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岩除了在解放军总院上班,还要定期来京大医学院讲课、带研究生。
莎莎恰好就要上一门他的课程。
一开始莎莎为了接近霍岩哥哥主动找他学习,等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以后,她就开始得寸进尺,能不能不做作业,能不能……
比如今天中午吃饭时间她就开始给霍老师灌迷魂汤,“霍岩哥哥,我上堂课的作业可以不做吗?”
下午就有课了,她还没写呢。
霍岩下午有课,他上午就过来备课,顺便和小女朋友见面一起吃午饭。
他一本正经地拒绝,“我可以帮你补课,却不能帮你作弊。”
莎莎就开始给他理论免写作业不叫作弊,最后开始耍赖,“这是女朋友的优待。”
霍岩看她吃饭这会儿打了好几个哈欠,“你昨晚干什么去了?”
莎莎立刻闭上嘴巴,眨眨眼,“在宿舍睡觉呢。”
昨晚上她和室友看日漫来着,好不容易借来的,大家排队,每个人能看的时间有限,必须得熬夜。
霍岩知道她的小动作,故意道:“你昨晚出去玩,夜不归宿了么?”
莎莎立刻道:“那必须没有。我有男朋友的人,怎么可能出去玩得夜不归宿?那不可能的。”
她把手放在桌下偷偷去拉霍岩的手。
霍岩却立刻把手放在桌上,不肯给她牵。
莎莎嘟嘴,小声道:“霍老师你好怂哟,我们是男女朋友,不敢亲亲就算了,牵手也……”
霍岩刚好喝水,被她这话弄得差点呛到,他赶紧咳嗽两声,又喝口水压下去。
他偏头看她,眼神暗含警告,“小姑娘嘴巴不要那么厉害。”
莎莎却有恃无恐,她知道霍岩向来克己守礼,不会对她动手动脚,而且这是在外面,她才不怕呢。
她倒是想他主动点,可他……跟个老夫子一样,一本正经的。开车的时候帮她扣安全带,悄悄拉拉她的小手就不错,亲亲抱抱举高高,那没有的。
他也太矜持啦!
他们第一次牵小手,他白皙的脸颊都能瞬间通红,后来偷摸牵手的次数多了,他倒是不会再脸红,但是耳朵尖尖还是会变成粉红色,特别好玩儿。
其实小时候他们总牵手呀,那时候莎莎他们跟着霍岩哥哥一起玩儿,走路的时候霍岩就会牵着她的手,也没见他脸红!
当然等她大一些之后他就再也不牵她的手了。
莎莎可喜欢他的手呢,皮肤白皙,手指修长,骨节却分明,而且别看他瘦高,手却挺大,能直接把她的手都包住呢,就特别有安全感。
莎莎就故意撒娇,“霍老师,亲一个和免作业,你选一个。”
霍岩的耳朵红了,肉肉的耳垂都红红的,他微微抿了抿唇角,余光扫了旁边的食客。
还好她声音小,别人没听见。
他觉得小丫头每次都在挑战他的自制力。
他是不想亲她么,他是不敢么?
他只是想让她再单纯两年,就这样单纯可爱地成长,肆无忌惮地撒娇。
要是他一旦破戒,她要是再挑战他,他就不会让她这么得意。
虽然他……也没有经验,但是他比她年长七岁,难道这七年的盐是白吃的么?
必然不能。
霍岩不动声色地深吸一口气,垂下眼眸,不看她那张因为狡黠而更加明媚的脸庞。
他知道自己小女朋友长得漂亮,小小年纪就明艳照人,让人不敢久久直视,他怕自己忍不住。
他悄悄地握住她的手,在桌下十指相扣,嗓音低柔道:“你写作业,我陪你去滑旱冰。”
莎莎和同学们有时候去滑旱冰,约霍岩他却没时间,主要是觉得自己老大不小,和一群孩子去滑什么旱冰呀。
他原本对自己的年龄没什么感觉,甚至觉得自己很年轻,可是决定让莎莎做自己女朋友的那一刻起,他就突然觉得这年龄挺扎心,时时刻刻都能提醒他点什么。
莎莎终于捞到一点好处,还和霍岩哥哥在公开场合牵手成功,虽然是桌下四舍五入也是公开场合啦,她点头同意回去就写,上课第一个交作业。
离开饭馆的时候霍岩余光扫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再一看却不见人。
莎莎好奇道:“看到熟人了么?”
