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之辣妈当家>第 124 章 中秋节团圆
  接下来几天,林苏叶和刘凤梅、李兰秀一起上夜校。

  顾爸顾妈都会找她聊一会儿,给她开开小灶,或者聊聊孩子和薛老婆子。

  大家都是通透人,每一次都相谈甚欢。

  顾孟昭不再借口夜跑去接近明春,而是直接等她下班,一起去区公安局,她训练他翻译书,再一起回家,路上给她讲故事。

  不知道是不是案子听多了,小姑办案的本事也跟着厉害起来,说话比以前更条理有逻辑,让刘局长和陈队长都刮目相看。

  转眼八月十四,明天是中秋节,薛明翊说下午会放假休息,到时候回家一起过节。

  这是这么些年以来,他们在一起过的第一个中秋节,林苏叶自然很重视。

  蔬菜水果没什么麻烦的,军区大院后面有一片菜地,西边城郊老农也会来卖。

  小郑也会从小沈那里带一些水果过来,野生苹果,还有枣子、石榴,就不用自家操心张罗。

  这年头要想买点水果不容易,得从副食品店排队、抢。

  薛老婆子前天和一个农户订了一只公鸡,今儿约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她穿上林苏叶新给做的衣裳,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戴上发箍,又给手抹上香脂。

  林苏叶:“娘,你为什么一定要戴个发箍?”

  薛老婆子对着镜子照照,“这样整齐利索。”hΤTpS://WWω.sndswx.com/

  林苏叶:“人家都还烫刘海呢,你把头发都拢上去,露着个大脑门多显老啊。”

  显老?

  薛老婆子立刻把发箍拿下来。

  可是碎发有点多啊,脑后挽着发髻,前面就有些不利索,总觉得邋遢不整齐。

  林苏叶:“娘,都什么年头了你还挽老太太发髻,干脆去理发铺把头发剪剪,再烫几道弯出来,保管你年轻二十岁。”

  薛老婆子瞅着林苏叶,狐疑道:“你少忽悠我。”

  林苏叶:“你看,你换了衣服,是不是比之前的大襟褂子年轻?头发就太显老了。”

  薛老婆子嘴上不承认,心里却觉得儿媳妇说得对。

  她拿了发的理□□,跟林苏叶说去买鸡,然后就拐去军区大院理发铺,让人给剪个头发。

  前些年不让烫发不让干啥的,但是妇女爱美的天性是挡不住的,人家自己用火钳子烫谁管得着?

  这军区理发铺最擅长剃平头,但是对妇女同志的发型也有涉猎,被吐槽多了总是有点改进的。

  理发师有三个,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师傅给薛老婆子服务,连声夸她,“”大妹子,你这么好看,是该换个发型。”

  薛老婆子更乐了,他叫自己大妹子?嘿嘿,真恣儿哎。

  人家唰啦唰啦给她把多少年不舍得剪的长发剪掉,再给她洗头,然后继续剪发、打薄,最后还拿火钳子把前面、后面、侧面烫了几道弯儿。

  刚烫出来有点奇怪,但是等干了以后缓缓就自然很多。

  薛老婆子闭着眼都不敢往镜子里看,生怕看到个丑八怪,她捂着脸从指缝里瞅瞅,这头发怎么这么奇怪呢?

  以前都扎着,现在散下来,这么乱呢?这么邋遢呢?这么不整齐呢?

  旁边一个妇女看到,惊艳道:“阿姨,您这发型真绝了,真好看!”

  她招呼另外俩妇女过来,围着薛老婆子看,都想理个这样的。

  瞧瞧人家,鬓边还有一缕碎发很自然地垂下来,在耳边自然地打了个卷,可真妩媚好看啊。

  薛老婆子原本觉得不好看,没自信,这会儿立刻把头扬起来,笑眯眯地给人看。

  理发师傅道:“这位大妹子头发细软,发量却多,很容易烫出来,有些女同志头发刚硬,那是不好烫的。”

  薛老婆子听他这么夸自己,更高兴了。

  理发师又殷勤地给她抹上一点发蜡,给她把额头的刘海往一边梳过去,制造了云鬓蓬松的效果。

  薛老婆子交了理□□,美滋滋地挎着篮子去买鸡了。

  野市儿上到处都是乡下悄悄来卖菜卖鸡蛋的老太太,她们年纪大,一般别人也不会对她们如何,就比较有恃无恐,敢卖。

  她们瞅着薛老婆子,纷纷喊道:“干部太太,来看看我家的鸡蛋,个大。”

  薛老婆子忙摆手,“什么干部太太,我也是乡下来的老太太。”她把胸脯挺了挺,谁说乡下老太太就不能打扮了?

