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全家都带金手指>第七十四章 全是爱
  石台上,已摆放冒尖儿一盆苞米瓤子。

  一个个围坐在桌边,伴着林间的鸟声、风声、溪水流动的声音,还在继续抱着玉米啃。

  秀花脚边竖着一小丛五颜六色的小野花,她没看见,抬脚就给踩着。

  看眼她老女婿啃的苞米瓤子,心里直嫌弃。

  你瞅那瓤子上,凡是有豁口的,准是她女婿啃的。

  啃的豁牙漏齿,才多大岁数呀,牙口就不敌她。

  又看眼闺女,哎、呀!这不是还有一盆吗,在那嗦啦啥。

  秀花伸手拿起一穗玉米,隔着桌子递给她闺女。

  白玉兰接过来没说话,但是仍旧没扔掉手里的玉米芯,继续嗦着里面甜滋滋的水分。

  白玉兰每吃完一穗,都会将那瓤子,嗦的再尝不出味道才拉倒。嗦的嘴酸。

  一桌子人,都在忙着吃。

  累坏了,饿坏了,也太香了。

  新下来的玉米,那真是又黏糊又甜。

  朱兴德不止啃苞米的速度最快,他还能吃菜。

  用白菜叶包上婆婆丁、野蒜瓣、小葱、黄瓜条,挑一筷头鸭蛋酱,往这些菜上均匀的抹抹,白菜叶子包紧,咔嚓一咬。

  借着菜包的咸淡味儿,再呼噜噜转圈儿咬玉米,三两口就能啃掉半根苞米。

  “这鸭子,咋没人动筷呢?满山啊,你们几个吃呀。”

  那鸭子,满山一口没碰。

  白玉兰挺心疼这位不爱言语的姑爷。

  干的活最多,最受累,却不显眼。

  因为没大姑爷能说会道,有时候就注意不到。

  也不如小女婿长的俊。小女婿那人,甭管坐在哪里,她都能瞧见。真不是她偏心眼,挡不住长相打眼呀。

  白玉兰放下玉米芯,不得不站起身给大伙分鸭子。

  她要是不分,她算是看好啦,回头这一桌子菜和酱都能吃完,鸭子却会剩下。没人好意思动筷。

  第一筷子鸭肉,夹给秀花。

  第二筷子给老头子,挑那肉多的夹。

  挨个分,到自己这,啥呀没有了,白玉兰嗦嗦筷子汤,也没当回事,接着吃饭。只有她娘看了她一眼,她闺女小豆都没注意到。

  “姐夫,喝水。”满山忽然对朱兴德道。

  还特指了指饭碗里的水。

  朱兴德啃鸭爪子的动作一顿。

  满山不是那种嘴里跑瞎话的人,是属于能少一句就少说的。不像他,有时候没实话,还废话多。

  所以,朱兴德恍惚察觉出来了,满山能说出那种话,还挺急迫的,说明这水可能对身体好。

  满山身上如他一样,莫名其妙晕倒后,带着一个惊天大秘密。

  再联系起之前,那时候他就纳闷过,以满山和小豆的性格,咋就能那么迫不期待在柴火垛就亲嘴。

  以及今天,回家了,这么多人在,也不分个白天黑夜的,见着面又要亲嘴,他想不朝仙话上寻思都不行。

  基本上,可以确定了。

  嗯,如若这水真对身体好,朱兴德心想:满山那大秘密也比他做梦要实用多啦。

  可是,眼下,咱就单说这个事哈。

  你说,他能喝吗?