霍岩:“好像看见我妈。”
莎莎:“阿姨过来找你?那你快去看看有没有事儿。”
霍岩就过去看看,却没看到霍妈。
他觉得可能自己看错了,便和莎莎一起回去,准备下午上课。
霍妈拍拍胸口,好险好险,差点让儿子看见,要是让他瞅见自己偷摸监视他,只怕得翻脸。
郑玉娟被她捂着嘴巴躲在学校小卖部的货架后面,憋得脸通红。
她挣扎开,气急败坏道:“阿姨,您这是干嘛呀,为什么不上去问个清楚啊?”
她先通过自己妈妈给霍妈上眼药,说霍岩和一个高中生谈朋友,那个高中生学习特别差,根本配不上霍岩,而且她还长了一张狐狸精脸
霍妈第一反应不是女学生成绩如何,也不是长得如何,更不是什么配不配得上,而是高中生?会不会让儿子犯错误啊?
郑玉娟见霍妈担心这个,就故意说小狐狸精年纪不大却非常有心计,会勾引男人,肯定不是好人,怕是想影响霍岩的工作和名声呢。
霍妈寻思儿子一直没有找对象的意思,怎么突然就找一个年纪这么小的?
是因为这个小姑娘才一直不找对象的,还是小姑娘一下子打动他,让他终于肯找对象?
霍妈对儿子还是很了解的,儿子从小优秀,办事也有分寸,绝对不会做不靠谱的事情,更不会找不靠谱的对象。
不过她心里还是不放心,所以就悄悄跟踪霍岩。
她之前给霍岩打电话,知道他今天来京大上课,就过来瞅瞅,寻思跟着他指定就能看到女孩子。
谁知道正好看到他带着小女友去吃饭。
她虽然没走近,可是远远瞅着女孩子身材高挑细瘦,背挺腰细腿长,行走坐立的仪态也很好,特别有气质。
再偷摸瞅瞅脸,看不大真切,只看着皮肤很白,在阳光里白得发光。
嗯,是个很健康的女孩子。
很快她就看见有人和儿子两人打招呼,他们叫他霍老师,却叫她学妹或者开颜。
瞧着这里已经公开了?
小姑娘很明显是京大的学生啊,还是霍岩的学生,那郑玉娟怎么还说人家学习很差,估计连个本科都考不上?
霍妈看郑玉娟的眼神就有些不一样了。
郑玉娟忙道:“阿姨,你看他俩那么亲密竟然也不避讳,还是师生恋,那是要犯错误的。”
霍妈:“学校有规定吗?那如果是先恋爱,后成为师生的呢?”
虽然还没和薛开颜打交道,她已经先护上了,毕竟是儿子选的,那能差么?
就是这小子恋爱了居然不和家里说,偷偷摸摸地不像话。
这不得两家家长见个面,商量一下以后的打算呐。
等霍岩和莎莎分开,霍妈就跟着莎莎走了一段路。
终于看到了正脸,小姑娘可真……漂亮!
霍妈作为一个容貌姣好的女人,在正面看到的时候都感觉惊艳,真的受到了美貌的攻击。
她可从来不知道,美貌还是一种武器呢。
这……怪不得儿子顶不住,她也顶不住。
她看了莎莎一眼,已经开始考虑怎么和对方家长见面,在哪里请客,送什么礼物,说什么话,定亲结婚安排在哪一天,到时候让他们住哪里,孩子什么模样……
已经想到她婆婆传给她的几个玉镯子和整套头面什么时候传给儿媳妇了。
这是他们霍家的传承。
郑玉娟:“阿姨,您可得好好说说霍岩,不能被狐狸精迷住,自毁前程。”
霍妈不乐意了,她一脸嫌弃,“我说小郑,你年轻轻的小姑娘,怎么说话这么刻薄呢?一口一个狐狸精的,那长得漂亮的女孩子就是狐狸精?那长得丑的是什么?□□精?”
