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化宋>第 64 章 孝顺父母
  搞定了兄长,赵士程的年龄便不是他在此地的行动障碍。

  赵仲湜生的儿子女儿很多,但他除了嫡出三子,他并没多重视,如果是在普通的士族之家,做为父亲的他还会为儿子的前程操心,但作为宗室,他的儿子们无论嫡庶都是一个待遇,最多就是封到的官职清不清,贵不贵罢了,反正都不可能在官场有所作为。

  这种情况下,当然也就不用鞭策子嗣们去混科举当卷王,素质教育走琴棋书画路线,在宗室里才更容易出头。

  所以,就算来了汴京,老赵对小儿子的素质教育,也没有放松。

  而且,有一说一,他觉得有小儿子弹的琴听惯了,好像,也还……行?

  那拍子打起来,还挺来劲的呢。

  赵士程没想到自己挖的坑还能埋上自己,弹起琴来就很不爽,连带的教琴的老师也遭了大灾。

  济阴郡王府的教琴老师是一位大师级的琴师,他的琴声弹起来悠扬空旷,一音三叹,余韵悠长,很适合点一盏香,于寂静中静静品味。

  而学琴的小豆丁们也都是五岁到十五岁不等,琴师会让每人弹一曲,一一点评,可惜到了赵士程时,老师实在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调子。

  咣咣铛铛,完全没有琴曲的气韵,急促地像那街里的琵琶二胡,简直低俗!

  不过看在这还是个孩子的份上,这位老师还是好言相劝,说这样的琴乐在聚会上弹出来会惹人发笑,弹琴,就要有气度,最好与儒、佛、道家的意韵相合,这才能得到赞赏。

  说着,就当场给在场学生弹了一首清平乐的调子。

  但赵士程就是能把这种忧伤调弹成欢乐向,惹得琴师眉头紧皱,然后便听之任之了——反正他也管不了这些个王公贵族,小孩子就随他去吧。

  不过他先前弹的那曲子,倒也有几分趣味,若能改改……

  ……

  学完艺术课,赵士程就去找了五哥,第一件事,就是盘点了他有多少钱。

  赵士街和弟弟一样,都是七品的小官,从五岁就开始领俸禄,种氏心疼亲儿子,从来不要他把收入交公,所以,赵士街的私房本应颇为丰厚。

  为什么要加个本来呢?

  因为自从见过几次那个姚家姑娘后,他就挖空心思送礼,加平日里和朋友们迎来送往,所以,如今能拿出来的,也有一百多贯钱,还有一些种氏送给他的腰带、佩饰、发簪文房之类的东西,不过这些东西是门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卖的。

  问题不大,赵士程只是想通过兄长暂时了解一下这正是最辉煌时期的北宋都城。

  让兄长带着他去逛街只是最基本,不过汴京城太大了,光是内城的东大街与西大街,就有十里长,十五岁的赵士街可没有种家公子那种体力,抱个弟弟几百米,就已经气喘吁吁,整个人滩在台阶上,仿佛一滩闲置物品。

  但让随从抱,又显得太生份了,于是这位小公子灵机一动,跑到马行街给弟弟挑选了一匹八个月大温顺的小毛驴,装好鞍后把弟弟抱上去,他牵上绳子,两人便有了差不多的身高,显得兄友又弟恭,连种氏都赞士街真是个好哥哥。

  赵士程一开始是拒绝的,但坐两回后,就真香了,还给这个小毛驴起了个名字叫草草,赵士街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听,不过弟弟喜欢,也就算了。

  汴京城的吃喝玩乐的地方数不胜数,还有各种小商品铺子,有时会给赵士程一种仿佛穿越到现代的仿古街道的感觉。

  很多瓦舍夜里也不打烊,城中的运河还有专门的清淤泥人,街道也有人打扫,街路是三合土路,听说是类似于城墙的修法,掺入了糯米汁,每一块土都被炒熟过,不会生出杂草。

  赵士街在带着弟弟游玩时,不无骄傲地道:“这汴梁是天下最繁华的城市,有百万人家,汉唐的长安也比之不足,诸国番邦使臣常来学习,海外之人,也不鲜见,虎头,是不是开了眼界啊?”

  赵士程心说你大怂大送哪来的勇气碰瓷汉唐啊,再繁华又如何,金人一来,全数报销,连宗室女人都要折价五千两一个抵赔款呢。

  当然,这话是不能说不出去的,所以,小孩只是天真地问道:“那是不是也有汉唐的万邦来朝呢?”

  赵士街一滞,脸上浮出几分羞愧,悻悻道:“这,现在虽无,将来却定是有的。”

  岂止是没有,如今大宋,都是给其它番邦岁币的。

  赵士程哦了一声,让脸皮薄的兄长一时扭过头去化解尴尬。

  过了一会,赵士街才道:“虎头,我看你这次就别回密州了,留在汴京好了,反正过几年,你也是要来宗学读书的。”

  赵士程摇头:“不要,我要跟着娘亲。”

  赵士街有些遗憾:“过些日子我就要迁官,也不知会不会留在的汴京,可惜咱们不是濮王嫡脉,不过,若是这次爵位能落在祖父身上,咱们父亲就能封个郡王,全家都能留在城里……对了,听说母亲送了宫中一件异宝,宫里已经回复,说准备封我一个国公,也不知能不能成。”

  赵士程顿时头皮发麻:“什么,国公?你要留在汴京?”