  她买了鸡就回大院儿,进门岗的时候正好看到一辆轿车出来。她站在一边瞅了一眼,咦,那个老干部?她下意识就追了两步,想看得仔细点,但是轿车转眼就开远了。

  她撇嘴,四个轮子就是了不起。

  车里的梁剑云从后视镜里看到薛老婆子,有点纳闷,这大妹子有点眼熟,为啥盯着自己车看呢?

  他也没多想,因为还有事要办就先走了。

  秦建民开着吉普车进了大院儿,看到前面一个身段窈窕的老太太,瞅着眼熟像干娘,但是头发蓬松带卷,干娘是挽发髻的。

  他就好奇,从车窗抬头出去又看两眼,确定是薛老婆子,喊道:“娘?豁,我差点不敢认呀,你咋这么漂亮了呢?”

  薛老婆子一听顿时乐了,“烫了个头。建民,你休息不?明天来一起过节。”

  秦建民笑道:“娘,我就为这个来的呢。老薛明天下午才回家,我今儿就行。”

  他打开车门让薛老婆子上车,载着她过去。

  林苏叶正在家里浸豆腐,食堂那边刚做的,陈淑英给她带了一方过来。

  看到秦建民过来,林苏叶高兴得很,“建民,才这些日子不见,怎么瘦了呢?”

  秦建民前阵子回师部,也就是林苏叶他们之前探亲的地方,他们进行了战备训练,他是副参谋长要全程跟随。

  他把车上的东西拿下来,里面有大米、面粉,还有一些吃的。

  他把东西放下,掏出两百块钱给林苏叶,“弟妹,你收着。”

  林苏叶:“建民,我给你收了不少钱呢,你啥时候找对象结婚用上啊?”

  薛老婆子:“对呀,到时候就在这里办,我给你们张罗。”

  秦建民看她们期盼的眼神,登时就一囧,他挠头,“那也找不到合适的啊。”林苏叶:“什么叫合适?你可别拿那些迷信话搪塞了。首长给你介绍那么多,你总得见一个,不见哪行?”

  找不到、不合适,有时候其实是自己条件高,他没意识到而已。

  很多人说我要求不高的,只需要对方这样那样,结果列举了七八条,那还叫要求不高?

  当然秦建民在她们眼里是自己人,觉得他又高又帅又能赚钱,理应找个好的。

  只是年纪大了,老母亲心态,难免就有点着急担心。

  因为秦建民总嘻嘻哈哈,和小岭称兄道弟,所以他虽然嘴上叫林苏叶弟妹,林苏叶却把他当弟弟。

  林苏叶忖度着薛明翊那晚上说的话,寻思秦建民应该喜欢那种温婉漂亮的,这种人得去文工团找啊,台柱子个顶个漂亮呢。

  大气明艳的,温婉清丽的,哪一款儿都有。

  多少首长都喜欢从护士、文工团找媳妇儿呢,还不是因为她们年轻漂亮?

  秦建民现在大小也是个领导,条件又好,从文工团找也合适。

  秦建民岔开话题,“明春他们大比武还没开始呢?”

  林苏叶:“怎么也得准备俩月,让大家都训练一下,还有日子呢。”

  秦建民:“等她回来,我得好好陪她练练。”

  林苏叶欲言又止,看了他一眼。

  秦建民看她看了自己一眼又一眼,却不说话,有点心里发毛,“嫂子,你要说什么?”

  正儿八经的时候他就叫弟妹,不正经的时候就开始嫂子了,反正老薛不在,没人管他。

  林苏叶笑了笑,“没啥。对了,我们广播站有个小姑娘,长得挺俊。”

  秦建民:“嫂子,我去学校接孩子啊。”

  秦建民直接走着去学校,在外面等了一会儿就听见放学铃响,他大步朝着四年级教室走过去。

  于慧敏在讲台上布置作业,“明天中秋放假,作业还是要写的!”