郑玉娟脸色一变,“阿姨,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霍妈:“我没说你,你不用难受。”
她心里有事,刚要走又回头警告郑玉娟,“小郑我可告诉你,你不能乱说话。霍岩自己找的女朋友不喜欢别人插手,要是让他知道你乱告状,他八成得对你有意见。”
郑玉娟:“阿姨,我是为他好啊。”
霍妈:“那我替他谢谢你。他和女朋友挺般配,我很满意。”
郑玉娟:“……”我特么给你通风报信,是为了让你很满意的?说好的恶婆婆呢,你不得挑三拣四,对她指指点点?问问她成绩,挑剔她模样,指摘她习惯,再嘲讽一下她的家世?
怎么就看一眼,就满意了?
霍妈却没时间和她闲聊,她得去跟学校领导问问,这京大学生能不能结婚啊?不能结婚,让不让定亲啊?
要是不让霍岩和女学生恋爱,那霍岩就专心当大夫,别来京大讲课。
哎,学医可得五年呢,儿子且有得等哟。
她虽然很着急,却还是按捺住,找机会先和儿子沟通一下。
郑玉娟没想到自己给林苏叶上眼药没成功,给霍妈上眼药又被一通抢白,还被警告不要再搞笑动作。
她气死了,她是为了谁呀!
转眼两年过去。
盛夏,薛家的四合院里夹竹桃开得旺盛,花架也是花团锦簇,宽阔的庭院里洒下大片荫凉。
今儿薛霍两家要给霍岩和莎莎两人定亲。
霍岩和莎莎倒是没想那么着急,毕竟两人恋爱关系很稳定,等莎莎毕业后结婚就好,没必要先订婚。
林苏叶也觉得不着急,这会儿莎莎刚读完大二,秋天才读大三,其实等毕业后也不晚。
不过霍妈觉得莎莎要出国深造三年,霍岩也会时常出国去陪她,还是让他们先订婚更稳妥。
倒不是说怕莎莎出国飞了,而是年轻男女同行,异国他乡难免会同居,订婚有保障就不畏人言,也没什么问题。
林苏叶觉得亲家母考虑周到,一拍即合,霍岩和莎莎自然配合,也就同意。
林苏叶和薛老婆子给亲朋们打了电话,让他们来家里聚会,参加莎莎和霍岩的订婚宴,顺便也算给莎莎践行,她要出国深造。
这时候西医大夫要想更上层楼,基本都要去西方有名的医科大学以及医院深造过,再回国地位和医术也能上一个台阶。
为了照顾亲朋的时间,订婚宴持续五天,哪天方便哪天来就行。
霍妈和林苏叶一见如故,说起来也是老相识,就是之前交情不深,还是俩小年轻处对象这两年才走动亲近起来。
霍妈自然不肯让薛家忙活,直接请了首都知名的大厨,人家自带红安白案一套班子,自带食材、炊具、餐具甚至连请客的桌椅都给安排好,不用东家烦心劳神,出钱出地方就好。
原本可以去酒店,但是因为薛明翊的工作关系,林苏叶觉得还是在家里好,去酒店太高调。
霍大夫也要请来,毕竟是霍岩的叔叔。
当年在省城林苏叶和他们走得近,要是有什么要紧的病症都去找那两人帮忙,他们对莎莎也格外关注,所以莎莎学医的时候也给他们打过电话,他们还寄了礼物给她。
这会儿她和霍岩订婚,霍大夫肯定要来的。
