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心动2008>第二十一章 远山难
  陈颖说道:“其实我不太想说他,倒也不是被伤害过,毕竟在一起相处的还算愉快,也互相爱过,他也没做对不起我的事,只是我们两个三观确实不和,所以才会分开。”

  她用软软的语气,将那一段尘封已久的往事娓娓道来。

  方宁竖起耳朵,认真的听着,生怕遗漏任何一个故事的细节。

  为了方便,就代入陈颖的角度来讲述。

  ……

  陈颖说,她第一次看到马远山是在高一的秋季运动会上。个子高高瘦瘦的,相貌很平凡,看起来有点憨厚,他跑一次三千米的长跑,哪怕是在地上摔了一次,也继续坚持跑完那次比赛,所以这让坐在观众席上的陈颖,印象很深刻。

  于是,她跳下观众席,站在赛场外给他加油。

  马远山也是第一次看到场外,有一个漂亮的女生给他鼓气。

  那一刻,他的心跳都慢了几下。

  不过据马远山后来自己说,其实那不是第一次见面。

  大概是高一的时候,他和几个狐朋狗友被另外一伙人堵在巷子里打了一顿,正当他觉得整个人生昏暗无光时候。ΗtτPS://Www.sndswx.com/

  一个踩着滑板的女生冲了进来,踢出一脚,滑板正中一个叫得最凶的男生肚子上,然后那个女生拎着一块板砖将那群人拍了个遍,连带他自己也挨了一板砖。

  女生将一干男生拍到在地上后,淡淡地说,“这个高一,我说了算,我叫林颖,不服的可以来找我,单挑或者群殴都可以,随便你们。”

  然后,转身离开,毫不拖泥带水。

  在马远山心里想着,哇,这个女孩,真酷!

  那个时候,陈颖并没有注意到马远山,也是后面那场秋季运动会上,才第一次注意到那个男孩。

  当时,陈颖还跑到他的班级上把他喊了出来,问道:“你就是马远山?我听你表弟说,你喜欢我?”

  虽然马远山不知道她说的表弟是谁?

  但是被班上一群女生,用‘你怎么跟林颖那种不良少女混在一起’的眼神看着,他多少有些不自在,撇过脸去,“别自作多情了,我不喜欢你!”

  陈颖哦了一声,也没多大反应,直接就走了。

  后来那件事还闹得比较沸沸扬扬。

  第一个是陈颖虽然很好看,成绩也好,但她不是老师眼中的乖乖女,喜欢跟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对于那些乖乖女来说,她绝对是被排斥和孤立的存在,关于编排她的恶毒流言蜚语几乎有好几个版本,有些女生向来会以最大的恶意来中伤她。

  第二个是,陈颖很有威望,因为她很能打,身手矫捷,不止是在高一里,在高二三的圈子里也十分出名,你可以不认识校长是谁,但是你不可以不认识陈颖。

  自从马远山被陈颖重点关照后,老是有高年级的男生,跑到他班级来看他,想看看那个被陈颖看上的人到底长什么模样?

  也有喜欢陈颖的男生,经常在下课后跑到他班上来炫耀肌肉,威胁说,“不要跟林颖走的太近了……”

  这些事情,马远山一概都没理会,而且有些烦恼。

  因为他当时喜欢了一个女生,那个女生的具体名字不方便说,暂时叫玲。

  她跟马远山算是青梅竹马,两家就隔了五十米远,从小就一起长大。

  但是马远山却不敢跟玲告白,说自己喜欢她,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毕竟喜欢的人,会卑微到泥土里去。

  本来陈颖跟马远山也没有交集的,毕竟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但是有缘分的人,不管走到哪里手上都牵着线。

  高二文理分班,他们两个分到了一个班级,而且还是同桌。

  陈颖也觉得有些惊讶,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她也没表现出来,只是静静的观察这这个男生,发现他喜欢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是理科班的。

  不过也不算是什么发现,每次放学以后,她总是能看到马远山在理科班走廊等女孩放学,然后一起回家,觉得也挺有趣的。

  有一天,马远山在政治课上跟陈颖写纸条,向她请教如何追女生?

  陈颖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想了想,在纸条上写着,“她有没有特别的爱好?”

  马远山好久没回应,半天后,才递了一个纸条过来,“她喜欢音乐算不算?我看到她有一个mp3,下课的时候,就戴着耳机听歌。”

  陈颖说,“那就从音乐这个点,开始攻略。”

  “可是我不会音乐啊?”

  “我会。”

  陈颖看着马远山那纠结的脸,心不由的揪了一下,下意识的说,“我会玩吉他,可以免费教你,你想要学吗?”

  那个时候,她并不知道这个是马远山喜欢音乐的开始。

  后来那个揣着一团火,带着一把吉他走遍北京广东上海,为了理想致死不悔的大男孩,就是在那里埋下了最初的种子。

  其实说到这里,方宁才知道原来老马玩音乐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后来,陈颖就教他学玩吉他,唱民谣,每次看到他一点一滴的进步的时候,她也跟着开心,也没仔细想过这样到底值不值,就是觉得管不了那么多,只要他开心就好。

  自那以后,两个人就熟络起来了,成为了朋友。

  陈颖教他玩音乐,马远山教她数学,两个互相成长进步,还有把陈颖当成了一个知心人,跟她分享自己追玲的日常小事。

  其实马远山自己也没注意到,他的生命中就多了一个人,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融入了他的生活。

  而陈颖也逐渐的改变了对马远山的态度。

  对他的感情,早已经超越了普通朋友的关系,只是一直没有说出来。

  你说暗恋吧,也不算,就是想跟他聊聊天。

  大概,马远山能够带给她的,是那种青春懵懂岁月里的满足感……

  爱情太远,暧昧太近,喜欢却又无关乎爱情。

  后来,马远山学有所成,在学校的元旦晚会上大展身手,玲也第一次觉得他很优秀。

  那天晚上散场,马远山匆匆从后台出来,把吉他交给了陈颖,信誓旦旦的说,“我一定会成功的。”

  陈颖强颜欢笑了笑,“加油!”

  她的心第一次很痛,就好像即将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难过的说不出来。

  不过很悲剧的是,马远山跑到玲的班级外,还没从兜里掏出信纸,就被一个男生拦住了,满脸笑容的跟他说,“兄弟,来得巧,我请你吃喜糖。”

  马远山呆呆的问,“吃谁的喜糖?”

  “我和玲的……”

  马远山的脑袋里像是丢了一个炸雷,耳朵都嗡鸣了。

  再看的时候,就看到教室里,玲被那个男生牵着手,满脸娇羞,被一群同学起哄,“亲一个,亲一个!”

  马远山失魂落魄地来到了操场上,蹲在地上,发疯似的将那封信给撕成了碎片,然后狼狈的离开了。

  ……

  ps:解释一下,陈颖早年跟她妈姓的,也就是高中那会儿叫林颖,后来爸妈复婚,就改回父姓,叫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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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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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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