  同学们稀稀拉拉地答应着。

  莎莎:“老师,我会监督薛云岭写作业的!”

  于慧敏朝她笑:“莎莎最乖了。”

  小岭则戳了莎莎一手指,“你是祖宗你牛皮!”

  于慧敏:“……薛云岭,你瞎说什么呢。”

  小岭就嘿嘿笑,一转眼看到外面的秦建民,高兴得一下子蹦起来,扯着书包就往外跑,“大哥!我可想死你啦!”

  他飞奔出去,猴子一样蹿到秦建民身上挂着,就比和自己爹放的开。

  反正他不敢这样挂到薛明翊身上去。

  大军和莎莎也跑出来,都叫秦叔叔。

  蓝海军、王小利也跟着小岭叫秦大哥。

  于慧敏听着这混乱的称呼,有点好笑,小岭那么皮也不是没原因的,总有人给他撑腰呢。

  秦建民扛着莎莎,领着一串孩子欢欢乐乐地回家。

  葛峰和马鸣看见,土包子是不敢叫的,挑衅也不敢,只是心里总归嫉妒来气。

  凭啥乡下来的土包子这么受欢迎!

  之前他们排挤大军小岭三个,结果现在老师都喜欢他们三个,看重学习的喜欢大军,看重运动的喜欢小岭,而所有人都喜欢莎莎。

  同学们也喜欢和那三人交往,喜欢运动的找小岭,喜欢看书的找大军,希望听故事唱歌的找莎莎。

  葛峰和马鸣反而成了被孤立的那个!

  真是气死人!

  蓝姥娘因为孙子整天在薛家玩儿,她又整天做各种吃的,今儿又给送来一盘煎带鱼和一小笸箩炸蘑菇。

  林苏叶还是第一次看到她出来呢,估计和薛老婆子常去找她聊天有关系。林苏叶、薛老婆子和蓝姥娘三人各说各话一会儿,然后蓝姥娘心满意足地带着蓝海军回家了。

  吃过晚饭,莎莎拉着秦建民听收音机,小岭拉着秦建民竖起手电筒打弹弓,大军一边看书一边看热闹。

  秦建民便扛着莎莎,一边陪她听收音机的故事,一边和小岭打弹弓。

  小岭用顾孟昭送的玩具木仓,秦建民用弹弓。

  突然,收音机里传来金花奶奶的声音,“各位听众小朋友们,今天呀金花奶奶要给大家讲一个很特别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呢,就叫做《小军帽》……”

  “啊——”莎莎突然大叫一声。

  恰好轮到小岭射击,他吓得一哆嗦,一梭子子弹打到了墙外去,肉疼得他哎呀一声,那么远捡不回来了。

  秦建民也听见莎莎小朋友的名字,立刻嘘示意小岭安静,让他听。

  金花奶奶的声音非常慈祥,小朋友非常爱听。

  莎莎听得都入迷啦。

  原来自己的故事,这么好听呀?哈哈哈,金花奶奶真好,把她的故事都讲出来了。

  林苏叶和薛老婆子、大军也在那里听呢,他们都见过莎莎的那个故事,字没几个,图倒是不少,虽然画得不逼真,但是意思到位。

  人家金花奶奶能给解读出来,也是厉害,毕竟她也不知道莎莎的习惯。

  林苏叶感动道:“金花奶奶真了不起。”

  故事居然和莎莎预想的一样,看来金花奶奶真的是小朋友的好伙伴啊,一直拥有童心才能够揣测小朋友的想法和思维。

  莎莎乐得挺起小胸脯,“不知道爸爸有没有听呢,于老师肯定会听,我告诉过她的。”

  很快隔壁传来陈淑英的声音,“苏叶,莎莎可真了不起呀,我们在收音机里听到她的故事啦。”

  莎莎虽然得意,却记得妈妈告诫二哥“不能骄傲”,所以她也不能骄傲。

  她脆生生地道:“谢谢陈阿姨,我会继续努力哒。”

  陈淑英给她好一通夸。小岭:“哎呀,你可别努力了。你这么点就这么努力,大了还得了?给不给别人活路啊?”