林苏叶亲自给明春打电话,“明春呀,孟昭说你最近很忙,你今天来不了就明天,也不急。”
这会儿还真是明春和几个孩子最忙,人家顾爷爷奶奶已经过来住了好几天,顾孟昭和顾薛莹也过来住了两天。
顾爸顾妈在有了孙女以后,又工作两年,把攒的钱都存给孙女,然后就去研究他们喜欢的语言。
原本以为研究语言是清苦活,没钱赚,还得自己倒贴钱。
谁知道他们靠着写语言方面的文章也能赚不菲的稿费,耗时七年出版了一本华夏语言面面观,一经面世就直接被定为国宝级资料,被各大学中文系竞相采购。
顾妈顾妈大赚了一笔,这一次是拿版税,后续只要再版就会源源不断。
夫妻俩写完书,就不再做大部头,只零散地发表一些文章,所以这会儿轻松着呢。
他们俩早早就过来薛家住着,带着薛老婆子逛街跳舞的,过得相当滋润。
小姑电话里笑道:“嫂子,我这两天正努力腾时间呢,今天晚上保管到家。你和顾老师说一声啊。”
她和顾孟昭俩也有意思,尤其这称呼,一开始她叫顾知青,后来叫顾老师,再后来叫了几天孟昭然后就叫昭昭,还跟人家学样叫了两天孩她爸,之后叫我们家老孟,某天被老孟的桃花儿撞脸上,就又改口叫顾老师了。
她明明叫得铿锵有力,可林苏叶了解她呀,能听出叫顾老师的时候带着缠绵的情意。
挂了电话,小姑收拾一下,赶紧把案头工作做完。
小姑在公安大学进修的时候,因为优异的成绩被市局要走,一开始她在市局当副队长,很快就因为突出的表现提拔为队长、副所长。
在她的带领下,辖区内治安为之一清,相邻辖区都受影响治安也比从前好很多。
尤其八十年代严打期间,她立下了不少功劳,因为其雷厉风行的作风提拔非常快。
她做过派出所所长,后来升到市局做副队长、队长。
如今是队长兼副局。
她要回家,就把工作服换下来穿便衣。
虽然是夏天,她也习惯长衣长裤,都是运动款,不管跑步还是路上随手抓个贼什么的都方便。
她下楼的时候正好遇到一个熟人,岳心眉。
岳心眉一直喜欢顾孟昭,前几年顾孟昭跟着明春到京大这边读研究生,她也不肯放弃,努力考上京大中文系的研究生。
她考上研究生以后很得意,觉得自己这样优秀的人和顾老师才更般配。
可顾孟昭压根就不记得她,对她都没有什么印象。
当初明明她请教问题最多,他怎么可能不记得她?
他肯定是故意的!
不管她用什么方法接近,顾孟昭都不为所动,而且他忙着带女儿呢,根本没空搭理别人的闲聊。
她终于忍不住,就耍心眼让薛明春注意到她。
她就在薛明春来学校的时候,故意凑上前显得和顾老师很亲密,想让薛明春知道自己的存在。
她原想着要是薛明春打自己一顿,那才好呢,结果人家薛明春根本不按她的猜测出牌。
薛明春知道她喜欢自己老公,一点都不生气,还点点头,笑微微地道:“你这个同学,眼光不错,相当好。”
当时岳心眉都愣了,觉得她肯定是故作大方,然后继续刺激对方。
薛明春依然不为所动,就好像真的不介意,纯粹觉得她眼光好,表扬她。
岳心眉差点别憋吐血,有这样的情敌么?
