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得蒋书书的好主意,赵大娘和宋阅在试吃过后便沉迷于此,恨不得直接一日三餐都吃这个。
奶茶配炸鸡,神仙日子啊!
赵大娘在这一带很有号召力,在她的宣传下,这附近都知道了新搬来的一家子会开一家做饮食的店,卖的东西都是极品。
宋阅的交际多数是同学,这个时间学校还没有开学。
不过,不妨碍他和小伙伴们宣扬,他吃到了最好吃的鸡!
一时吃鸡一时爽,一直吃鸡一直爽有木有!
对于宋阅这副小人得意的样子,小伙伴们就一个表情:呸!
都是一张试卷里考出来的学渣,谁还不知道谁似的?
宋阅家里是有点小钱,但是他们也不差的。
有什么学校或者周围市场小卖部卖的他们没吃过的?
就你能耐?
别是瞎扯的吧?
对比,宋阅却世界皆醒我独醉的模样,也不辩解。
这倒是让小纨绔们有点诧异了,难不成他还真的有?
不行,我得去瞅瞅。
怀着这个心思,小伙伴们也不皮了,整日候在宋阅身边,烦都烦死。
终于,明珠小苑开业了。
宋阅一大早便高高兴兴地准备好花,想着去当第一个顾客。
他是吃到了炸鸡奶茶没错,可惜就那么一点,还没有咽下去就感觉消化完了。
但是那滋味真绝了。
赵大娘要脸的,也不准宋阅再登门讨吃的,于是宋阅是抓心抓肺地想念啊。
真好,可以凭实力吃得用力吃!
小伙伴的家长们都觉得神奇了,最近他们家的崽既不去祸祸,也不去招猫惹狗,天天围着那个小胖子转,也不知道要做什么幺蛾子。
一见到宋阅出门,为首的方舫立马带队跟上,“好啊你个宋阅,给我逮着了吧,拿着花要干嘛?”
小伙伴们七嘴八舌的,像极了一百只鸭子在同时嘎嘎嘎。
宋阅:突然就懂他家赵大娘为什么这么烦他了。
宋阅拨弄他手上的鲜花,甚是漂亮,“我要去隔壁参加开业,你们要随我一起吗?”
方舫大热天守了他这么久就是想看他最近在干什么,也不出去鬼混了,整天躲在家里当乖宝宝。
不管宋小哥要去干嘛,必须跟上!
蒋家现在正忙得很。
这段时间又是研发新品,又是递交资料搞营业执照,还得装潢,蒋老二都忙的睡觉都没时间了。
谁让家里只有他会装修呢?
为了省钱,蒋老二只能委屈自己撸起袖子祸祸水泥去了。
本就是技术高超再加上夏朝古风的审美,现在蒋家一楼的铺面已经脱胎换骨了。
蒋书书要求的是暖风,毕竟奶茶这种东西还是让人觉得温暖最重要。
可惜了,当事人蒋老二不赞同,他根据房子的外面风格,将一楼装饰成同款的古风装潢。
墙面刷成浅浅一层的朱红色,还让罗英在上面画了不少的桃花。
屋子里的家具全部也换成了纯木的,一股子木香隐隐若现。
那是从二手市场淘的,原有的顶出来,再补一点差价就行。
没有选那些上漆的,而是采用原色。
加上从花鸟市场买回来的一些绿植,整个一楼都充斥了让人很舒服的感觉。
蒋书书的建议全部当笑话,为此她生气地灌了一杯大的奶茶。
他们搬来已经快一个月了,蒋老二选八月八作为开业的时间,蒋书书没有意见。
庄稼汉很信风水这个说法。
发发发,嗯,好兆头。
一大早起来忙忙碌碌的,眼看就要吉时了。
蒋书书赶紧让她打扮好的妈妈出门准备仪式。
这也是蒋书书想出来的。
开业不热闹,那该怎么吸引人的注意力。
蒋老二也听她的童言童语,托赵大娘帮忙请了醒狮队伍前来助阵。
此时此刻,醒狮们已经一左一右地蹲在那里了。
而喜欢凑热闹的人都已经自发地看了过来。
罗英今天穿的正是蒋书书梦中想要的上古女神装,转完了整个市场买来的两种颜色的纱,一粉一蓝,罗英花了两天时间将它做成纱裙。
这对于精通女工的罗英来说并不难,主要是蒋书书由于太喜欢素素这个角色,对她穿着打扮了然于心,虽然没有照片,但是罗英还是能一比一的还原出来了。
甚至罗英还根据自己的审美,在袖口领口以及裙摆处加上了刺绣,用黄色丝线绣了银杏叶。
虽然罗英的长相并不算好看,生了孩子身材甚至有点变形,但是人靠衣装,再加上巧手,罗英将自己漂漂亮亮地呈现在众人面前。
随着蒋老二的一声令下,醒狮队伍开始表演,一阵接着一阵的高难度表演赢得小孩子的尖叫和大人们的赞叹。
蒋书书心里美滋滋的,客流便是成功的敲门砖。
最后大红的狮子以绝高的难度取下了招牌的红布——明珠小苑这几个字就出现了。
这是蒋老二自己用毛笔写的,君王的霸气在这四个字上显露得淋漓尽致。
有懂行的老人震惊地看到了这一幕,久久不能回神,这是哪家大师的手笔?
竟然舍得用来当招牌?
蒋老二拿着个大喇叭开始喊广告词,这也是蒋书书提出来的,朗朗上口的广告词才能让客人印象深刻。蜀南文学
“好茶配好奶,香韵无穷来。明珠小苑今日开业大酬宾,奶茶八折,还在等什么?进店来看一看吧?”蒋老二有点尴尬,他从来没做过这种事。
但是他不来也没人了,总不能让蒋书书自己上吧?
小丫头倒是想,可是蒋老二不肯。
“奶茶?”
“什么是奶茶?牛奶加茶?那有啥好喝的?”
“我啷个晓得哩,不过我家那小子说了,赵大娘喝过,听说味道极好。”
“是这个理,我闺女说宋阅天天眼巴巴的就等着这家店开业可以买,这不,拿着花的小胖子过来了。”
……
赵大娘在这一段着实吃得开,听到赵大娘都打包票了,有人就心动了,来都来了,那就进去看看?
还没完。
蒋书书牵着罗英出来了,而众人看到罗英就呆了。
怎么还有人穿成这样?
还有表演是吗?
确实,蒋书书准备了压轴的表演。
蒋老二曾经和蒋书书说过,罗英精通琴棋书画。
蒋书书后来便想着要穿着广袖流仙裙的罗英在今天弹一曲,添添彩。
还是拜托了赵大娘从少年宫借来了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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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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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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