  真是把同学们衬得都好扔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小平头,“要不是我足够优秀,都被你比成小菜皮了!”

  秦建民笑道:“你说自己小菜皮,那谁是老菜皮?”

  薛老婆子敏感得很,“说谁老菜皮呢?”

  这家里除了她,谁是老菜皮?

  秦建民和小岭俩人立刻噤声,吐吐舌头。

  九点左右,秦建民告辞去宿舍睡觉。

  临走时候他问:“嫂子,明春现在天天这么晚回来?”

  林苏叶:“可不么?我都担心她一个女孩子。”

  秦建民笑道:“没事的,她是个比男人还厉害的女孩子。”

  他走的时候把门带上,也没去宿舍就往大院儿门口去,没等到门口呢就看到一个人影嗖地过来。

  秦建民:“……”

  他忙叫了她一声,“明春!”

  小姑听见有人叫她,立刻刹车掉头回来,惊喜道:“秦哥,你这是要去睡觉了吗?”

  秦建民笑道:“没,等你呢。”

  小姑立刻道:“你等我把自行车放下啊,刘琦被我打得没面子,有点不欢迎我去警卫连那里了呢,你帮我和他说说,大男人别小气。”

  她最近在区公安那里找到一起耍的,每天晚上都能过瘾,别提多欢乐。

  可是在军区这里,她都有点手痒,找不到对手。

  第二天孩子们放假休息,就由秦建民带着出去玩儿。

  省城有个游乐园,虽然只有几个项目,却也是孩子们的天堂。

  中午的时候小姑放假,她没去公安局训练,而是带着单位发的节礼回家。

  路上碰到等她的顾孟昭。

  顾孟昭:“明春,我给嫂子通了电话,晌午我陪爸妈过去拜访,一起吃饭。”

  小姑高兴道:“好呀,嫂子之前还和娘说呢。”

  顾孟昭:“明春,那你来帮我拿一下东西。”

  其实顾爸顾妈借了车,会坐车过去,是顾孟昭想和明春一起骑车,就找她帮忙。

  明春和顾爸顾妈也见过几次,虽然都是晚上,不过也算熟悉。

  她性格大大咧咧的,顾爸顾妈特别喜欢。

  他们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就喜欢不耍心眼的人,那些一转眼珠子就有八百个心眼儿的,他们最怕了。

  顾爸顾妈也为去薛家穿什么衣服,怎么打扮纠结了一上午,打扮太过分那肯定不行,太土气也不行,得拿捏得当。

  最后他们就以整洁整齐为原则把自己收拾一下,带上体面又不会太过火的礼物。

  他们表面是去感谢薛家这几年对儿子的照顾,实际也是想见见未来亲家,让人家看看自家的态度和为人,以后也好放心让女儿和孟昭结婚。

  当然这是他们心照不宣的内容,明春却不知道,她觉得就是两家关系好,上门走动。

  顾妈上午亲自给林苏叶通的电话,获得了林苏叶和薛老婆子的首肯,才和顾孟昭说要一起上门拜访的。

  既然打过招呼,林苏叶和薛老婆子自然也给了很高的接待规格。

  听到汽车声她们就去路口接一下,等人下来就热情地握手,问好,领着往家走。

  顾爸本来还紧张呢,一旦正式场合就让他想起过去,有一种被审判、训斗、检讨的感觉,那种心理疾病就会发作。

  可这会儿人家林苏叶和薛老婆子热情地招呼他们,主动握手,请他们屋里去,他就暗暗告诉自己:一点都不可怕,不能给儿子丢脸。

  他们带来的礼物主要是吃食,有给老人孩子的奶粉、麦乳精等,也有鱼肉菜,都是亲戚们常带的礼物。

  没有像顾孟昭第一次上门那样带一堆华而不实的。

  进了屋里,顾孟昭没看到孩子们,就问林苏叶。

  林苏叶:“秦建民带他们去游乐园了,一会儿该回来了。”