薛明春说她,“你眼光不错,当然和你眼光一样好的人很多,关键我们顾老师没兴趣,所以你们眼光好那就是看花看景的好,随便看,我不至于那么小气。”
她和顾孟昭的婚姻里好像从来没有真正的矛盾,没有吵过架,他们只会为怎么厮守在一起而动脑筋。
他知道她工作辛苦,工作危险,为她担心,但是从来没有因为担心就不让她做公安,只是包揽一切家务,包括带孩子,让她专心做她的公安。
而她只为假期太少而烦恼,不能多陪他,让他和嫂子一样独守空房对不住他。
其他的那还真没,反正他们不会为谁干家务、谁带孩子、谁花钱、谁有外心这样的问题烦恼。
他们有限的厮守时间,顾孟昭只会跟她说朴实而又浪漫的情话,虽然她一开始听着没感觉,后来觉得肉麻,再后来就听入迷,喜欢听他说。
嗯,这就是他们平凡的婚姻生活。
其他的女人男人,根本插不进来。
岳心眉也终于死心,知道顾孟昭虽然好,却终究不属于自己,而薛明春和顾孟昭的婚姻,也的确有他们自己的独特的魅力。
她也就光明正大地欣赏顾老师,比如组织一个男色排行榜,把顾孟昭的大名排在77/78/79/80那几届的榜首。
后来年轻女孩子们把她们的偶像薛远征推成新一代榜首,那就不是她能掌控的。
霍岩出国归来,又占据了几届榜首。
总之,在她的带领下,首都名校男色排行榜是打出名气了。
岳心眉递给薛明春一首诗,“我送薛公安和顾老师的,祝你们婚姻城池永固,感情固若金汤。”
她一直没结婚,因为宁缺毋滥,不能摘下最美的高岭之花,那不如逍遥自在,何必把自己绑在一个普通男人身边?
不值当。
小姑拿过去塞进口袋里,“多谢。”
她刚要走,想起一个事儿,对岳心眉道:“你有空吗?”
岳心眉:“薛公安不用请我吃饭。”
小姑:“我没时间请你吃饭,我要去见个人,说几句话,想请你当个见证,证明我就是说几句话,没打人。”
岳心眉被吊起胃口了,薛公安不会又是去警告情敌吧?她立刻答应。
小姑就开车载着她绕了半个城市,然后到了军区那边,却没进首都军区而是在附近一个家属院停下。
岳心眉:“薛公安,顾老师魅力可真大,辐射这么远。”
小姑:“不是他。”
这是一个文工团出身的演员家,叫梁雪,如今颇有名气。
对方住在家属楼三楼。
两人上楼敲门,对方出来开门。
梁雪人如其名,生得皮肤雪白,明眸皓齿,是个漂亮人儿。
小姑早就打听她在家,今儿特意过来的。
梁雪:“两位找谁?”
这时候演员还不像后来那么特别,也没有粉丝整天堵门口,所以环境还是很宽松的。
小姑自报家门,“我叫薛明春,是薛明翊的妹妹。”
梁雪先是一怔,随即笑道:“薛公安你好,我听首长说起过你,请进来吧。”
小姑却不进去,站在门口道:“不用,我就是来说两句话的。”
梁雪知道她是首长的妹妹,越发和气,“你请说吧。”
小姑:“这么说吧,凡是想和我嫂子抢男人的女人,我都不把她当女人,不在我不打女人的这个规矩里。”
梁雪脸色一变,愕然地看着她,“你……薛公安,你可不能知法犯法。”
岳心眉也忙拉住小姑,“薛公安别冲动。”
小姑居高临下地盯着梁雪,“我知道自己是公安,要守纪律。不过你们不知道,我当公安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我在乎的人,如果当公安不能保护他们,那我宁愿不当的。”
我最初当公安是为了我嫂子,你猜我会不会怕丢工作就不敢揍你?
我就辞职去卖菜,依然可以过得很好。
梁雪脸色都白了,“薛公安你莫要冲动,纯粹误会,我……我只是欣赏首长,从来没有……没有其他意思。”
小姑笑了笑,“那最好了。你们也知道,我嫂子温温柔柔的又胆小又娇弱,很容易被人欺负。我哥又是个工作狂,离开家满脑子都是工作,眼里没有别的,要是有人玩点小手段很可能给他算计到,毕竟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就算我哥没那个意思,可如果真的被人算计了,那膈应不膈应人?”
