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笔记之嫡女无霜>第三十二章 感恩的心
  昨夜落了雨,泥土的芬芳钻进了人们的鼻子,留下雾气缭绕的朦胧,让人如置身仙境之中。

  叶秋悠悠醒转,眼前一片黑暗。她明明是被一串清脆的打鸣声摇醒的,怎么莫非还是半夜?总不能是她瞎了吧。

  迷糊抬头,罩着脑袋的宽大衣服自肩上滑落,瞬间周围天光大亮。刺眼的光让她忙闭上眼,待眼睛适应了属于清晨的光线,才转头看,床上早已没有了人影。

  叶秋咬牙——睡完就跑?可恶!还留件衣服在这是几个意思?

  哎哟!叶秋的小脸黑了个透。

  她慢慢地将脖子转了回来。好酸,哎唷——麻了麻了!

  她就这么趴着睡了一夜,脖子落枕,手脚全麻,腰酸背痛,能怪谁?

  叶秋心中忿忿,却也只能小心地动了动手脚,挺直了腰板,嘶,这酸爽……

  一炷香后,叶秋可算是恢复过来,抄起谢怀瑾的外衣就扔到了床上——哼!不管他!

  便自顾自下了楼。

  虽然但是,经过昨日谢怀瑾的一番科普,她也终于对这个世界、对这个时空有所了解。

  这里,是一个叶秋从未听闻过的时代,这里,是一个并不知名的时空。叶秋的世界中所拥有的东西,在这里有些没有,有些有。这就是一个全新的地方吧。

  它的整体和她记忆中的古代有些不同,却又有许多相似之处,这些事物让人感到熟悉,就像是把构成历史的元素统统拆开,又重新整合了一遍。

  这里有秦楚齐,却没有韩赵魏,这里不是春秋战国,也幸好不是春秋战国。也因此,现在叶秋对这里除了有对未知的忐忑,还有满满的好奇。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她现在还不知这具身体的原主如何,只好先在心里默默地开始分析起自己已知的优劣。也不知在这里的时代,有哪些还可以用得上。

  虽然鉴于那件衣料上乘但已经不能穿的衣服,以及包袱里的玉佩,和对自身的打量,她还是觉得,这具身体本身是个大小姐的可能性不小。

  听说,古代的大家千金,是要学刺绣女红、琴棋书画的,不知这里是否如此——呵呵,前者,她是一点不会!想当初她心血来潮想挑个毛衣,结果还不如元宝玩的毛线球呢!那只懒猫,从不记得逮耗子,只知道吃吃喝喝玩玩睡睡,叶秋甚至还能时不时从那只硕大的猫脸上看出嘲笑的神色。成精了吧!

  至于琴棋书画嘛,也是呵呵。

  琴,古筝上个手还行,但古琴她是真一窍不通。三年笛子五年箫,一把二胡拉断腰,千年琵琶万年筝,一把唢呐吹一生。现学也来不及啊!んτΤΡS://Www.sndswx.com/

  棋,叶秋象棋一般般,围棋的技术却很臭。她每每和邻居下棋,就没有一次是赢的,把把惨败!就是那个姓柯的家伙,有这么不给面子吗?!有她这种输法的吗,啊?!

  书,呵,这里的字还没认全呢,能写对就不错了,还书法……

  画,不行,她国画素描全是半途而废,要不用简笔画先糊弄着?

  ……

  叶秋头痛,若她真是衣食无忧的大家族千金小姐,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也好啊,但是,若是大小姐的生活简单,她又怎么能穿到原主的身上?恐怕是原主连自己的性命都保不住吧?

  所以,从现在开始,以后跨出的每一小步,她都要做好最坏的打算——以求得最大的生机。老天爷既然给了她另一次机会,那就好好干,不要浪费!感恩吧。

  “我来自偶然,像一颗尘土~”

  “我来自何方,我情归何处~”

  “天地虽宽,这条路却难走~”

  “我看遍这人间,坎坷辛苦~”

  “要苍天知道,我不认输~”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

  “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

  一切从头,且看关公战秦琼!

  ……

  “什么?昭王要回京了!”

  午时过后,叶秋又听到了一个劲爆的消息在人群中炸开。或者说,这是一个让这里的大秦人民很是振奋的消息——先前一直镇守北部的昭王要回京了!

  昨日匆忙,谢怀瑾倒也没说起。原来这昭王萧云启是宣帝的侄子,据说,他不仅文武兼修,更是德才兼备,还生了一副令所有美人都羡慕的俊美无双的好相貌,长得极好,总之,就是非常出色。

  齐楚之战后,楚国边境得以北移,而秦国也因为昭王的缘故,分到了一杯羹。只是,如今在这个昭王挖了一块齐国的土地将秦国边境东扩之后的节骨眼上,秦宣帝却突然下诏急急将他召回京,这着实让人一头雾水。

  什么?谢怀瑾没说,叶秋怎么知道了这么多?因为——

  男人聒噪起来,还有女人什么事?分分钟化身长舌妇,叶秋想不听也不行,直往耳朵里钻!

  不过——昭王?反正和叶秋无关。

  晚上,叶秋狠心拆了绷带状的裹胸,没发现有伤口,总算是放下心,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洗了个头。要不是天气还不算热,她真是要受不了了。

  玉腿迈出,蓬松的短发变得贴合乖巧,一头齐肩如墨的湿发散在身后。她素手轻伸,系上衣带,松松垮垮的,自然舒适。全身没有一点装饰,却是清水出芙蓉,好一幅香艳的美人出浴图!

  叶秋嫌弃地看了一眼还扔在床上的衣服——里衬不错!但是想到谢怀瑾,叶秋心里就不舒坦。

  她果断拿起谢怀瑾的衣服当帕子擦着头发,等头发干了好睡觉。

  咦?叶秋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这是那件衣服上的。

  !!谢怀瑾还有这种爱好?

  叶秋又凑近仔细闻了闻,发觉好像是一股药材的味道。

  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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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剧场:

  元宝大人懒洋洋地趴在沙发上,不情不愿地拍着毛球:喵呜~铲屎官还不回来,肯定是又被隔壁姓柯的家伙打爆了!喵呜~~

  某柯姓邻居推了推眼镜:小秋秋,你输给我还是很正常的,不要灰心嘛!

  阿秋:阿嚏!阿嚏!阿嚏!是谁?谁在骂我?

  阿瑾:是我!叶秋你个臭丫头暴殄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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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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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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