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几个故事,我也是听那个未曾谋面的朋友说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我也不方便说他的名字,就暂且叫他老马吧。”
“当时他把这首《南山南》发给我听,我听完后问他,你这首歌唱的太悲伤,背后是不是有什么故事?”
“他跟我说,确实是有三个故事,不过,你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它就已经和我无关了,你掉的眼泪,才是只有你自己知道的故事。”
方宁深深地看她一眼,“你准备好了吗?”
“我准备好了。”程莹点了点头。
“你的奶茶。”刘梅婷也快步跟了上来,把奶茶递给方宁。
“谢了,待会再喝,我先讲完故事吧。”
方宁摆了摆手,没有接,想了一圈后,才说,“不知道从何处说起,因为他说的也比较凌乱,时间顺序也有些乱,你让我整理一下。”
“好的。”
“老马跟我说,人生有太多遗憾,我最遗憾的就是没有正儿八经地好好谈过一次恋爱。”
方宁代入老马的身份,将故事娓娓道来,“老马说,我有过三次刻骨铭心的感情经历。不过呢,第一次也不算是感情,顶多算是无疾而终的单相思和暗恋。”
“而你们知道的,暗恋多半是见不得光的,一旦暴露在阳光下,就像是丑陋的蛆将会无所遁形,直到被阳光融化不留一丝痕迹。”
“我第一次喜欢的那个人是我的暗恋,就叫她玲吧,算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一直到大大一。高三的时候,她喜欢一个男生,我只能陪在她身边当一个备胎。后来不是大家都读大学了嘛,她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读大学。
有一次,玲在宿舍里一个人过生日,我就去看她,坐了十二个小时的火车,偷偷的到了她的学校里面,她看到我也很高兴,陪我玩了好几天。后来离开的时候,她送我到车站,我忍不住跟她告白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当然,结果也很悲催,我被她拒绝了,她一直把我当哥哥看待。其实对于这段感情,我最大的遗憾,就是为什么要跟她说出来呢,如果不说出来,也许我们还能当一辈子的朋友。”
“那后来呢?”
方宁说道,“如果只是被拒绝,那也算不得上一个故事,顶多是求而不得的遗憾吧,后来大二那年,老马知道玲得了肺结核,这是一种很难治愈的病。她休学了,去回老家的大医院治病。当然……她也没把这事告诉老马。当时的老马,还是从她室友那里知道这个事情,听说她一个人请假回长沙医院治病,也没跟她妈说。”
“然后,你们猜怎么样了?”
程莹思考说,“老马去照顾她了?”
“差不多吧,老马就跟他的辅导员请假了三天假,打车跑到在长沙火车站去等她,接到她后,送她去医院,给她安排预约挂号啊,住院啊,都是老马一个人办理的,忙前忙后,累的跟狗一样。”
“老马为了一个人,从一个城市跑到另外一个城市,当时真的是千里奔赴,哪怕受苦受累也甘之如饴。”
“说起来也挺好笑的,她爸妈挺重男轻女的,生了四个孩子,前面三个都是女的,最后一个才是男孩子。”
“她在住院好多天了,她家里都没人来照顾她,就只有老马在医院陪了她一个礼拜。最后超过请假时间了,还被辅导员记了个处分。”
“啊!”刘梅婷忍不住出声,“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
程莹摇摇头,说,“其实也正常,很多落后的城市都比较重男轻女吧。不过,我更在意的是女孩的态度,我想就算是一块铁做的心,都应该被捂热了吧?”
“我觉得肯定没那么简单,要不然,怎么会有后来其他的故事呢?”刘梅婷说道。
方宁诧异的看她一眼,点头,“是的,要是天底下的爱情都那么简单,也不会有那么多痴男怨女的故事了。毕竟,爱情从来都不是可以勉强来的。”
“后来的故事,也比较狗血和悲剧吧,老马照顾女孩一个多礼拜,就要回学校了,走后没多久,又来了一个男生,也照顾玲一天,结果玲就喜欢上了后面的男生,两个人很快的就在一起了,在别人看来都是天作之合,唯独只有老马,才是局外人,伤心到难过的说不出话来,好几天没吃饭。”
“这也太……太悲剧了吧!”刘梅婷倒吸一口冷气,“我要是老马,估计得气死!”
“这就是你和老马的区别,老马没有气死,坚强的活下来了,反而祝福他们长长久久。”方宁耸了耸肩。
程莹轻轻地叹口气,并没说什么。
她感觉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如果站在老马的角度来看,他当然是痴情的,喜欢人也深情,只是深情总是被辜负。
但是从玲的角度来看问题,可能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感动未必是没有的,但再多的感动,也只是感动不能当饭吃,女孩永远都是感性的动物,最终还是会选择那个自己喜欢的人。
所以他说的这个老马,第一次感情虽然悲催了点,但也能够接受,合情合理。
“去哪边歇歇吧。”方宁推着单车走到了街道的尽头。旁边有一颗大榕树,枝繁叶茂,那里就是古樟街。
大榕树下有一个亭子可以供人休息,现在也没有人,方宁他们就直接到亭子下面去休息了。
方宁继续说,“说完了老马的暗恋,再来说老马的初恋,也就是第二个故事了。”
“老马的初恋是她高中同学,高二文理分科认识的,一个挺漂亮的女孩。老马后来的高中同学听说他俩在一起了,都觉得不可思议,简直觉得老马是癞蛤蟆吃了天鹅肉,唔,你明白我的这个比喻吧?”说完,方宁忍不住自己笑了一下。
他顿了顿,又说,“当然,其实老马长得也不磕碜,还挺有才华的,但是跟他初恋站在一起,总觉得差那么点意思。”
“你是少了点郎才女貌的味道?”刘梅婷扬了扬下巴。
“差不多吧。”
“老马的初恋虽然是原生家庭,但是情况比较复杂。
早年间,她妈妈跟野男人跑了,后面又回来复婚了,导致初恋的性格有些敏感。
他们俩人认识是因为抄作业,老马那会儿成绩不好,老是抄她的作业,后来相处的,就越来越熟悉了,成为了无话不说的朋友。
高考过后,老马考了一个二本,也没多想就去读了。
他初恋高考失利,没考上心仪的大学,就去复读了一年,后来考了一个中医学院。
本来按照正常的套路来说,高三毕业后,大家天南地北,各奔前程,再也不见。
没想到两人读大学所在的城市并不远,大二下学期,老马那会儿刚从暗恋的阴影里走出来,初恋就安慰他好多次,老马有空就去她的大学,找她玩了两次,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然后老马大四毕业,面临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的迷茫,不知道怎么找工作,因为去大城市和小城市想法,跟初恋女友意见不和,产生了分歧,最后选择去大城市闯荡的老马,就被选择在老家工作的初恋女友给甩了,这也是老马第一次意义上的分手。
有时候吧,稀里糊涂的开始,也就会稀里糊涂的结束。
老马至今也难忘,他到底怎么不明不白的,就被分手了。
后来老马工作了好多年,也认识了好多个女孩,但总是忘不掉那个大学里的初恋。
其实吧,也不是忘不掉,只是对那场无结果的付出和被浪费炙热的爱耿耿于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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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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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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