梁雪忙否认,“我就是去军区汇演,碰到过一次首长,从没有私下交谈过,薛公安千万别误会。”
她是对薛明翊有意思,想做点什么,可薛明翊身边都是他的熟人,她和他不熟,根本接近不了。
她一时忍不住,想找人帮忙,估计是这里出了问题,被人听了去告诉薛公安的。
小姑:“那不好意思,打扰您了,我给您道歉,如果您有任何不满,可以去单位投诉我,我可以公开道歉。”
梁雪忙摇头:“不用不用。”
她……真的不知道薛首长的妹妹这么厉害。
她只是看薛首长不住在军区,家属不随军,就以为……人家夫妻感情一般。
毕竟他正当壮年,依然英俊挺拔,俊朗出众,而女人一般年到四十就会人老珠黄,她寻思他的妻子肯定……那他对妻子也就没有爱情只有亲情甚至厌倦,他肯定想和别人那样找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当情人。
她没想过要上位,只是想……做他秘密情人来着。
却不料还没来得及跟正主儿使劲呢,倒是被他妹妹知道了。
她都不知道是谁这么能嚼舌头,竟然捕风捉影地告状!
下了楼,小姑对岳心眉道:“多谢你帮我作证,你去哪里,我送你。”
岳心眉上车,示意回报社,她在中文系毕业后就分配去了报社工作,“薛公安,你自己的情敌不当回事,你嫂子的情敌你就这么紧张?”
小姑目视前方,“我嫂子和咱们不一样,她太温柔了,我怕她吃亏。”
岳心眉舞到自己跟前来,她不觉得如何,如果梁雪回头舞到嫂子跟前去,就算她和哥没事儿,嫂子不也得生气吗?
那可不行。
岳心眉羡慕道:“你们感情真好。”她好奇道:“要是有男人觊觎你嫂子,跟你哥抢你嫂子,你怎么办?”
小姑诧异道:“什么怎么办?那是他眼光好,能怎么办?我哥那么大本事,还抢不过他们?”
哪里用她操心?
岳心眉真是扶了,她感觉薛明春和几年前还是一个样子,并没有因为在首都市局工作就变得城府起来,也没有领导的派头。
小姑给岳心眉送到,一脚油门就回家。
顾老师带着女儿先去了,这两天她因为梁雪都没回家,顾老师肯定委屈巴巴的,得哄哄他。
到了家她先招呼一圈,然后跑去屋里给顾凝打电话,“凝姐,解决了。”
顾凝很高兴,“明春你真棒,那我就放心了。你跟嫂子说一声,我们明天到。”
顾孟昭跟着她进屋,见她急着给顾凝打电话,还神神秘秘的,他握上她的手,“说什么秘密呢?”
小姑笑道:“女人的事儿,晚上再和你说。”
顾孟昭牵着她的手去院子里,抬眼发现自己家闺女竟然爬到花架顶上去,忙道:“莹莹,下来,小心喂蚊子。”
顾薛莹一翻身,轻盈地落下来,“他们怎么还不回来呀?”
她说的是莎莎姐和几个哥哥们。
她凑到林苏叶跟前,抱着林苏叶的胳膊,“舅妈,我远征哥哥真的和潇潇姐姐好啦?”
林苏叶笑道:“他们还没跟我说呢,回头你问问他们。”
最近潇潇和大军走得近,经常去找他,就算没处对象估计也在试探期。
顾薛莹叹了口气,“哎,年轻轻的就英年早恋,啧啧,真是不会享受呀。这结婚有啥好,整天做饭带孩子,多烦。”
小姑朝她弹了一颗瓜子,“你爸给你看大,轮到你在这里吱哇了。”
顾薛莹立刻躲到薛老婆子背后去,“姥娘,你管管我妈,对我可凶了。”
薛老婆子:“哎哟喂,我管她?在这个家里,我也就比你二舅地位略高那么一丢丢。”
顾薛莹就扭头看一边的薛明翊,他正和顾三爷爷下棋呢,顾爸帮三爷爷,霍爸帮二舅,爸爸给他们当裁判,提防老爷子们耍赖。
她附耳对薛老婆子道:“姥娘,你真厉害。”
薛老婆子:“何出此言呐,要给我颁奖?”
