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有记忆开始,就记得父母曾是国企砂厂的双职工,后来那地方国企在2004年资产重组,就被裁员下岗了。
他爸妈就承包了一条农村跑县城的客运中巴车,跑客运,花了四五万,千禧年以前还是很赚钱的。
后来大家都买了私家车,运管所也管得严,越来越难跑了,也很难挣到钱,干脆一合计把中巴车卖了,就去了广东打工。
结果这一去就是二十多年,几乎在那边安家了。
像方宁他们一代人很多都是留守儿童,家乡没有就业岗位,工资低得可怜,为了家庭开支只能去外面奔波打工,基本上都习以为常了。
父母常年不在家,方宁是被爷爷奶奶带大的。
方爸方妈只有逢年的时候才回家一聚,所以他俩也特别喜欢过年。因为一过年,爸妈就回来看他们了。
好在他们早就已经习惯了留守的生活。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开家长会,看到别人都是爸妈来开家长会,而自己只有爷爷来参加,还是会有股说不出来的滋味。
方微还小的时候,经常抱着膝盖在坐在门前,发很久的呆。
偶尔也会问一下,“爸妈什么时候回来?”
每当这个时候,方宁摸了摸她的脑袋,“快了,还有一段时间就会回来了,到时候给你买新衣服买好吃的。”
日子久了,他们也一天天的长大,后来就不会再这样问了。
只知道过年的时候,爸妈就回来了。
虽然方爸方妈很少管他们,方宁兄妹却很懂事听话,很听家人的话,听话到什么程度呢?
一到放暑假的时候,大部分乡下农村孩子就在外面玩疯了,上树掏鸟蛋下河游泳,田里打滚,每天弄的脏兮兮的。
而方宁他们不一样,在家里面上午跟着爷爷练毛笔字,读书,读一个上午,下午则是做暑假作业。
有时候方宁悄悄溜出门跟着小伙伴去外面玩水,被发现了爷爷奶奶就会很生气,偶尔也会挨一顿鞭子。
其实这些都不是最关键的,毕竟习惯了读书练字不觉得累人。最关键的是,他们不被允许下楼出去玩耍。除了晚上看动画片的娱乐活动,每天就只能趴在窗户上,看别的孩子在下面游戏踢足球踢毽子。
家人觉得职工大院里的那些孩子都玩得野比较皮,所以也不想让方宁兄妹和他们接触。
久而久之,他们也不来找方宁了。
所以说,很多孩子觉得方宁兄妹性格安静,喜欢看书,培养和磨练出耐心。
在房间里面养的白白嫩嫩的,像城里的孩子,跟他们格格不入。
那时闷在家里的时光中,方宁只好开发一些技能来解闷,比如练字看书,妄想出一个世界。
长大以后的方宁觉得,后来他性格中孤僻的成分,应该就是童年时候在这样的环境下养成的。
如果真要形容他的童年,可以用郑渊洁的一句话来说,“那是一个丰衣足食而暗无天日的童年。”蜀南文学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练毛笔字可以培养一个人性格,看书和久坐可以磨练人的耐心。方宁童年时期就非常喜欢阅读书籍,大量大量的书本都是在那个暑假里消磨了时光。
还有他们也成了职工家属大院里口中宣传的邻居好孩子。
每次方宁兄妹考了好成绩的时候,明楠楠的母亲就会拿他两当例子教育她,“你看看人家……”“那谁谁家的孩子,真用功啊……”
奶奶叫黎快梅,哲寮人,家里排行老三,兄弟姐妹有十一人,小学没毕业,斗大个字不认,当年的扫盲班都没能把她扫明白,到现在还属于文盲,只认识1到10的数字。
年轻时候,听别人介绍了一个好人家,就挑着担子去男方家里相亲,结果翻错山头了,跑方解放家里了,阴差阳错就结了婚,后来就一直享福,基本上没怎么工作过。
奶奶人也挺好的,就是喜欢吹牛和炫耀,加上读小学那会儿方宁成绩就好,成绩一般是在班级上是3到5名之间晃荡,偶尔也拿到过第一名。
奶奶有空回娘家了,就喜欢在娘家的一众姐弟中炫耀,她孙子成绩是怎么怎么好,做家务活又勤快,人也听话。
反正在她的口中,她孙子方宁被吹成了整个家族的学习楷模,别人学习的榜样。
跟她关系非常好的六妹,也就是黎六梅,经常在家族聚会的时候当捧哏,“姐,你家孙女在班上得第几名啊?”
“孙女还不行,每次都是班级前十名来回晃悠,不太稳定,我孙子行,他回回都是全班第三!”
“你是个有福气的人啊……”
奶奶在娘家逢人就夸自家孙子如何好,虽然不识字,但是说话夸张,感情也极富感染力,再加上肢体语言渲染到位。
在哲寮那个乡镇,很多老一辈的都知道黎家人有一个外孙是个读书的天才。
很多亲戚长辈拿着这个例子,回去教育自家的子女,“你看看人家,你再看看你自己!”
为此,方宁还饱受一群表兄妹的白眼,后来才知道是这么一回事。
……
“我怎么这么小啊。”
方宁站在凳子上,看了看挂在墙壁上的穿衣镜,发出了无奈的叹气。
镜子里有一个穿着白色的衬衣少年,短发蓬松,身高大概是一米五二左右,个子瘦瘦的。
他跳下凳子,回到房间里按下老收音机,收音机的扩音器中低声传出一首背景音乐。
那是一个管弦乐队自鸣得意演奏的《挪威的森林》。
“让我将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溶化。”
“看我在你心中是否仍完美无瑕。”
方宁轻轻的跟着哼唱,那旋律一如往日地使他难以自已,不,比往日还要强烈地摇撼着身心。
收音机放到了一半就卡壳了,歌声也停了下来,方宁弄了半天才把磁带给弄出来,“盗版的坑人啊。”
“其实吧,还是有点怀念那个有手机电脑有娱乐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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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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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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