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骑着自行车也没跑多远,沿着东兴大道,育才路这几条主干道逛了一圈,最后往返到校园路的大街上,那里有一个规模很大的学校,路边都栽种了碗口粗的香樟。
这里就是一中了。
学校外面是白墙黑瓦,马头墙等常见南方学院风格,看起来气派无比。
一中的名头还是挺大的,前身为清代同治六年所建的天岳书院,某位开国大元帅在这里起义过,有起义纪念馆,历经几次战火,后来改革开放,改为县重点中学,培养人才的摇篮。
方宁踩着自行车在一中外跑了几圈,没看到有多少学生从里面出来。
不过,这个时候是暑假,学生大多回家了,看不到也是正常。
也有一些打着伞拎着装满学习资料的学生,从一中对面的巷子出来,都是在补课,在昏昏欲睡的暑假里也要挥洒汗水,要是放在后世那个喊着双减负的时代,这些补课机构早就被执法部门给一锅端了。
“走啊,家家惠的粮油打9折,要不去看看?”
“不了,我这还要回幼儿园接孙子放学呢。”
“陈大姐,你今天抢了几篮子鸡蛋啊?”
“不多,才五篮,小李啊,我看你那抢的是大葱吧?那玩意没鸡蛋值钱,而且不容易保存,得早点吃完。”
“嗨我这随便瞎拿的。”
几个穿短袖的大妈和家庭主妇,拎着从超市里发的布袋,袋子里塞着鸡蛋大葱,站在路边交头接耳,交换今天的战果。
方宁瞅到街上门面有一家奶茶店刚开业,正搞打折促销,买一杯送一杯,就准备走过去。
还没等他进去,就停住了脚步。
奶茶店排队的人数有十来个左右的样子,小城市对于奶茶甜点的概念还不太熟悉,成年人宁愿去喝可乐啤酒也不会去买奶茶喝,也只有小女生们喜欢。
方宁看到了两个熟人从奶茶店方向走过来,恰好旁边一个男生拿着一把吉他在唱歌,他想了想走了过去。
“嗨,哥们,玩音乐吗?”方宁笑嘻嘻的问道。
男生看看了他一眼,“是啊。我这叫民谣。”
方宁笑了笑,“我能玩会吗?”
“你会吗?”男生有些意外的道。
“以前学过一点。”方宁挠挠后脑勺,指了指即将过来的那两个女生,露出一个你懂得的笑容。
男生楞了一下,很快就明白过来,露出一个我也懂的眼神,“给你试试吧。”
方宁接过吉他,调了下音色,弹了几个音符。
“他说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
……
奶茶店外,两个女生在队伍后面排队。
高个子女生,一米六五左右。穿着白色短衬,一身贴身的牛仔裤,慢跑鞋,头顶扣着一顶棒球帽,皮肤白净,鼻梁上有一点点雀斑。
用方宁的眼光来看就是一个长发细软白皮的姑娘。
另外一个女生,个子稍矮,一米六,学生式的短发,身材瘦瘦的,穿着麻花斑点的白裙子。
白裙女生嘀咕着,语气略带点点尖酸刻薄。
旁边的高个女生偶尔回她一两句话,显得很恬淡。
“王胜男那家伙有什么了不起的,追个男生还搞那么大排场,不就是家里有几个臭钱么,有什么了不起的,在学校里还不是要靠自己的成绩。”
“你呀非要拿自己的劣势跟别人长处去比。”
“我这是气不过。”
白裙女生气的跺脚。
“奶茶来了。你付钱,还是我?”
“我付吧,今天算我请你的。”
两个女生捧着奶茶朝着街道走去,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衣的小男生拿着一把吉他在唱歌。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穷极一生,做不完的梦~”
程莹停了下来,站在不远处听那个小男生把歌唱完。
“这个男生唱歌真好听。”刘梅婷扭头问她。
“好像是民谣?”
程莹皱眉,在脑袋里搜肠刮肚,“没听过。”
“要不过去问问。”刘梅婷说道。
“不太好吧,他又不认识我。”程莹犹豫。
“你看他看我们这里了。”刘梅婷歪头,“还朝我们挥手?”
……
“你唱的歌真好。”男生朝他竖起一个大拇指。
“一般一般,”方宁把吉他还给了男生,从台子上跳了下来,朝程莹她们走去。
“嗨!”
方宁朝她们打声招呼,那微笑的模样,就好像认识多年一样。
事实上,方宁确实跟她们很熟,不过认识的是后世的她们,现在他们三人还是陌生人。
两道一直没有交集的平行线,在某一天突然有一个点交错在一起,在数学里叫相交。
两个女生明显也有些茫然,互相交换眼神。
程莹小声的说,“他认识你?”
“我以为他认识你……”刘梅婷忍不住翻个白眼。
“……很高兴认识你们。”
很俗套的开场白,这个就和某个追女生的桥段一样,不过程莹脸上却没有流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也不反感,甚至还有点好奇。
“你唱的歌真好听,那个是民谣吧?不过我没听过,是你自己创作的吗?”程莹说道。
“不是。”方宁摇摇头,“我一个朋友创作的歌,还没在网上发过,只是我私下里唱而已。”
“你朋友很厉害。”程莹称赞,又问道,“我能知道名字吗?”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南山南。”
“很好听的名字。程莹欲言又止,“这首民谣里面好像有故事。”
“没故事那还叫民谣吗?”方宁说道:“其实我也是听我朋友说的,这首歌里有一个关于年轻和遗憾的故事,你要听吗?”
程莹看了一眼刘梅婷,她知道自己好闺蜜的性格,于是开口道:“我再去买一杯奶茶,就当是听你说故事的报酬了。”
“怎么样?”程莹扬了扬下巴。
“那我们边走边聊吧。”方宁说,“这个故事很长,让我慢慢的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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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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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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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重生之心动2008更新,第九章 奶茶,民谣,姑娘,还有那个故事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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