顾薛莹:“你看你生了我二舅,我二舅又帅又厉害,我二舅又找我舅妈这么个大美人,生出我大哥二哥姐姐那么聪明好看的孩子。最关键的是,你生了我妈那么厉害的公安同志,找了一个那么俊的女婿,生了我这么一个绝顶大聪明,是吧!”
薛老婆子瞅瞅她,“那啥,我瞅着你可不大聪明,反正没有你大军小岭哥聪明,比你莎莎姐也差点。”
顾薛莹也不恼,“老太太,我也没和他们比啊,但是我比大舅三舅,还有他们家的孩子可聪明多了吧?”
薛老婆子立刻道:“那你可真没追求,对自己要求也太低了。你期末考试考了第几呀?”
顾薛莹脸色一变,立刻道:“老太太,不问考试成绩,咱还是好祖孙。”
薛老婆子就开始面授机宜,“莹莹,我和你说。你自己学习差不要紧,以后一定要找个学习好的对象。你妈,你舅妈都是这样的。”
霍妈端着托盘和林苏叶一边吃水果一边聊,说几个孩子。
莎莎和霍岩去买东西了,潇潇去找大军了,小岭三个说有工作。
正聊着,大军和潇潇回来,没想到一同来的还有四位客人,父母领着一双儿女。
林苏叶瞅着有点眼熟,想了想,那个中年男人在报纸上见过,好像是某大公司的老板呀,颜老板。
女儿生得极其漂亮,二十五岁左右,干练洒脱,穿着一身米色的职业小西装,很像职场女强人。
颜父激动道:“终于找到恩人了,真是缘分呀!”
林苏叶等人一脸疑惑,纷纷看大军。
大军简单解释一下。
来人是颜歆的爸妈和弟弟,他们小时候救过那个小弟弟。
颜父和颜母很激动,一个劲地道谢,尤其颜母拉着林苏叶的手道谢个不停。
颜歆:“薛伯伯、林阿姨,这一次多亏了薛云岭,他又救了我一次。”
说起来还真是巧,薛云岭出任务回来在机场的时候无意中发现有辆车子不正常,他跟上去观察了一下,顺手救出被迷晕的颜歆。
凶手是颜父的生意伙伴,因为不满颜父要把生意交给女儿颜歆,就生出坏心思想绑架颜歆让颜父觉得女儿不成事儿,将生意全部交给合伙人。
颜父的生意伙伴都是早年和家族有联系的人,包括小时候去幼儿园绑架颜小弟的那个男人,是颜家早年的小伙计。
颜家在建国前是大商人,开着几十家商行,家里伙计无数。建国后公私合营,他就进了机关工作,后来又被打倒劳改,76年就被请回来委以重任。
他提拔了一些很有经商头脑的人,改革开放后又一起合伙做生意。
只是没想到自己的好心却换来这样的麻烦。
他女儿颜歆从小聪明有经商天赋,后来出国留学,回来以后就帮着家里打理生意。
如今女儿学有所成,颜父觉得可以独当一面,就想把生意都交给她。
没想到差点害了她。
他感激万分,“多亏了薛云岭,要不是他,我们真的要家破人亡了。”
如果好兄弟真的害死自己女儿,那自己也不会让他好过,肯定会报仇的,哪怕坐牢也在所不惜的。
既然来了,林苏叶就邀请他们留下一起吃饭,等小岭几个回来。
中午日头毒辣辣的,下午天就阴上来,下了一场降温的雨。
薛家院子里搭了棚子,下雨也不怕,大家依然在庭院里纳凉、聊天、赏雨,热热闹闹的。
而小岭、蓝海军和陆晏笙三个却正开车往回赶。
经过图书馆的时候雨下得有点大,陆晏笙扭头看到门口一到单薄的身影,他示意小岭停车。
小岭立刻踩了刹车,“怎么了?”
