个学校。
高中毕业晚会的时候,借着酒劲壮着胆子和她表白,却被她以“大学期间要准备考研,不谈恋”为理由给拒绝了。
陈斯年信以为真,满心欢喜的打算和她一起考研。
哪知道开学还没多久。就看到她和一个男生有说有笑的走在校园小道上。
那个男生陈斯年在张月月的升学宴上见过,是一个本地富商的儿子,家里资产过千万。
张月月当时也看到陈斯年了,只不过选择避而不见,陈斯年不傻,瞬间就懂了。
哪有什么白月光和一见钟情,自己自始至终不过就是她的一个备胎罢了。
自此之后陈斯年在也不相信爱情了,他只相信钱。
......
“你转告张月月,真要我去就答应做我女朋友,不然别来烦我。”
陈斯年实在受不了好友那舔狗心态,直接就把电话给挂了。
家里没有空调,全身上下都被汗水沁的黏糊糊的,十分难受,陈斯年放下手机转身去了洗手间。
被凉水一冲,整个人都舒服了,也精神了,陈斯年静静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如果遮住眼睛的话,这就是一张18岁、年轻富有活力的面孔。
但是放开眼睛,总能从里面找到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深邃。
沉默了一会儿,陈斯年突然伸出手指,重重的指着镜子里的自己说道:“既然贼老天你把老子送回来了,那就别怪我祸害人间了!”
......
......
重回2006年,一手王炸的陈斯年在也不是那个毫无背景只能当舔狗的小镇青年了。
这一次他要和这个世界好好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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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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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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