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峻熙说,可以制作为箭头,小号的就叫作箭。
但更准确地说,大号的它叫虎枪,满语:“滴答”。
中间凸起,内有多面血槽,外加鹿二角。
也多数都用作独一件利器使用,而不是用于弓箭中。
这样的武器有一点好处,如若舍得花银钱,通身是铁质打造,大型猛兽挥手拍不断,且杀伤力更强,能一枪扎进厚重皮毛。
不像二姐夫制作的那箭,有时根本扎不透,全靠陷阱在发挥大作用。
这是渔猎民族,专用捕猎大型野兽虎狼狮豹的利器。
而他制作小号的,不起眼的,看起来有些四不像,是因为手中没有里正开具的猎户使用铁具证明,人家打铁匠不敢给他打。
只能含糊着先做个不起眼的,回头到家,让二姐夫再看看这东西如何,如果也觉得好,想让二姐夫这种缴猎户税的,去找里正开证明,来镇上豁出银钱打上一把两把。
一把虎枪,大概就要花上十多两小二十两银钱,但是,别差钱好不好。
“大姐夫,听我的,你拿一把。”
罗峻熙在来的路上,就已听明白二柱子和六子会加入他们的队伍。
心知,以大姐夫的为人,定会为了不让他招猪的事情露馅儿,到时候会随着他一起跑。之前在人多时,也是这么做的。
是,野猪只撵他,一路跑起来,可能会不怎么搭理大姐夫。
可是大姐夫跟着跑并不会闲着,会一路骚扰砍杀紧追他的野猪。
一旦要是将野猪惹烦了,就他大姐夫那木杆上面的镰刀,那都不是一体的,野猪挥手间就能给拍断,顺手就能将大姐夫拍飞。
这次受伤就是。
大姐夫一使劲,镰刀头飞出去了,只剩个木杆站在原地,野猪爪子拍过来的时候,他在远处看着那一幕,一颗心差些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多亏大姐夫反应快,立马团住身体滚了下去,胳膊被石头划的流血。
要是反应稍慢一点儿,大姐夫会被拍成什么样,还能不能起来,谁也不清楚。
“你怎知晓这个的?”朱兴德惊奇。
“镇上有一本杂记,是还俗僧人写的,他出家时曾去过游猎民族,里面提及生活、衣着、包括武器与我们有什么区别。另外,书院先生有本《大学衍义补》,我曾翻看过一二,里面也有记载,乱世时,有一群人占山为王,就是因为有这种利器,专门以打猎和充当雇佣军为生。”
说到这,罗峻熙坐在骡车上,面露遗憾道:“可惜我们没有箭毒木,要是有那个就好了。”
“箭毒木又是什么?”
“是一种植物毒药。以毒药渍矢以射兽,七上八下九倒地。人兽受伤只要沾点儿这个,会很快死亡。”
朱兴德挑了下眉,小妹夫看起来文文弱弱的,这开口就是要给往死里整,不就是猎个猪。
“也是从那两本书上看到的?”
罗峻熙回过神,有点儿不好意思道:“不是,是另一本介绍植物的书。”他涉猎比较广,只要给本书就能看下去。就是他们这地方书太少。
朱兴德服了。
听的他兽血沸腾,莫名其妙的也想占寒山为王。
要是真有这两样,别说野猪啦,他都想去捅狼窝,再去聊骚大黑熊,那熊掌多值钱。
用大手拍了拍六子和二柱子,“听听,人家这才叫玩。再看看你俩,就知晓闷头吃包子。”
二柱子揉揉脑袋,“大哥,咋又打人,我俩咋啦?你瞅瞅六子,你管一管他。”
一共六个包子,给大哥你留仨,他和六子理应一人一个半包子,结果六子那小子想独吞俩,那他能惯着六子?从六子嘴里抠也要将那半个抠出来,别以为他不识数。
罗峻熙怕大姐夫听过就算,那可不行:“姐夫……”
朱兴德一手攥缰绳,一手回身轻揉了下小妹夫的头,心里叹息一声。
说白了,这小子还是心理压力太大,怕他没有趁手的武器,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蜀南文学
本以为来镇上是看科举书,却不想是跑打铁那里忙乎这些。
不就是要花钱吗?
朱兴德一咬牙:“买,舍不出银子套不出狼。”
又随口吹牛道:“等赶明儿挣了大钱,还要人手一把。这就是咱家独一份的武器啦,那可是我小妹夫钻研的,往后看谁还敢惹咱们家。”
罗峻熙达到目的笑了,将包子递到嘴边:“姐夫,吃包子。”
……
骡车才拐进村,甜水就举着火把喊:“爹!”
“哎呦,小祖宗,怎跑出这么远,再被拍花子给你拐跑喽。”
“大伯奶说,拐子不拍丫头,说俺们不值钱。以前还让我和甜杆跑挺远捡柴。”
“别听你伯奶放……”屁。
最后一个字,朱兴德活生生憋回去,想起媳妇不让他在孩子面前骂人。
小稻听到她闺女坐骡车兴奋的叫声,就知晓这是回来啦。
“快洗洗,这脏的,都饿了吧。啊呀,又全卖了?卖多少钱,我的天,你的胳膊咋的啦。”
朱兴德横眼小稻,边洗手边不是好气儿小声道:“你可真是变了,难怪人说,成亲年头多了,男人就成无关紧要的。见着我,要不嫌我埋汰,要不就先问银钱,我要是不晃晃胳膊,你都瞧不见我伤,哼。”
说话语气,酸气冲天。
小稻看眼二柱子和六子都去喂骡子了,小妹夫也被小麦迎着去屋里,这才脸红解释道:“你抱着闺女,我哪能发现,自然要先问银钱。”
朱兴德也瞟眼屋里,应是没人能听见他们两口子说话,掐把小稻的脸:“你肚里那个稳当没?再稳几日,我就给你接家去,看我怎么收拾你。你别着急。”
“谁、谁着急了。”
朱兴德心想:好吧,是他着急。
最近也不知咋的啦,今早起来梆硬的。
得亏日日猎猪要费力气,要不然心头想的有点儿火烧火燎的刺挠。
稍稍收敛心思:“外婆他们呢?”
朱兴德和罗峻熙到家才知晓,那几人还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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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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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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