  顾孟昭和秦建民是彼此知道存在的,因为孩子们把他们挂在嘴边,尤其小岭。

  他们喝了半杯茶的功夫,秦建民就带着孩子们回来。

  林苏叶招呼他们赶紧洗手洗脸吃饭,“顾知青的爸爸妈妈也来了,你们快去打招呼。建民,你帮我招待两位长辈。”

  孩子们也很喜欢顾爸顾妈。

  大军去和顾爸说话,能聊书和下棋还能聊爸爸和秦叔叔都觉得棘手的哲学话题,莎莎则坐在顾妈的怀里,顾妈掏出两个好看的发夹给莎莎夹在头发上。

  薛老婆子打眼看到发夹上镶嵌着宝石,忙道:“大妹子,可不能给孩子这么贵重的东西。”

  顾妈示意她别紧张,笑道:“大姐,这是丢了又捡回来的东西,就是个有颜色的石头,一点都不贵重,别在意啊。”

  莎莎却很喜欢,女孩子都喜欢布灵布灵的东西,“谢谢奶奶。”

  顾妈:“诶,莎莎嘴巴真甜,奶奶真稀罕你。有空就去奶奶家玩儿啊。”

  莎莎点点头:“好的呀。”

  顾妈的心都要化了,突然又觉得自己活过来,一点都不老,一点都不觉得没意思,等儿子和明春也生个孩子,那可太有意思了啊。

  她就用热切的眼神看看儿子看看明春。

  小姑有点疑惑,“阿姨,你要什么?”

  顾妈就笑,“这些乖孩子,真乖。我们孟昭小时候啊也这么乖。”

  她就给薛老婆子使眼色,这意思就是我们孟昭乖,你们明春乖,以后生俩宝宝,咱们一起带,那可真好啊。

  薛老婆子有点心虚,你们孟昭乖是肯定的,可我们明春却不乖呢。明春打小就皮!

  那什么……小岭这么皮是有原因的,他随根儿啊。

  他小姑小时候也这么皮。

  薛老婆子和林苏叶上菜,顾爸顾妈就要帮忙。

  林苏叶:“叔叔您坐着喝茶,建民你帮我招待一下客人。”

  顾孟昭也怕自己爸妈给人家帮倒忙,就让两人在炕上呆着,他过去帮忙。

  在乡下这些年,他已经学会做饭。

  小姑是不会做饭的,她从能干活儿开始就负责下地,不做家务,不会做。

  她就给顾爸顾妈倒茶,让他们喝茶,嗑瓜子。

  秦建民瞅瞅明春再看看顾爸顾妈,有点不是滋味儿。

  顾妈和他聊了几句,见他总看明春,突然就有点警觉。呀!怪不得儿子还没追上明春呢,小姑娘这么好,得多少男人稀罕?她立刻就有了危机意识。

  她试探秦建民:“秦参,你和薛参是好兄弟好战友呀,这感情真好。”

  秦建民:“阿姨,是的,情同手足。”

  顾妈看明春的神色,又有点放心,明春看秦建民的眼神坦坦荡荡,清清爽爽,瞅着没特别的。

  她心就定了。

  她毕竟是过来人,一个女孩子看男人,是男女之情的喜欢还是兄妹朋友的喜欢,其实一眼就能看出来。

  不管男人还是女人,看到自己喜欢的人眼睛总是格外亮的,这种亮里还带着羞涩、试探以及躲闪。

  明春的眼睛亮,但是没有一丝羞涩和躲闪,坦坦荡荡,看秦参和看自己儿子没多大区别。

  所以,自己儿子还是有希望的!

  顾妈是个不服输的,瞬间就斗志昂扬起来。

  虽然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别的都好说,这婚姻是断然不能相让的。

  儿子喜欢的女孩子,那当爸妈的不得帮忙追上?

  追不追得上另说,尽不尽全力可得看自己的。

  秦建民和顾妈交谈两句话,就从她眼神里看到了改变,这位阿姨显然把他当成了对手?

  看着亲切有加,但是却有戒备和较量。

  秦建民不由得笑了笑,真是羡慕这位顾知青啊,喜欢一个女孩子还有爸妈给出谋划策。

  再看看自己,两手空空,还有个莫名的迷信跟着自己,他能给明春什么?

  陪她训练打架?

