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在八零追糙汉千千>第170章活成了父亲的样子
  自留地是不允许种西瓜香瓜的,只能种菜,否则就是种植资本主义毒草,那还了得?

  只有生产队有一块瓜地,种出西瓜,拿着大队开的介绍信进城卖,没有介绍信出去卖瓜,事儿就大了。

  瓜成熟时,都会派专人看守瓜地。

  所以,西瓜作为生产队的资产,于家父子俩是怎么接触到的?

  虽然于敬亭口中的“满天星斗”“父慈子孝”的画面很美,但穗子果断地分析出:

  老子带着儿子偷!

  联想到婆婆手里那两颗从人家坟里刨出来的赤玉,穗子能想象,她公公是什么性格了。

  这不就是于敬亭第二?!

  东北悍匪!

  跑到边境,成了地下赌石档口的老大,从年轻一路狠到老。

  “不要在乎这些细节!”于敬亭这口吻印证了穗子的推测。

  家风彪悍......穗子摸着肚子,靠在于敬亭的身上。ΗtτPS://Www.sndswx.com/

  “以后孩子出来,你不会也带着他偷瓜吧?”

  篡改星座名也就算了。

  偷瓜挖坟啥的,还是算了吧。

  回答她的,是于敬亭意味深长的凝望。

  “教育,还是要从小抓起。”

  穗子一激灵,教育这词儿从家风彪悍的人嘴里说出来,不像是褒义词啊!

  “我有件事儿挺奇怪的,我怎么觉得,你和咱爸才是正统的老于家血脉?那俩大爷,不纯啊。”

  老于家祖上是胡子。

  但到了大爷这一辈,真正厉害的只有于水生这个抱回来,来路不明的孩子。

  于水生不仅自己彪悍,他的儿子于敬亭,从小也能看出烙印在骨子里的强硬。

  就连姣姣这个只有十岁的小姑娘,在同龄人中也是佼佼者。

  姣姣即便学习不好的时候,也是个敢作敢当的娃,她可能会调皮捣蛋顶撞老师,但她绝对做不出偷鸡摸狗的事来。

  一句话概括于家兄妹,有匪气,但是磊落。

  再看大爷和二大爷那俩支,从上到下,猥猥琐琐,龌龌龊龊。

  做的都是小人勾当,背地里鸟悄地捅咕人,当着面却不敢硬杠,欺软怕硬,一点土匪后代的霸气都没有。

  “谁知道他们那些草包怎么回事。”于敬亭懒得想那几房不省心的玩意,等他和穗子在城里安家,就把娘和妹妹接过去,到时候眼不见心不烦。

  “那......你印象里的公公,是个怎样的人?”穗子小心翼翼的试探。

  “怕老婆,呵呵,我跟他不一样,我是纯爷们。”

  “除了这个呢?”穗子忽略他毫无说服力的后半句。

  “会打猎、种田也是一把好手,一个人能干两个半壮劳力的活,但也能吃。”

  “那不就跟你一样?”

  于敬亭叉腰,得意。

  “我比他帅!”

  “......”帅是真帅,脸皮也是真厚。

  “什么眼神?”于敬亭眯眼,这小娘们敢说自己不帅,那就是欠植物!

  “在你心里,他是个好父亲,对吗?”

  于敬亭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看着天上的星,眼里满是眷念。

  穗子懂了。

  父亲对儿子的影响是巨大的,于敬亭活成了他父亲的样子。

  对待婚姻,对待家庭,如出一辙。

  那个带着于敬亭一起偷瓜的父亲,必然是他心底神圣的存在。

  而他将来,也会如他父亲那样,呵护着穗子肚子里的孩子,一代代的将属于这个家族的气质,传承下去。

  穗子更加坚定搞钱的信念。

  远方的边境,有一个沉寂了十年的谜,等着她和他揭晓。

  攒够第一桶金,说啥都得过去。

  他的手搭在她的肚子上,蹙眉。

  “都三个多月了,怎么还不大?肉都吃哪儿去了?”

  穗子心虚地把小胖手往兜里揣,仿佛这样他就看不到她长得小肉肉似的。

  欲盖弥彰可爱的举动,逗得他朗笑不已。

  “没事,胖点显得咱家有钱,哥哥带你坐拖拉机兜一圈风去?”

  还没放弃拖拉机炫富计划呢。

  胖媳妇+拖拉机,富贵人家标配啊!

  “.......我明天开始就节食。”为了不坐拖拉机游村,穗子拼了。

  “敢少吃饿着孩子,就让你下不了炕!”

  “进城我就不睡炕了。”她马上就是睡床的城里人了!

  穗子嚣张的小尾音消失在于敬亭的公主抱里。

  “啊!放我下来!”穗子惊呼,用手环着他的脖子。

  于敬亭不仅没放,还嘚瑟地抱着她转了个圈。

  小院的上空,笑声与尖叫并存,满满的爱的味道。

  一墙之隔的杨老四,夹着腿,保持着憋尿的造型,听着人家小两口的笑闹声,欲哭无泪。

  隔壁那俩玩意,腻乎起来没完了!就不考虑下人家要上厕所的心情?!

  穗子到底还是坐上了于敬亭的拖拉机。

  车上装满了东西。

  被褥、衣服、土特产,大白菜土豆酸菜大米苞米面......

  进城,离开杨屯。

  天不亮就出发,怕姣姣醒来后看不到嫂子会掉眼泪。

  王翠花把小两口送到村口,同行的还有屯里的杨家大姑娘杨彩红。

  她要进城走亲戚,要搭顺风车。

  杨彩虹的娘把闺女送到于敬亭的三轮车上,握着王翠花的手一通感谢,又是夸王翠花养了个好儿子,又是说穗子真能干,竟然能去城里工作。

  一转头,趁着王翠花不注意,把杨彩虹拽到一边,压低声音说道:

  “丫头,你看好了于铁根两口子在城里住哪儿啊,可别让他们开着拖拉机跑了啊。”

  穗子在边上听得真真切切。

  “婶子,我在夜校上班,铁根也会常回来,再说我婆家娘家都在这,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彩虹娘造了个大红脸。

  好在穗子没跟她计较,她是挺了解乡亲们的心情的。

  她和于敬亭要进城的事儿,一直瞒着。

  直到她的档案彻底转过去,城里来信通知她去报道,村里人才知道她分配了好单位。

  这拖拉机刚付了一半的钱,她和于敬亭还欠着村里人一家三十块钱,乡亲们怕她跑路,也是能理解的。

  穗子早就料到,不急也不恼。

  换位思考,她理解乡亲们的心思,早就料到会有人跟着她们进城。

  只是穗子没想到的是,这个“卧底”,会是杨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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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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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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