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她带着全家人的希望,一个人远赴大城市上大学的时候,那时候,村口那一棵歪脖子树还在,如今,脱贫政策落实到位,村里新建了一个崭新的信号基站。
村里那几间泥土建造的老房子也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水泥建筑。
墙壁都是崭新的,洁白如雪,应该刚建好没多久。
他们刚走进村里,就听到孩子们的欢笑声。
“阿彩姐回来了,阿彩姐回来了。”
随着孩子们的喊声,不少村民探头出来观望,看到阿彩,热络的很。
阿彩看着熟悉的乡亲,微笑着和大伙打招呼。
“阿彩姐姐好漂亮,她身上的衣服好白。”
几个七八岁大的孩子趴在墙头,看着身穿白色衣服的阿彩,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李婶看到自家孙子孙女爬在墙头上,立即上前揪着孩子的耳朵说道:“你们看到没有,你们阿彩姐姐就是好好读书,如今才有这么好的出息,你们想不想像阿彩姐姐那样,长大了穿漂亮衣服?”
“想!”
几个孩子齐声说到,一个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副似懂非懂的表情。
“那还不赶紧回屋里把作业给写了。”
在李婶的训斥声音下,是孩子们嬉闹的声音。
阿彩跟着李墨一行人来到村活动室,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正在忙碌的母亲。
“妈。”
伴随着阿彩的声音,原本还热闹的活动室,顿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看着回来的阿彩。
马艳梅看到自家女儿回来了,将手中的锅铲递给身旁的人,还没等对方拿稳当,就朝着阿彩跑了过来。
“阿彩,你可算是回来了,来,让妈好好看看。”
马艳梅看着自家女儿,本想上前一把抱住女儿,看到女儿身上那干净白皙的衣服,停顿了下,又将手往身上的衣服擦了擦,再三确定手上的水渍都擦得干净了,适才伸手拉住了阿彩的手。
“孩子,真的是长大了呢!”
“妈。”
阿彩望着两鬓又多了几缕青丝的母亲,眼眶有些热,她走上前,一把抱住了母亲。
李长顺站在台阶上,望着相拥在一起的母女两,顿时眼眶都有些湿热。
周遭的村民看到这一幕,不免感概,他们村飞出来的金凤凰是越看越发顺眼了呢。
当晚,大梨树村全村人欢聚在一起,简单的几个菜,代表的却是满满的喜悦。
末了,李墨他们还拿来了早就买回来收着的烟火,在院里放得噼里啪啦,好不热闹。
这一夜,阿彩家难得灯火通明,不少长辈全都围聚在一起,话着家常,道着大梨树村的前前后后。
马艳梅拉着阿彩进屋,她将箱子里已经织好许久的毛衣拿了出来。
花色有些多,与阿彩行李箱中的衣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阿彩,快试试,妈给你打的,一直放着就等你回来。”
阿彩望着母亲手里的毛衣,毛衣款式虽然老土,但是这是母亲特地为她织的,这是金钱买不回来的。
“妈,很好看,我喜欢。”阿彩说着,上前将毛衣接过,当着母亲的面试穿了一遍。
“阿彩姐你长得好漂亮呢!”
嬉闹传来,阿彩望着门口探头朝屋里看的几个女孩,她知道这几个丫头,村里几位叔婶家的孩子,她去上大学的时候,他们几个还在念幼儿园,现在估计应该上小学了。
“阿彩姐,大城市是不是很漂亮?”
“阿彩姐姐,坐飞机的感觉是不是和坐汽车一样,也是颠来颠去的呢?”
“阿彩姐,我妈妈说你以后要去外国工作,去了外国是不是就要讲外国话,不能说我们自己的话了?”
孩子们你一句我一句的问题,阿彩一时间还有些接不上来,她望着面前认真的孩子们,笑道:“你们那么想知道吗?”
“想!”
“想!”
“想!”
几个孩子们齐声道。
“想知道的话,就好好学习,到时候去你们亲眼去看看。”
阿彩说着,从行李箱里翻出了特地带回来的糖果,依次分给了孩子们。
孩子们看到糖果,连糖纸都和平日里见到的不一样,立马兴奋的拿上糖果跑去告诉大人。
马艳梅望着孩子们那高兴的样子,笑了。
“阿彩,你是我们村出来的第一个重点大学生,全村都把你当榜样,以后这些个孩子们呀,也能变得像你这样,就好了。”
阿彩望着母亲,认真道:“他们会的。”
夜晚。
阿彩躺在床上,翻看着手机,与同学和老师聊着回家以后的各种事。
手机信号是满格的。
这一点,让阿彩很欣慰,她去上学之前,那时候村里手机信号都没有,要打电话还只能到镇上去,如今,手机信号已经遍及了整个村庄。
母亲告诉她,现在大家就连去地里,手机信号也是满的。
老师告诉她,抓紧把事情处理好,尽快回学校去办理手续。
她这次回来的假期只有一个月,回来是专门办理护照签证的,假期结束之后,她就要返回学校办理后续手续,然后出发前往国外的公司工作了。
这份工作很体面,她从全村人期待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
只是,一想到去了国外,就要离开家,要很久很久才能回家,对此,她挺犹豫的。
这不是她第一次离开家了,但是却是第一次对离开家有了不舍的感觉。
阿彩回家的第二日,村里因为塌方堵住的道路终于被抢修通了。
因为时间比较紧,没等修路队的人来,大梨树村的村长就带着村民们自发的将道路抢修了。
村长亲自来到李长顺家通知,知道阿彩这次回来是专门去市里办理护照的,所以,他认为这么大的事情绝对不能耽搁半分,所以,为了早一点到市里,还专门给阿彩找了一辆面包车,嘱托司机一定要安全的载她到市里把事情办好,又安全的把她载回来。蜀南文学
在临走前,李长顺上前,将一千块钱塞到了阿彩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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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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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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