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我在诸天搜集金手指读一读>第二章 到手和认主
  那件东西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摊上。

  这个小摊子上摆着一堆又一堆的铜钱,而在边角上,摆着一个陶瓷小狗。

  那个在【侦测灵光】之下,闪烁着浓郁青光的物体,就是这个陶瓷小狗。

  吴思源心里顿时一动,这情形和小说里说的一样。

  他一脸平静地来到摊子前,随手拿起了一枚铜钱,对摊子问道,“老板,这个铜钱多少钱?”

  “小兄弟,识货啊,我这摊子最好的就是这枚铜钱了,您看看那包浆,正儿八经的乾隆范钱,一口价,你给个五百。”和小说里的说辞一模一样,这小贩伸出五根手指道。

  吴思源忍不住笑了,还乾隆范钱,乾隆范钱你就这样随便摆?张口就是五百?这古玩市场赚的就是冤大头的钱吧。

  美其言还叫做学费。

  真是搞笑。

  吴思源指了指公司的方向,对地摊老板道,“老板,我就在那边上班的,我可不是来江南市旅游的。”

  “咳咳咳,这真是老物件,我不蒙您,看您在附近,也算是个邻居,您给个三百二十块,您拿走,我今天就当是开门大吉了。”小贩有些尴尬,还不死心地说道。

  说不定成了呢!

  吴思源笑笑,没有接话,而是指着那个压在边上的陶瓷小狗,也就是闪烁着浓郁青光的那个宝贝,道,“你这陶瓷小狗怎么卖?”

  “你说这个啊。小兄弟,我跟您说啊,这东西我刚说来的,是万历年制,看看这胎制,看看这个釉色,我在乡下收这个东西的时候,老乡就说是他们挖水库的时候从地下一座大墓里挖出来的,还有一堆……”不得不说做这一行的也不容易,起码口才是不能差,脸皮也要厚。

  吴思源一副不相信他的样子,但是小摊贩还是拼命地吹嘘着,就想找一个凯子来一个开门红。

  吴思源直接打算他的话,“老板别逗了,万历年间哪有什么斗牛犬?再说了,真是地下里出来的东西,这冥器,你早让公安请去喝茶了。”

  “我就是突然来个兴致,想买一个东西回去放桌子摆着看,你这东西,估摸最多就是十多年,一个工艺品,不知道有没有写着【makeinChina】。你给个实诚价吧?合适我就买!”吴思源淡淡地说道,其实他没有说的是,如果价格不合适,他会怎么做!

  “给个五十您拿走。”小贩心里琢磨了一下,给了一个价格道。

  吴思源二话不说,直接从居安的钱包里拿出一张五十元的绿钞,递给了小贩,然后一把就从他摊子上拿走了这个另有乾坤的陶瓷小狗,转身,干净利落就离开了。

  原著里居安还跟小摊贩老板讨价还价,最后用二十元买走了这陶瓷小狗,不过在吴思源这里就没有必要了。

  五十元而已,跟这陶瓷小狗里面藏着的墨家遗珠比起来,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

  “您慢走。”小摊贩美滋滋地看着手中的五十元钞票,笑嘻嘻地对吴思源的背影说道,以为自己赚到了钱,殊不知自己错过了多大的机缘。

  难怪神话传说里的神仙佛陀那么讲究机缘!

  真的是宝物放到你面前,你没有缘分,也没有用!

  背对着小摊贩的吴思源嘴角微微上扬,心里默默想着。<spanstyle>谷</spanstyle>

  他来到公交站,坐了一个小时的车,饭也不吃,就直接回到了原主居安租的小房子里,一个十多平方米的小房间,不带厨房和卫生间,卫生间是公用的。

  这就是城中村的出租屋。

  条件这么恶劣,当然价格也没有那么高,不过四百元而已。

  可能对现在的原主居安老说,四百大洋也很贵了,毕竟他现在的工资也就二千多元而已。但对亿万富豪的吴思源来说,也就是这样了。蜀南文学

  真正重要的是这东西,吴思源从怀里掏出了这个从地摊上淘到的陶瓷小狗,脑海里的【神农角空间】一直在蠢蠢欲动,不断向吴思源传递着【我要】的念头。

  “不要急!”吴思源微微一笑,淡淡地说道。

  他手一抖,陶瓷小狗就落在了地上。

  五十元买回来的东西,就破碎开来,里面的一个纸包就露了出来。

  吴思源无视了那些陶瓷碎片,直接拿起那个纸包。

  打开纸包一看,里面是一条墨绿色的珠子项链,连着一根暗红色的绳子,绳子和珠子之间有一个非常小的如意结。

  脑海里【神农角空间】的跳动变得更快了,就像是老餮遇到了珍稀的美食,难以自制。

  吴思源不为所动,他的目光落到纸上,发现上面写着字:当今时日,鸦片茶毒国人,与同门欲杀鸦片洋商威慑西夷,留此珠与汝,父绝笔宣统二年春。

  这上面的文字应该是上一个墨家遗珠的主人,一个民间爱国义士所留,也不知道中间出了什么意外,这东西没有被他儿子得到,或者说儿子得到了,但是参不透其中的秘密,所以兜兜转转了,又被那个小摊贩拿到。

  这就是【缘】啊!

  没缘没份的宝物,就算放到面前,也是镜花水月,可望不可得啊!

  这道念头在吴思源脑海里一闪而过,吴思源拿起了这枚墨家遗珠。

  整个珠子在吴思源的手里泛着淡淡的幽光,里面似乎还有什么东西,但又模模糊糊的,有一团迷雾遮挡着。

  看了好一会儿,这枚墨家遗珠一点反应都没有。

  “不对啊。我记得小说里,主角看着看着就进入了这枚魔镜遗珠的小世界里面,这么我看了这么久,一点反应都没有。难道我也没有缘分?”吴思源放下珠子,一脸疑惑地想着,“不可能!”

  他又仔细回想了这部小说的剧情,猛地想起,原主居安在看着这枚墨家遗珠的时候,他的手是受伤的。

  他的手指不小心被碎开的陶瓷碎片割伤,流了鲜血。

  当他端详这枚墨家遗珠的时候,他手指上的鲜血被珠子吸收,而墨家遗珠也因此认主。

  隔了百来年后,这枚墨家遗珠再次拥有了它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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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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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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