陆晏笙示意蓝海军把雨伞给他。
蓝海军揶揄他,“怎么,突然转性想读书了?”
小岭回头笑道:“别是想去图书馆找艳遇吧。”
陆晏笙:“瞎说。”
他拿着雨伞下车,拾级而上走到图书馆门口,那边站着几个避雨的,当中一个女生穿着洗得发白的棉布连衣裙。
看着陆晏笙出现在自己眼前,胡小敏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又惊又喜,“陆……陆晏笙?”
几年前陆晏笙跟着小岭他们去省城的时候住在薛家,两人就认识了。
她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很奇怪,好像冥冥中有什么联系。
林婉晴鼓励她勇敢追求所爱,喜欢就告诉他,她也忍不住靠近他。
可陆晏笙性子有些冷,不耐烦和女孩子打交道,让她惊喜地是他对她不一样,至少不会凶,也没有不耐烦,只是……也不热情罢了。
她试着给他写了一封信,把自己的那种奇怪的感觉说给他听。
陆晏笙没有回信,之后也没有和她单独见过面。
她以为陆晏笙不会再见她了呢,没想到今天突然出现在她眼前,心里又酸又甜。
陆晏笙把伞递给她,“在省城的时候弄坏你一把伞,这把赔给你。”
那一次在省城,下大雨,他和小岭、蓝海军走岔路,不小心撞倒了撑着伞的胡小敏,把她的伞弄坏了。
胡小敏眼睛里有光,羞涩地看着他,“你……后来怎么没有联系了。”
陆晏笙:“工作忙。我有事,先走一步。”他转身就走近雨里。
胡小敏忍不住追上两步,帮他撑伞,“陆晏笙!”
陆晏笙回头,垂眸看她,“还有事?”
胡小敏期期艾艾,“以后……还能见面吗?”
陆晏笙微微耸肩,“抱歉,我时间不自由。”
胡小敏心里失望至极,眼里的光芒都黯淡下去,这是拒绝她了?
她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那种感觉,就觉得面善,一见就心生欢喜,她相信他也是,她甚至希望他们可以……没想到只是她自作多情了。hΤTpS://WWω.sndswx.com/
陆晏笙大步穿过雨幕,跳上车,对小岭道:“走吧。”
蓝海军:“哈哈,陆晏笙,你……”
陆晏笙:“不许乱说,不是艳遇,就是欠她一把伞,还给她。”
小岭:“白素贞就是借伞然后那啥吧?”
蓝海军:“没文化真可怕。”
吉普车在雨中疾驰远去,陆晏笙从后视镜里看到雨幕中那纤细的身影,心里那一丝异样却也随时消散。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在省城第一次见到胡小敏的时候会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曾经想要探寻,在和林婉晴打过一次交道之后果断放弃。
林婉晴的眼神让他不舒服,那里面充满了欲望和算计。
再者林婉晴似乎和薛云岭的妈妈是已经绝交的亲戚,他是薛云岭的好兄弟,自然不会为这点事儿去惹林苏叶不高兴。
他选择了疏远林婉晴母女俩。
刚才把伞送出去,心头的那一丝异样也随之消散,莫名其妙的感觉,又莫名其妙地消失,他也就不再理睬。
他们开车到家的时候,大军和陆潇潇已经回来,霍岩和莎莎也刚好到家。
庭院里热闹的说笑声和诱人的饭菜香一起飘出来。
妈妈们在吆喝,“听见马达声了,他们可算回来了!”
“快,孩子们,赶紧回家,开席啦!”
林苏叶挽着薛明翊的手臂出来迎接可爱的孩子们,不管他们长到多大,多有出息,都是她亲爱的小孩。
恰好雨散云收,天光大亮,艳丽的彩霞从西边往头顶上铺陈开来,瞬间染红了半边天空。
瑰丽无比。
一如他们灿烂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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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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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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