  对身体即便再好也不行吧。

  听那意思,好像是二小姨子和满山的口水混合的,混在一起才好使。

  就像他和小稻一样,小稻不打大嘴巴子,他就不做梦。

  这就很让人难为啦。

  朱兴德对着这碗水,不动声色的咽了咽吐沫。

  他喝满山的口水,喝了也就喝啦。都是大老爷们,没啥的。

  可喝小姨子的,是不是不太好啊?hτTΡδ://WωW.sndswx.com/

  朱兴德看着那水,还琢磨了一下:也是怪事儿,你看,那水,他俩吐的还挺清亮的。能吐出这老些、一饭碗、纯的。

  怪就怪在朱兴德的想象力不够丰富,只能联系满山那句话去展开想象。

  “外婆?”

  秀花抬眼,以为大孙女婿要苞米,拿了一穗递过去。

  朱兴德把玉米接过来,饭碗递过去:“呵呵,我怕您老噎着,来,喝点儿水。”

  秀花没当回事儿,正好渴了,接过来喝一大口,放一边。

  朱兴德急忙叮嘱:“别剩,外婆,都喝啦。这一天干活出不少汗,岁数大的人,要勤喝水。”

  朱兴德已打算好:

  往后只要是二妹夫和二妹子递来的水,不用那小两口操心,他就会帮着打掩护,叮嘱所有人都给喝喽。反正他平日里话多,不显眼。

  毕竟,那俩人要亲成啥样才能亲出一碗,别白瞎喽。

  而自己指定是不能喝的。

  至于小妹夫?

  朱兴德瞟眼坐在身边的罗峻熙,也不成啊。咋能喝大姨子口水。

  倒是可以让家里这些长辈们多喝。

  外婆那身体正好是他心病,梦里梦到过,说那内里不好。

  这事儿,朱兴德一直放在心上。

  本是惦记着赶明寻机会,猎猪猎的少的时候,骡子能载动人,撒个谎就说有地方坐,拉外婆进城,让郎中给摸摸脉。这样才能不引起家人的担心,还能心里托个底儿。真有啥大毛病,他往后领着外婆四处去看。

  这回好啦,有了那“口水”,看起来好像还挺邪乎,且让外婆多喝一阵,过一个月半个月的,再领外婆进城摸脉。

  岳父岳母喝,也有病看病,无病强身嘛。

  包括自己祖父。

  朱兴德终于明白二小姨子为啥泡红糖水,难怪他会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

  那丝不对劲儿,原来在这。

  那么,往后,不用二小姨子费劲找借口了,他会天天主动讨要红糖水。

  他等会儿进城再买一包红糖,以防用没啦,满山小两口还得费心找借口,不知道该咋给“口水”。那俩实在人也想不出来什么聪明借口,别难为他们了。

  朱兴德盯着秀花将水全喝没,就抹抹嘴站起身,“我得赶紧下山,要不然晚上回不来啦。”

  左撇子很高兴又猎来三头猪。

  算上上回卖的,家里已经攒下四十两整银啦。

  闻言也不吃啦,要帮着女婿们忙乎忙乎,一边帮着抬袋子,一边嘱咐道:

  “别着急,要是今儿没全卖出去,就把肉拉回家。”

  朱兴德点下头。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他绝对不会让滞销的,但是也不敢说死。

  估摸再这么下去,一天三头,镇上猪肉贩子就要恨死他啦

  正说着话,白玉兰送来水囊。

  “德子,拿着,路上喝。你那伤口,用不用再缠缠?”

  朱兴德现在一看见水就有条件反射:“是我二妹妹和我二妹夫给装的吧。”

  白玉兰疑惑下:“啊,这都给你装好啦,凉哇的。”

  朱兴德:“……”

  佩服,亲的挺快。

  发现他刚才没喝,惦记他那伤口,那小两口恁是又亲出一水囊。

  眼神情不自禁飘向门口,正好满山出来在看他。

  满山要帮大姐夫将肉抬下去。

  不过,不用啦。

  不远处传来走道声。

  “谁?”

  六子和二柱子吭哧吭哧的扛着一头野猪来啦。

  兄弟呀,想你啦,你吹的牛,帮你实现啦。

  他俩真从猎户手里,收购回一头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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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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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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