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痞。“陈丽君想了下,用地痞形容于敬亭不太合适,“那臭小子,大概就是咱这的顽主。”
于敬亭这种把玩儿当成正事儿,把正事儿当成玩的男人,用顽主来形容最合适。
陈母心咯噔一下,听着不像好人?
陈父嗤了声,一脸的“早知道会这样”。
“随了她没正事的妈,自己作死,活该。”
与其说是骂穗子,不如说是跟陈丽君翻旧账。
“你下乡前,我跟你说了多少次?让你不要找农民,可你作死不听,还生了这么个孽种——啊!”
陈丽君面无表情地将装着豆汁的瓷碗举过头顶,陈父脸都白了。
“这是元代的!快放下!”
陈丽君把碗放在桌上,陈父继续唠叨。
“她愿意嫁就让她嫁,过不好了天天挨打知道错了,再给她找个二婚的,甭管是贩夫走卒农民村夫,打发就得了,届时让她跟你断绝关系,不要想着从这个家分到一分钱的好处。她不配!”
陈丽君镜片寒气一闪,稀里哗啦,连碗带盘子,全推到地上。
碎得碎,翻得翻。
陈父捂着心口,瞠目结舌,一地狼藉。
他的元青花啊!
“手滑了。”陈丽君优雅地站起身,抓着那叠报纸进了房间。
“啊!老陈你怎么了!”蜀南文学
气出心脏病的父亲还有手忙脚乱的母亲,都被陈丽君隔绝在门外。
陈丽君盯着信纸,恨不得把“丈夫”这俩字盯出个洞来。
她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女儿会这时嫁人,还是嫁了这么个......
想着老于家那个一身是胆龙精虎猛的街溜子,陈丽君太阳穴直突突。
陈涵穗这个小坏丫头,是真会给她惹事。
陈母敲门进来。
“你爸让你气得心脏病都犯了,你总跟他对着干做什么,真惦记那孩子,等咱这边安定了,再给她接过来就是了。”
“接?接不过来了。”陈丽君嘲讽,于敬亭那小兔崽子,让他叼上的肉,能吐出来?
“穗子嫁的那个男人,真的特别不像话吗?”陈母看女儿这焦虑的样子,猜到穗子找的那个男人不是个好对付的。
“对了,你让我准备了不少土特产,说是要送东北那边的熟人,让他帮忙照顾涵穗,要不,咱让他过去,吓唬一下那个街溜子,让他别欺负穗子?”陈母想起来了。
陈丽君说,她在那边有个忘年交,年纪不大能力不小,在当地有不小的势力,有他关照着,涵穗不会被人欺负。
“东西都拿去喂狗吧,不用给了。”
“你不是说,那个兄弟特别讲义气,只要他收了东西就一定能照顾涵穗?”
“他把我女儿照顾到炕上去了!”陈丽君用力拍了下桌子。
陈母惊得合不拢嘴,难道——
“那个让你夸的天花乱坠的兄弟......”
“就是这个小王八羔子!”
从赞不绝口的忘年交沦为小王八羔子,中间就隔了一个穗子。
于敬亭这个人,陈丽君给的评价并不低——那都是在她知道这货把她闺女叼窝里之前。
她回来后,几次跟母亲提起这个年轻人,说他有超乎常人的洞察力,做事果断,更难得的是非常讲义气,有大将风范。
给他机会早晚能大放异彩,绝非池中物。
他母亲王翠花又是陈丽君闺中密友。
所以,陈丽君从不担心穗子被陈开德和他的丑女人欺负。
只想熬过这过渡阶段,再把穗子接过来。
但,百密一疏,万万没想到。
那个臭小子竟然拐她闺女!
“你之前对他和他母亲还是赞不绝口的。
“合伙做生意他自然是好的,可是娶我闺女.....呸!”
陈丽君想到于敬亭带着一群人四处打架的狠劲儿,又想到穗子鹌鹑似的小胆儿,脑瓜仁嗡嗡作响。
“根本不是一路人,怎么往一个被窝里凑?!”
看来,她得找时间再回去一趟了。
就在陈丽君想着如何拆散这横看竖看都不般配的一对时,穗子和于敬亭正裹着厚厚的棉被,贴手贴脚地凑一起睡懒觉。
今儿是周末,不用上课,于敬亭自己赖床还不够,粘着穗子跟他一起赖。
穗子几次想起来生火做早饭,都被他缠着脱被窝里,非得让她再多躺一会。
好在王翠花是个贴心的婆婆,看穗子到点没起来,她自己把火生上饭放锅里温着,做完就出去溜达串门去了。
“婆婆如果觉得我是个懒媳妇怎么办?你看谁家这个点了,还不拉开窗帘的?”穗子锤他。
墙上的时钟显示已经七点半了,在村里可是非常晚了,谁家还挂着窗帘会被人说闲话的。
于敬亭闭着眼,搂着他香喷喷的媳妇懒洋洋。
“别人家又没有你这么好看的小媳妇,想赖床都没动力。再说姣姣不也赖床呢么?全村最懒的就是她,笑话也是笑话她!”
“哥!我听到了!”姣姣的声音透过门板传来,刚想打水洗脸,就听到亲哥说她坏话。
“给你两毛钱出去买糖。”于敬亭不满家里有小电灯泡,使出“钞能力”打发妹妹。
“五毛钱我才走,否则我上午就在家,让嫂子辅导我写作业!”
“赛脸是吧?最多三毛!”
门开了个小缝,于敬亭丢出去三张小毛票。
姣姣捡起钱,蹦跶着就往外跑,穗子忙坐起来,隔着窗户对着姣姣喊:
“回来!把早饭吃了再——唔!”
话都没说完,就被没正事儿的于敬亭揪回来啃。
说啥得啃个痛快,至少把打发姣姣的三毛钱本啃回来。
“我心疼姣姣,怎么有你这么混的哥哥?她长身体呢,怎么能不吃早饭?!你快把孩子找回来!”
“饿了自己就回来刨食了,甭管她。”
穗子戳他的腹肌,想替姣姣教训这个坏蛋。
看于敬亭这结实的腹肌,穗子嫉妒了。
身为男人,怎能比她腰还细?
这腹肌真好看,看见就想捏。
“欠收拾?昨晚谁跟我哭唧唧说手酸让我放过她的?我看你现在很有精神么!”
于敬亭眸子一黑,准备诱拐媳妇整点不伤胎儿也不憋孩儿爹的美事儿,不合时宜的声音在院外响起。
“这是于敬亭家吗?”
穗子一怔,南方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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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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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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