  别的男人也可以。

  他不在身边的时候,她在军区、公安局多的是打架的兄弟。

  他对她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他也不能给她什么特殊的。

  人家顾知青的爸妈和善温柔,有文化有教养,肯定对她像亲女儿一样。

  吃饭的时候林苏叶给小孩子们备了一桌,他们喝汽水儿和橘子汁,大人们则喝酒。

  秦建民酒量好,顾爸顾妈和顾孟昭一家三口绑起来也不够他一个人喝的。

  顾爸以前喝葡萄酒的,不喝白酒,也就顾妈能和他喝两个。

  顾孟昭笑道:“妈,你和秦参很投缘呀。”

  很少见妈这么喜欢和人家喝酒。

  顾妈笑道:“秦参这样的好男人,投缘是应该的嘛,对吧大姐。”她和薛老婆子碰杯。

  薛老婆子烫了头,穿着新衣裳,美滋滋的,她和顾妈是真投缘。

  秦建民也笑了笑,“阿姨酒量很好,女中豪杰。”

  顾妈:“没有没有,比咱们明春还差得多。”

  小姑拿酒杯和秦建民碰了碰,“秦哥,我现在酒量可大,我陪你喝。”

  薛明流他爹那个老酒壶都喝不过她了。

  秦建民就和她喝了两个。

  顾孟昭就三盅酒的酒量,喝完色若桃花,再多就犯困。

  顾妈:“孟昭,你这酒量也太差劲了,不行不行,今儿这么高兴的日子,再喝两盅。”

  她张罗着给儿子倒酒,陪着薛老婆子和林苏叶多喝点。

  林苏叶只喝了两盅,也是酒气上脸,艳若桃李,根本不敢再喝。

  顾妈:“苏叶喝酒上脸,别喝了,要不薛参该心疼了。”

  不让林苏叶喝,却灌自己儿子喝,这是什么道理?

  顾孟昭频频给她使眼色,千万别逼他,再下去他要出丑了啊,但是亲妈对他却毫不手软。

  他就给亲爸递眼色,让亲爸说句话。

  顾爸却乐呵呵地看着,并不出手救儿子,然后时不时地恭维薛老婆子两句。他会说话,恭维人那是不露痕迹的,不让人觉得是恭维,只觉得这话真对,爱听,顺耳!

  小姑看顾妈一个劲地让顾孟昭喝酒,她道:“阿姨,顾知青不能喝,别让他喝了,我陪你喝吧。”

  顾妈立刻高兴了,放过儿子,“诶,好嘞,和他喝酒没劲,还是咱们喝得尽兴。”

  顾孟昭:“……”

  你是为了来找酒搭子的?

  顾孟昭就对林苏叶道:“嫂子,我去厨房帮你吧。”

  再搁这里,他亲妈要给他灌糊涂了,幸亏明春向着他。林苏叶笑道:“你去孩子那桌和他们喝汽水儿去。建民,你给我帮忙捡一下馒头。”

  在林苏叶看来秦建民是自己人,帮忙干活没问题,顾知青是客人,不能随便使唤人家。

  一顿饭说说笑笑吃了半天。

  薛老婆子比谁都高兴,她感觉活了这么些年,这顿饭吃得最有滋味儿呢?

  人家顾爸顾妈真会说话,和他们一起吃饭说话,让人觉得是一种享受,至高无上的享受,喝在嘴里的酒,原本辣乎乎的,可现在就觉得甜辣甜辣的,心里也甜酥酥的。

  这是有魔力吧。

  薛老婆子心想怪不得顾知青那么讨人喜欢呢,随根儿啊。

  大家都喝了酒,林苏叶又切了水果给他们吃了醒醒酒,再泡上一壶大红袍。

  这茶叶是陆师长和金政委托秦建民捎过来的,一人送给她一斤。

  林苏叶平时舍不得喝,分了一些送人,又寻思不喝就变陈茶,也拿出来喝点,现在正好招待客人。

  饭后老人家们继续在炕上闲聊,顾妈顾妈也喜欢和薛老婆子说话,觉得她真诚不做作,有什么说什么。

  这就很难得。

  秦建民、顾孟昭和小姑跟三个孩子在院子里玩儿,隔壁陈淑英家孩子也跑过来凑热闹,蓝海军和王小利吃完饭也跑过来,说要和他们一起学自行车。

  他们看林苏叶学会,他们也想骑自行车,以后就可以和大军小岭骑车出去玩儿。

  西边过去,西北边有火车道,他们想去看。

  小岭已经会骑车,不感兴趣,就嚷嚷着打弹弓,分组比赛。

  小姑虽然打架厉害,但是打弹弓不行,小岭就让她当裁判。

  小岭问秦建民:“大哥,你和我爹谁厉害?”

