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全家都带金手指晋>第二百八十四章
  白玉兰抱着行礼,要继续赶路了,在重新铺车的时候还说呢:

  “那也太贵了,只一盘白菜片子炒零星四五片肉片,还不是肥肉片,就能好意思要咱三十五个铜板?他咋不去抢呢。嘿呦,可真敢要价。三十五个大钱,在咱村里能买多少颗大白菜了,都够炒几大锅还会有剩的。”

  且一看就知道炒的水了叭嚓。

  白玉兰很嫌弃。

  哪怕给白菜喷点儿醋,醋溜白菜,甜水爱吃那口,为孩子她也就捏鼻子认了。

  现在却是不行,那破菜一个铜板都不值当。

  左撇子正在给他亲自驯服的野牛喂豆饼子。

  现在小姑爷勾搭回来的这些牛,其中一头自从归了他,不仅是他的伙伴,而且还是他的宝。

  左撇子特意给拌着些温乎水,凉了不行,太热不行,他将手指头伸进去探了水温,哄着他宝贝牛多吃点儿。

  闻言道:“你也知道这是在外面,不是在村里。外面卖什么不贵?要想省钱,不出门最节省。你要知道,这里是前不招村、后不招店的路上。人家挣的就是这份窍钱。要不然那么多的店小二和伙夫,来这里干活是图啥呢,回家都要多走几日路。不多挣些辛苦钱,还不够费劲儿的。又赶上年节,烧饼也要比往常涨价一文。”

  说到这,左撇子想起上回女婿们回家唠嗑时说的话。

  左撇子继续道:

  “换成咱家做买卖,其实也是这样的。

  满山说那城里的庙宇,有好些是建在山上的,建的老高了。

  那些城里的贵人们也不知道咋想的,挺冷的天,外面捂了嚎风的,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我怀疑他们张嘴喝酒会有雪花飞嘴里,却非要让人送酒到山上喝。

  你说坐在炕头,用大缸子烫酒喝,最好再来口刚出锅的酸菜馅饺子,吃点儿花生米,他不舒坦吗?”

  或许没被冻透就喝辣嗓子的酒,确实比不上在外面冻的鼻涕拉瞎再来一口酒爽快,想必那样能喝出珍惜的感觉吧。

  人家图的就是个刺激。

  知道自个说着说着扯远了,左撇子又给拉回来说道:

  “有几回,满山和二柱子就是爬老高的山给送的酒,咱家德子当场就将那酒价提了好几倍。要是大伙全照你那么想,那外面的买卖都不用做了,全回家自个做饭吃得了。自个做饭最省钱。”

  在左撇子看来,咱可以不买,不去花那份冤枉钱,但咱要理解,别碎嘴吐槽。

  又一寻思,他媳妇的性子是怎么造成的?

  唉,说来说去,是他以前太穷呗。

  他有自知之明。

  以前媳妇不止顿顿在家做饭吃,那时去镇山赶集,宁可饿着也要忍到回家,从不在外面买个烧饼垫肚,而且还属于是能对付一口就对付的。是从岳母来了,饭桌才有了变化。

  又不傻,谁不知道吃好的,谁愿意对付吃?

  所以说,谁都可以嫌弃白玉兰的性子,他却是最没资格嫌弃的。

  “我来,你别干了,去帮娘抱甜水,瞧着孙女还没咋睡醒,”左撇子上前抢过行礼和兜子,又一把攥住白玉兰的胳膊道:

  “到了城里,我就不方便和你说话了。不是长辈在,就是小辈在看着。我就现在多嘱咐你两句吧,进城相中啥就买点儿,啊?好不容易出趟门,从咱俩那份分成钱里扣除,花点儿吧,别不舍得。”

  说完又皱皱眉,想起以往,他也是如此嘱咐的,可是玉兰每次都是两手空空回来。

  然后最气的人的是,过后吵架时,白玉兰还抹着眼泪抱怨他:“你说我跟了你这些年,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我给自个买过啥呀?再看看别人。”

  那时,他会顶嘴:“是我没让你买吗?银钱不是一直由你把持着?谁让你自己不买了。”

  现在再想起那些往事,好像那么说话有些气人,而且左撇子认为不能再笼统的嘱咐,要不然又是啥也没买的结果。

  “听我的,你买个金耳钉吧,就是那种金豆豆。”

