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真不是科技巨星啊笔趣>512 酒吧朋友,遇见刘天王
  和企鹅公司的社交大战,闹得人尽皆知,连著名媒体都在热炒这件事。

  当然这对‘心语’来说,是个大好事。

  陈耀喝下一口红茶,转头看向身边的关芯研:“心语软件,现在有多少用户了?”

  关芯研伸出了四根手指:“四千万。”

  看着她那白皙修长的手指,陈耀点点头,已经算很快了,短短一个月不到就四千万用户。

  下一个目标,1亿。

  衡量一个软件是否爆款,一个亿是关键门槛。

  时间已经不早了,不可能一直呆在这里,再说只有两个房间也没有陈耀睡的地方,他起身离开。

  “叮铃叮铃……”来到停车场拉开车门,手机铃声就响了。

  陈耀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是死党孙振南打过来的电话,接通放在耳边。

  “耀哥,有空吗?咱们出去喝酒怎么样?”

  想了想今晚没别的事,陈耀说道:“有啊,你小子是不是发现好玩的新场所了?”

  孙振南大笑道:“哈哈,兄弟真是了解我啊,公司附近新开了一家酒吧,咱们过去那边玩玩。”

  好久没去过酒吧了,夜场是个好地方,可以尽情放松尽情嗨!

  陈耀应了一声,挂断电话坐进车子发动。

  舒心酒吧。

  看名字便知道,和其他的酒吧不一样,主打的是高雅和舒适的环境。

  陈耀、孙振南两人几乎同一时间到达,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没有那种劲爆的DJ舞曲,也没有那种喧哗的人群,放着节奏缓慢的轻音乐,给人的感觉好舒服。

  最低消费800,在这里消费的都是来自附近的商务人士,偶尔还会有个明星过来这边捧场。

  迎面吹来一股凉爽的空调风,陈耀随便找了个吧台坐下,孙振南叫来服务员递过来两瓶白啤酒。

  虽然已经是秋季了,但深城这座城市四季不分明,即便是秋季气温也会飙升到35度以上。

  陈耀一仰头,将一杯啤酒灌进嘴里,那种冰镇的感觉,从喉咙爽到脚趾。

  “陈先生,你也在这。

  从对面那张吧台,走过来了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长得很帅,五官俊朗。

  他是刘天王!

  在华夏的娱乐圈,屈指可数的大牌巨星,17岁出道,短短三年,就以他帅气的颜值和演技征服了华夏的影迷。

  当然,大多数都是女性观众,年轻时候的他是个小鲜肉。

  随后发行的音乐专辑,一张比一张火爆,专辑的累计销量超过5000万张。

  这也奠定了他在娱乐圈的天王地位。

  如今的他快要50岁的人了,但他的魅力依旧不减,不再是当年的小鲜肉,越来越man。

  离开了天晴公司,他加入了音符跳舞,自然,陈耀也就成了他的老板。

  “刘天王你也在这家酒吧,真巧啊。”陈耀笑着看向他。

  刘天伦坐在身旁,笑着说道:“这家酒吧是我朋友开的,偶尔也会过来这里捧捧场。”

  他朝着服务员招手,然后在托盘上取下一瓶黑啤,撬开瓶盖给陈耀倒满:

  “喜欢听我唱的歌吗?”hΤTpS://WWω.sndswx.com/

  “大部分都不错。”陈耀虽然对这个世界的娱乐圈不算很熟悉,但刘天王的歌真心不错,算是他最喜爱的男歌手。

  “你本身也是个歌手。”刘天伦笑着说道:“要不要上台唱两手?”

  他突入而来的话,陈耀愣了一下,笑道:“在刘天王你面前,我就不班门弄斧了。”

  “你太谦虚了。”刘天伦眼神炯炯道:“你不专心发展文艺行业而已,要是你认真起来,整个乐坛都会因你颤抖。”

  瞬间,将酒吧其他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

  刘天王今天这个地位名气,什么时候会这么夸奖一个后背?

  他如此地赞赏一个人,那人必定非同一般。

  酒吧内的人都在猜测陈耀的身份,看着看着似乎认出他是谁了。

  “啊,他是陈董,它是著名的音乐人啊,不,科技大佬。”

  “你胡说些什么?什么大佬,又音乐人的?”

  “他是跨界之王总行了吧,开了一家很牛逼科技公司,还会写歌作词,唱歌还很好听。”

  听这女人这么一说,酒吧的人都猛然醒悟,没想到大佬会出现在这家酒吧。

  真有点惊喜呢,恨不得冲过去要一个签名。

  “上台唱一首吧,大家都想听你唱歌。”刘天伦朝着人群高声道:“对吧?”

  “对!”酒吧的人齐声呼应。

  盛情难却,陈耀起身走上了舞台,伸手接过麦克风。

  想了一会儿,陈耀说道:“脑海里想了好多歌,此情此景最适合唱的,还是《朋友》。”

  随即跟工作人员沟通了一下,选了一首跟《朋友》很接近的伴奏。

  清了清嗓子,陈耀对着麦克风唱了起来:“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

  节奏舒缓,酒吧瞬间安静下来,细细凝听。

  这首歌他唱过无数次了,但在这个世界还是第一次唱,自然,这个世界的人也是第一次听。

  本身他的歌声就很有感染力,磁性的嗓音一直唱到了高潮。

  “朋友,一生一起走,

  那些日子,不再有,

  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带着朋友过来一起喝酒的,深有感触,高潮部分的节拍明显增强,体内的血液都要沸腾。

  举起酒杯和身边的好朋友敬酒,都希望友谊能天长地久!

  直到歌声落下,酒吧的人还感觉意犹未尽。

  动听的爱情歌曲很多,但好的友情歌曲却很少,正因为难得才显得珍贵,这首歌可以成为经典!

  “好,实在太好了!”刘天伦率先鼓掌,在酒吧从没听过让他如此振奋的歌。

  当陈耀从舞台走回来,他立刻递上一杯酒,然后和他碰了一下!

  刘天王一饮而尽:“坦白讲,我想和你交个朋友!”

  陈耀一愣,笑了:“可以啊。”

  说着两人又畅怀大笑,酒杯又碰在一起。

  就因为一首歌,才见过两次面,陈耀就和刘天王成了很好的朋友。

  “你的微讯号是多少,我加你。”刘天伦掏出了手机。

  陈耀喝着酒说道:“加我的心语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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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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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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