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笔记之嫡女无霜>第四十八章 光阴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

  锦屏人忒看得这韶光贱!”①

  日光悠悠,飞舞疾驰,岁月蹉跎,光阴似箭。就像话本里说的那样,绚烂又无可奈何。

  叶秋兴奋地探出脑袋,向谢怀瑾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不得不说,谢怀瑾的驾车技术真的很好,她坐得非常平稳,以至于她现在完全不用去想晕车的事。

  叶秋表示:小哥哥快看这里,我好想学呀!

  谢怀瑾叼了根草,气定神闲优哉游哉赶着马车。他不用看就知道叶秋在想啥,自然是不等这个刚认的小妹开口,便毫无余地地堵了回去:“你想学这个?等出了城就教你。”

  哼,那就等出城再说。看着倒退的走卒与树木,叶秋也不知道离开秦国是好是坏。但,谁让江南在楚国呢,那就去楚国呗。

  马车在城门关口前一停下,便遭到了守卫“尽职”的盘问。

  根据先前两人的讨论,叶秋乖乖坐着等即可,而谢怀瑾倒真是做足了戏码。

  叶秋看得直咋舌,嘴角抽了抽:你这是干什么?

  谢怀瑾漫不经心,眨眨眼:上了台,自然要把戏演完。

  叶秋便见谢怀瑾仗着一副笑意相迎,必要时加一包碎银开路,两人成功地以兄妹之说混了出去。

  他们速度不快,出了城,还是继续向南走。至于学驾车的事,自然是个影儿也没见着。

  又过了约莫一个时辰,马车行走至山间,路人渐稀。谢怀瑾忽然停了下来,曲着手指,向着前方的山林吹出一声长哨。

  悠扬浑厚的哨声在山谷间来来回回,谢怀瑾又长长短短地吹了一阵之后,一匹小白马终于慢悠悠地晃到了他们的面前。

  谢怀瑾“唰”地跳到它跟前,邀功似的道:“还认不认识我,嗯?”

  白马晃了晃脑袋。

  “啧,”谢怀瑾摇摇头,“换了身衣服,你就不认识了?小白,你还得练啊!”

  白马扬起了蹄子。

  谢怀瑾大笑道:“哈哈哈!好好好,不说这个,小白,这几天玩得开不开心?”

  白马终于扬起了高傲的马头,叫了一声,算是回应。

  马背上有一把剑,一只水囊,还有一个包袱,谢怀瑾自然地解下了水囊,挂在自己腰间。

  叶秋也从马车里露出了半个身子。

  “你摸摸看。”谢怀瑾看着探头探脑的叶秋。

  “可以吗?”叶秋吓了一跳。

  “自然可以。”说着,谢怀瑾威胁的眼光看了眼白马,小白马翘了翘头上的呆毛,蔫了。

  蔫了的小白在叶秋眼里还是很漂亮。它通体雪白,扑闪着大眼睛,眨巴着长睫毛,马尾一甩一甩的,它好奇地看着马车前的马儿,就是头上顶着“杀马特”的刘海让叶秋觉得很是出戏。叶秋还是伸手小心地摸了摸小白,白马的耳朵竖了起来,近距离的观赏,直接帮她解锁了人生新体验。

  叶秋觉得她都要自卑了,这人跟人到底是有差距的。且不说谢怀瑾就这样吹了一声哨便能召唤小白马——谢怀瑾自己好看也就算了,怎么他的马还这么好看?属实double羡慕了。

  抚了抚小白脑门上的呆毛,谢怀瑾转头对叶秋道:“小白呢是我的马,它年纪还小,就是活泼贪玩。”

  叶秋闻言忍不住笑出了声。

  谢怀瑾也笑道:“叫它别的名字还闹脾气,叫它小白倒没事。好了,现在把叫它出来,得让它知道我们要离开这里了。”

  “嗯。”

  谢怀瑾送叶秋上了马车,扭头道:“小白跟上,咱们走。”

  “哒哒哒——”

  小白迈着小碎步走在主人的身旁。

  谢怀瑾摸着白马的脑袋,笑道:“我的小白,真是一匹很聪明的马。”

  白马似乎真的听得懂,停下了扑蝴蝶的脚步,骄傲地抬起头……

  越走近大自然,越接触山林溪涧,叶秋就越开心,即使马车有些摇摇晃晃,叶秋也毫不在意,她已经彻底放飞自我了。

  她翻看着从座椅底下挖出来的舆图,也就是地图。

  据谢怀瑾说,这可是他特地备下的,上面还有标注的各种记号,当然也包括了他们行径的路线。除了这一份,在他手上还有极其详细的其他舆图。

  如果仔细看叶秋的眼睛,一定能发现她眼中难掩的兴奋。

  作为人文社科的大学生,看地图可是必备技能,加上她还不错的数学底子,就能大致估算此去的路程。

  不过,叶秋还是渐渐皱起了眉头,图上仍有不少她看不懂的东西,看来她真的要用曾经学到的——勉强能称得上不错的分析能力盘算一下自己的“本事”了。

  咳咳,比如——她高中时期理科还行,虽然后期并未深入研究,但是在以前课本上基础的物理化学生物这些,叶秋也多少还记得一点。

  再比如——由于叶秋从小身体底子就不好,所以,关于医学,她中医西医都懂一点。所谓总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久病成良医”,谦虚点说,她良医算不上,但最最基础的,没问题。

  这些她还行的东西,不知道以后有哪些可以用上。

  只是,她的求生技能实在一般,能说的上的,就是她会水,还有点花拳绣腿,也是凭这两点,现在她还能在坠崖和酒楼风波后继续浪。在这个世界,她身边并没有趁手的东西,遇上李衡那样的还行,要是遇到强者,除非再有美男来救她,否则,那是真要“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打不过也跑不过啊!

  唉,叶秋揉了揉眉心,要是秦霜在就好了,谁让自己身体差,力气小,体育不行,肌肉也没有的。大学一千八跑得都这么累了,游泳也是勉强会,而这些,也是要靠力气的呀,体力不够,迟早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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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良辰美景奈何天……锦屏人忒看得这韶光贱”,出自汤显祖《牡丹亭》。

  ---------------------------题外话--------------------------

  阿秋:小白,你这卡姿兰大眼睛、欧美双眼皮、小耳朵斜刘海,气质也拿捏了得太好了吧!

  小白:点头。

  阿秋:……你这脸皮厚的跟本姑娘有一拼!

  小白:嗯啊对,没错,你就是有这么厚的脸皮。

  阿秋:你摸摸良心,俺的分析能力是不错吧?这可是接下来所有盘算的基础哦!

  小白:摇头。

  阿秋:你不信?好吧,我也不信,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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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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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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