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我在诸天搜集金手指读一读>第二十七章 迎娶和工匠,纸甲
  垂正十二年六月十日。

  盘踞在成都府的宋家将这一代唯一的嫡女宋心悠嫁给王弘毅,并送了很多嫁妆,其中最珍贵的是以陪嫁的名义,送出了五十匹没有阉割的战马。

  这本是宋家送给王弘毅提升实力的。

  结果在经过红泽府的时候,被镇帅以军用物资的名义给征收了,只换了劣质的黔驴。

  在原着里可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

  虽然各地藩镇都很眼馋,不过考虑到宋家和王家两家的威势,终究没有做出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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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此一时彼一时也。

  原着里这个时间段,王弘毅都还没有打下太素县!

  哪有现在一战成名天下知!

  红泽府跟王弘毅控制的长定府相邻。

  王弘毅下一步要扩张一定会打红泽府。

  而红泽府的镇帅杜恭真因为受到成都府的牵制,暂时无力率先攻打王弘毅,只能先一步步调整和准备。

  在这种情况下,红泽府的镇帅杜恭真怎么会眼睁睁看着宋家给王弘毅送去战马,增添他的实力呢!

  不过杜恭真也没有做绝,拿走了战马,也还给了驴马。

  毕竟宋家不仅在蜀地,在整个天下都很有能量。

  就连成都府的魏存东都很重视宋家的意见——嗯,常规情况下!

  非常规情况下,魏存东把宋家说端了也就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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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家的主事人宋恒在这方面是感到很愧疚和丢脸的。

  他担心王家,王弘毅会因此看低了宋家。

  毕竟原着里面,宋王两家结亲的时候,两家还能算是门当户对,宋家还隐隐胜上一筹。

  但现在王弘毅打下了长定镇,官职做到五品知府和五品游击将军,王家拥有两府之地,其声势隐隐在宋家之上。

  尤其这是乱世。

  王家掌兵权,这一点又是优势!

  宋家之前就是因为看中王家掌兵的优势,才想要进行强强联合,为宋家在乱世之中得一份保险,也拼一场大富贵!

  毕竟,选定了王弘毅,就等于绑在了王家的战车身上了。

  好在王弘毅性子沉稳,倒是一名好良人。

  虽然王弘毅在迎娶宋家嫡女之前,先是强行迎娶了一名普通女子为平妻,这让宋家很是不满。

  不过在王弘毅的战绩面前,一切不满都是可以忍耐的。

  宋家对失去五十匹战马,不仅没有增强王弘毅实力,反而提升了他敌人实力的事情,感到愧疚。

  但王弘毅却是无所谓。

  因为吴思源给他的战马,不仅数量多,而且品质也高多了。

  王弘毅完全不在意宋家那五十匹战马。

  在大婚三日之后。

  王弘毅便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宋心悠的温柔乡,直接进入兵营,马不停蹄地进行练兵。

  在练兵的同时,他又建立了多个工匠坊,制造纸甲,打造兵器,以及研究炸药。

  不仅给出了丰厚的报酬,还允许诺优秀者可获得官身。

  这极大刺激了这些工匠的劳动积极性。

  王弘毅又在其中普及流水线概念,加快生产速度。

  这些工匠坊,也只有王弘毅打下长定镇,成为王遵之的嗣子,掌管了文阳,长定两镇的资源,以及获得宋家的协助,才有能力做这个事情。

  兵器先不说。

  那个纸甲则是王弘毅憋了好久的大招!

  纸甲,以硬布表骨,再用纸筋搪塞而成,如果还讲究华丽美观,就可涂以金漆和各式花纹,光彩耀目,用以装备军队,显得阵容严整,威武雄壮。

  这纸甲防御力并不低,上等纸甲的防御能力不下于铁甲,这种甲的制作,是先将纸捶轮,叠成三寸厚,每方寸钉四个钉子,然后裁制成甲,如经雨水浸湿,铳失难透。

  如果武装全军,这一万兵就可打二万!

  但这花费,就比皮甲要低多了。

  王弘毅只是说出一个思路,下面的能工巧匠试验几次,就已经琢磨出制造之法,将其分成各个工艺,以流水线的形式生产,效率一下子就提升许多了。

  别看这是用纸制成的甲胃,实际上,防御力很强,二十步内,穿着纸甲,只要不是直接命中要害,只是负伤。

  四十步以上,穿着纸甲,弓箭基本上无威胁。

  对于沙场搏杀长刀砍伐,也有相当高的防御能力。

  可以说,其防御能力已经不输给铁甲太多了,就是怕火,怕水!

  地球历史上,《新唐书》上记载,唐宣宗时,徐商守蒲州,有兵士千人,襞纸为铠,劲失不能透,足见其柔韧和安全。

  目前产量是一月能制五百套。

  不过王弘毅麾下近乎上万的兵马,这点产量说远远不能满足的。

  所以王弘毅下令加大工匠的招募和培养,提高生产速度。

  当然,这都是需要钱的!

  王弘毅虽然在两县屯田获得了丰收,一开始看起来还不错,但随着他的地盘在短时间内急速扩大,麾下兵马越来越多,消耗的钱粮也越来越大。

  他那点钱粮加上王遵之控制下的一府一县的财政还能勉强维持。

  毕竟王弘毅现在麾下兵马加起来都近万了,而之前王遵之手下才两千兵,养起来就很吃力了。

  但是想要支持王弘毅大规模扩张发展,就有点捉襟见肘了。

  这逼得王弘毅不得不想办法开拓财源。

  王弘毅绞尽脑汁,结果还真让他想出了一个办法。

  他想起前世李承业起家的本钱——一座位于长定镇内顺义县,汲水河上游的露天金矿。

  这金矿不大,开采七年就开完了,每年有五千两黄金,但是开采极其容易。

  这是能最快速度缓解他财政压力的办法。

  于是他叫来被任命为顺义县县令的赖同玉,将这个任务秘密交给了他。

  赖同玉领命而去了。

  每年五千两黄金,就是五万两白银,平均下来,一个月能有四千两白银左右。

  这点钱虽然不算多,但是对于他目前的情况来说,却是至关重要。

  有了这笔钱,王弘毅不仅各个工匠坊都可以开办起来,学堂,讲武堂也能够继续运作,并发展到两镇之地,就连最烧钱的情报机构——十三司也可以着手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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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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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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