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家庭里长大,在暑假其他小朋友打游戏、到处玩的时候,他在田里帮忙。下秧苗、除草、割稻谷、打谷,这些他都会做。
或许也正是因为经历这些,从小朱晨就比同龄人更为早熟。他不会把时间都用在玩乐上,而是用在学习上,加上本身资质聪慧,成绩也出类拔萃。
印象中,他最深刻的是初中语文老师单独给他开小灶时说的一番话。
“朱晨,老师知道你比其他同学早熟,你也知道自己的家庭环境。你要是不好好读书,没考上大学也只能进厂打工,一辈子靠体力赚钱。像我们这种农民子弟,唯一的出路就是读书!只有考上大学才能改变我们的命运!对那些家境优越的学生来说,高考只是一场比较重要的考试,但是对我们来说,高考就像是一道龙门,而我们都是鲤鱼,只有跃过龙头,才能改变我们的命运!”
这一番话,他听得似懂非懂。
但他知道,他只需要好好读书,并且要读好书,只有这样子才能过上好日子,他想要过上顿顿吃肉的日子,想要爸妈不要再起早贪黑只为了赚那么一点钱……
从初中开始,他奋发图强,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高考以市理科状元考入清华大学,在学习里依然没有松懈,最后成功拿到了斯坦福大学的offer,来到这所世界顶尖的名校攻读博士。
在学业上,他是学霸;但在情场上,他是菜鸟。
看着眼前这个俏丽的女生,朱晨着实有些不自然。
“我、我感觉好的差不多了,我要出院……”
“出院?”王悦看了他一眼,想起过来时问医生的话,问道,“我来的时候问了医生,他说出院是可以,但是最好在静养两天,你确定不用再多待一会儿?”
“不用。”朱晨的目光落在王悦的脸上后,立马又移开。
注意到朱晨视线飘转地王悦,有些好奇地问道:“诶,你是眼睛不舒服么,咋一直动来动去?”
“没有……”
“真的吗?”王悦往前走两步,脑袋往前一伸,朱晨得脑袋也赶紧往左侧过去。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合适。”
“你不会是害羞了吧?”
“没有……”
“不会没谈过恋爱吧?”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看来是没有了。”王悦捂着嘴笑着,眼中似有一轮明月升起。
以斯坦福大学的自由风气,还单身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不想跟你说了,我要出院了!”朱晨拔掉手上的输液管,直接起身,路过王悦的时候板着一张脸。
他当然没有谈过恋爱,时间都投入在学习中,根本没有时间去追女生。
更别提谈恋爱还要花钱,能够AA的女生不多见。
“等会啊,我跟你一起。”王悦追上去。
半小时后,医院门口。
王悦、朱晨并排站着。
“等会你要去哪里?”王悦目不转睛盯着朱晨。
她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情,只要盯着对方看,对方就会脸上一红。
被对方大胆目光盯得有些不得劲地朱晨,颇有些尴尬地说道:“我要回趟学校。”王悦问道:“回学校?麻省理工吗?”
朱晨一头黑线,“不是,我去麻省理工干嘛?”
“陈灏他不就是MIT出来的吗?情商低得跟你有的一比,而且像你们这种书呆子形象,我觉跟MIT挺合的。”王悦分析后果断说道。
沐浴着久违的阳光,朱晨有些无奈地说道:“我是斯坦福的……”
“真的假的?”王悦惊呼一声,似乎被惊讶到了。
“当然是真的……我今年刚博士毕业的,我的导师是Lamport教授。”朱晨挠挠头,不明白为啥对方惊讶。
“学长好~”王悦展颜一笑,声音软糯糯地,“我是商学院的,攻读经济学博士中。”
朱晨还真没想到竟然是校友。
眼睛登时睁大,有些意外,嘴上磕巴地说道:“这、这么巧的么?”
王悦也是挺意外的,不过遇到校友还是挺开心的,扬了扬手中的车钥匙,笑着说道:“学长,刚好我也要回学校,那我送你一程吧?”
“这个……”朱晨有些犹豫,在四周寻找出租车身影,“要不,你先走吧,我打车就好了。”
“打什么车啊,都顺道了,走啦!”王悦杏眼一瞪,直接拉着朱晨上车了。
车子行驶在硅谷当中。
朱晨所住的社区医院距离斯坦福大学非常近,车程不到一小时就能到。
因为斯坦福坐落于硅谷,甚至可以说是硅谷始于斯坦福。
这其中的历史渊源还涉及了斯坦福历史上一位开明的校长,他把属于斯坦福大学的一大片地区用远远低于市价的价格租给或者卖给公司建厂建办公室,交换条件就是这些公司在将来发展壮大之后招人时要优先考虑斯坦福的学生。
几十年过去了,硅谷本身已经不属于斯坦福的地,但是所有硅谷的公司招收学生时优先考虑斯坦福却是亘古不变。更由于最早落户于斯坦福周边的是中小公司,这里已经形成了世界上最浓厚的创业氛围。硅谷这些数不清的公司为斯坦福的学生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实习和工作机会。
还有不少著名公司创始人都是从斯坦福大学走出去的。如:谷歌、雅虎、思科、惠普、耐克、昇阳电脑等,这些企业的资金合计相等于全球第十大经济体系。
三十分钟后。
斯坦福大学不像国内的学校,没有正儿八经的威严大门,驶过由上百颗高大的棕榈树并排而立的棕榈大道,便是进入了校园。
斯坦福的校园特别大,占地8180英亩(全美第二大的校园)。跟一个小镇一样,沿路可以看见沙滩排球场、书店、喷泉等。
穿过大片的草地,左望可见斯坦福标志性的胡佛塔,正前方伫立着西班牙方院式的主楼,两侧都是土黄色石墙、红屋顶的建筑风格,拱廊相接,庄严大气。
从主楼正面入内,再过一片草地,就到了主楼环绕的MainQuad,一个矩形的大广场,容得下数千乃至上万人。
一别三月有余,重归校园让朱晨有些感慨。
透过车窗,依稀能见胡佛塔的身影。记得每次晚上行走在回去的路上,最亮的光就来自胡佛塔。
驾驶位上的王悦瞄了一眼朱晨,问道:“学长,你要到哪里下?”
回过神来的朱晨,简单地道:“工学院楼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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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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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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