  “对啊,”赵士街有些矜持地道,“听说皇后娘娘很是喜欢呢。”

  赵士程轻嘶了一声,心说坏了,那岂不是要白送?

  但转念一想,还有十几年的时间,只要提前准备,这兄弟肯定不会参加雪乡旅游团,而且,他不走的话,留在京城里,也能是自己的一个助臂。

  可以的,种家舅舅在西北,自己以后肯定是不会留在汴京这个地方,那这边的哥哥在京城,能做的事情,也就多了。

  “五哥,你平日里,都去什么地方玩啊?”他大方地盘问起来。

  “平日里,和宗学里的学士们喝茶踏青,吃酒看戏,那瓦舍的相扑可是很精彩的,回头带去瞧瞧。”

  “那你有没有和朝廷里的大官们一起吃饭啊?”赵士程睁大眼睛,摆出好奇的姿态。

  “那倒没有,但偶尔会和许多衙内一起聚聚,”赵士街随意道,“咱们宗室,本身就是权贵,也不必去攀附什么权贵,偶尔一起吃茶喝酒,人家也不必担心咱们是什么党人派系,所以我与城中的衙内们,都算认识。”

  赵士程心中一动,追问道:“那五哥你在他们之中,一定很有名气吧?”

  “这倒没有,”赵士街连连摆手,“京城宗室何其多,我在其中就是混个脸熟,平时聚会,也是濮王嫡脉为首,我在一边听他们高谈阔论便罢。”

  赵士程心说这岂不是更好,不显眼,又能混进圈子。

  “那五哥,城里最厉害的衙内是谁啊?”他又摆出天真的神情问。

  “当然是蔡相的几个儿子,还有童司空的内侄,等过些年,官家的皇子成年,就是这些皇子们当上领头。”赵士街道。蜀南文学

  赵士程心中已经有谱,五哥似乎对这些权势很佛系,不过这也正常,种舅舅是有卫霍理想的战将,宗泽是有济世安民之心的能臣,连山水那样的小姑娘,都会想要一个绢花。

  五哥出生宗室,什么都不缺,又不能入仕为实官,当然也就只有混吃等死一个选择。

  好在,他也不是无欲无求,来都来了,先试试吧,有枣没枣,打两杆子。

  “五哥,你那位姚姑娘,长得好看吗?”

  “这,岂能议论女子容貌。”五哥脸上爬起一缕红霞。

  “为什么不能,她长的不好看吗?”赵士程眨了眨眼睛。

  “胡说,姚姑娘长得貌美如花。”赵士街立刻道,“是捶丸姑娘里长得最好看的。”

  赵士程“哦~”了一声,又让五哥羞涩起来。

  “五哥你想送她礼物,是因为她长得好看啊。”

  “才,才不是,”赵士街捏了一下弟弟脸,和他讲起来那个姑娘的事情。

  姚姑娘是嫡出,但是母亲去得早,父亲有了续弦,所以,在家里过得并不顺心,穿戴的珠花,都是过时的,虽然如此,姚姑娘却很善良,对弟弟妹妹都很好,有一次,她去相国寺烧香,遇到大雨,马车坏了,她虽然羞涩,却还是求别人帮忙,要不是他正好路过,也不知要求多久,这样的女孩子,他当然要保护啊!

  赵士程怎么听着有觉得有些不对,但看着哥哥捧着大脸遥想,便也闭嘴了。

  但他闭嘴了,他哥哥却仿佛打开了话匣子,说着姑娘与他认识后,他又偶遇了几次,每次都成功英雄救美,一来二去,熟悉了,知道她过得不好,于是便多了接济,可对方不收,于是自己只能想着办法把东西迂回着把东西送给她。

  还专门去信母亲,让她向姚家提亲,两家门当户对,母亲先是不许,后来耐不住儿子一直去信,去打听了一下,觉得还行,就准备去请媒人合个八字,这次母亲回来,有一个重要的事情,就是去提亲。

  “所以,你们还没订亲啊?”

  “母亲同意了,就是订亲了!”赵士街立刻反驳。

  “行吧……”赵士程心中叹息,难怪母亲先前说兄长比起他来蠢的像猪时语气不悦,这别人家的白菜啃没啃到不知晓,家里的猪眼看却是要没了。

  确定了,这哥哥不行,让他帮着在京城打听消息,怕是消息打听不到几个,自己就先被卖出去了。

  反倒是那个姚家姑娘,不像是什么省油的灯呢。

  他也并不觉得耍点小心机就不是真感情了,这年头女子不易,敢主动出击的女儿家,不但得有聪明,更需要的,是勇气,只要五哥是正主不是备胎,问题就不大。

  而且,比起衙内,有时候,那些官家夫人的消息,怕是还会更灵通一些。

  自己那些脂膏,也能找到更合适的经销商呢。

  “五哥,下次见姚姑娘,带我去呗。”赵士程说。

  “你去做什么。”赵士街并不想带个拖油瓶,哄骗道,“那些地方人太多,你去了,会被拐子抱走的。”

  “你带我去,我就帮你从娘亲的梳妆盒里,倒小半瓶脂膏出来。”赵士程淡定道。

  赵士街大喜:“真的么?”

  “当然是真的,”赵士程随意道,“娘亲最疼我,最多骂我两句。”

  赵士街一时开心地摩拳擦掌:“那好那好,虎头你放心,我定会保护好你,绝不会让任何人伤你半分。”

  然后,他又补充了一句:“就算娘亲要打你屁股,我也会尽力拦住!”

  赵士程翻了个白眼:“那可真要谢谢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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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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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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