  秦建民笑道:“那肯定你爹厉害一点。”

  小岭:“那我看看你和顾知青谁厉害。”

  小岭和顾孟昭王小利一组,秦建民和大军蓝海军一组。

  秦建民原本以为顾孟昭是个文弱书生,打弹弓这种不会很拿手,结果一比试,顾孟昭的手感意外地不错。

  秦建民赞了一句,“顾知青打得不错。”

  顾孟昭:“秦参过奖,我就是陪小孩子玩玩。”

  秦建民:“顾知青平时喜欢什么运动?”

  顾孟昭:“跑跑步,打打篮球。”

  上学时候打篮球,后来下乡就荒废了,打还是会的,最近在家里学习翻译之余又捡起来,在省大和工农兵学员们练练。

  小姑一听说打篮球,她来了劲头,“走呀,去操场那边,有人打,咱们去组队。”

  小岭就喊:“妈,我们去打篮球啦,你们在家里乖乖玩啊。”

  林苏叶:“你给我好好说话!”

  等他们一群人浩浩荡荡去了操场,果然有警卫连的在打球,刘琦也在。

  他们看到秦建民和薛明春,都纷纷打招呼。

  虽然不是很乐意,刘琦也热情地邀请他们一起玩儿。

  他们三人一起过来的,再来俩人凑成一队。

  顾孟昭一开始还有点手生,毕竟平时就和省大的工农兵学员练练,那些人和眼前的警卫连战士不能比。不过热身赛以后他很快就适应过来,跟上节奏,也能和明春、秦建民配合。

  他不擅长和人对抗,但是三分球练得不错,只要得着机会几乎百发百中。

  秦建民的篮板球就很出彩。

  小姑则一路撞翻好几个警卫,惹得他们连声喊薛明春犯规。

  小姑悻悻道:“力气大也犯规?我也不是故意撞你们的。”

  刘琦喊道:“秦参,结束吧,你们三个联手无敌,我们认输。”

  秦建民拍拍刘琦的肩膀,“你打得不错。以后多陪明春训练,自己也跟着提高。”

  被明春打过几次就怕了,躲着不敢应战,那算啥?你好歹是营长呢,别丢人。

  刘琦嘿嘿笑,挠挠头,“秦参,好的。”

  等他们回去,薛明翊也回家。

  薛明翊一下车就看到秦建民一群人从西边浩浩荡荡地过来,那阵仗……

  互相招呼一声,众人就回家说话。

  小岭在那里喊:“我要把乒乓球改成打篮球!就俩人抢球太不过瘾了,不适合我,还是篮球好。”

  他之前选了射击加乒乓球,因为大军选乒乓球。

  秦建民胡撸一把他的脑袋,“你先打乒乓球,等六年级再打篮球。”

  现在个子矮,投篮费劲,不进球容易打击积极性。反正就是玩,也不是专业的,没必要太逞能。

  薛明翊回来,顾爸顾妈和他见礼,感谢他对儿子的照顾。

  薛明翊:“两位太客气,顾知青也给我们很大帮助。”

  孩子教育、明春明流考公安,都是他的帮忙。

  又聊了几句。

  本来顾爸顾妈和薛老婆子聊得热乎乎的,这会儿突然有点冷场。

  原本口齿伶俐的,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看顾妈眨巴着眼睛有点懵,秦建民憋不住乐,知道我兄弟厉害了吧!

  这就是个水闸,再大的水库也给你闸上!

  薛老婆子也意识到,对薛明翊道:“你不是很忙吗,快忙去吧,一会儿吃晚饭再回来。”

  我们聊得好好的,你一回来就给我们把嘴冻住了!

  薛明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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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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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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