  “啥?!”一开口就是金子,挣钱多辛苦,白玉兰瞪大眼。

  左撇子被白玉兰的表情惹得彻底不乐意了:“县里和我一条街的,最西头打铁铺子的婆娘都能戴个金耳挂,我看啦,她戴的有手指盖那么大。你就买个小豆豆,咋啦?咱家铺子比她家挣钱多了,至于这么大惊小怪嘛。”

  秀花在客栈结完账,抱着甜水出来就听见了这么一句。

  她多看了左撇子一眼。

  左撇子立马找岳母给评理:“娘,你说她……”

  “你等会儿,你是什么时候看别家婆娘耳朵的。”

  白玉兰经娘提醒,反应了过来:“好啊,你还敢偷摸看别的妇人。”

  左撇子有苦说不出:“……”

  算了,他还是裹紧羊皮袄子赶车吧。

  倒是没一会儿的功夫,车厢里就传出了笑声,左撇子也甩着鞭子,随着那笑声笑了。

  要说这一路赶车,只左撇子一个男人,安全问题担不担心呢。

  除非有大型抢劫,要不然不担心。

  话说回来,大恶霸劫他们一次都回不来本。图啥呢。路上有的是比他们有钱的、能在客栈吃得起炒白菜的人。

  所以如若倒霉,真遇到小打小闹的并不担心。

  因为在出门前,左小麦登上寒山捅了蛇洞,抓出两条小毒蛇,那小毒牙才霸道呢,小麦连续嘱咐三天才塞进了罐子里,随行带着。

  ……

  随后又路过一家客栈,这也是最后一家客栈。

  今日休息一晚,明日再赶一白天路,接近傍晚就会抵达府城。

  而才站在柜台前订房,秀花就笑了,左撇子和白玉兰也面露骄傲。

  甜水说出了答案。

  小女娃指着酒坛上的特殊标志,惊喜喊道:“那是我家的酒。”

  真没想到在外面,能见到自己家的酒,那里面装着自己亲手酿的酒。这也是第一次除自家铺子里看到这一幕。

  尤其秀花和白玉兰,她们一直在村里深加工,没参与销售就没见过。

  客栈掌柜的顺着甜水指的方向看过去,微挑了下眉,明白了:“朱老板是诸位的?”

  “那是我爹。”甜水扒着柜台扑闪着大眼睛喜滋滋道。

  白玉兰也笑着解释句:“是我女婿。”

  秀花乐出眼角皱纹:“我是他外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店家特意细看看花清酿故事中的主角们,感觉很遗憾其中几代穿的也太一般了,普通农妇的打扮,根本没有想象中的惊叹。要非说优点,只能说秀花和白玉兰比起同龄人看着年轻,眼睛没有那么浑浊,再一路风尘仆仆的就看不出什么了,脸上遮挡的口罩还挂着白霜,看不清面容。

  不知道中间那代的酿酒者,也就是朱老板的媳妇那一代长相如何。

  要是也这样,穿的还……故事确实就夸大其词了。

  客栈掌柜的心里作何想没表露,面上却比刚才不知身份时显得热情多了。

  这位掌柜的和朱兴德合作几次,和朱兴德很熟悉的。花清酿的送酒队伍也经常在这里落脚,

  他对戴着大棉帽子、身穿羊毛袄子的左撇子主动道:“那您就是朱老板的岳父了吧,您回身看。”

  一句话,左家几人,都有回头看向餐厅的方向。

  只略略扫过去,好几张桌上都摆着花清酿。

  “这酒在我们这里卖的很好,不少跑商的客人,会在离开时提出买些带走。就连那些脚夫,也是喝完念念不忘,直夸你家酒,除了贵没毛病,够纯。就是太贵。您不知道,还有人真是兜里钱少,只买一盅尝尝的,说是太馋这一口。”

  秀花笑了,“会有的,慢慢会有适合咱劳苦大众御寒还便宜的酒。会有一日让他们买得起,天冷赶路来一口,家里已经在试着去酿了。”

  左撇子也表态说:“虽然酿造卖给贵人的酒,势必会赚的多,你我都赚的多,这是实在话。但是比起贵人们,能卖给咱普通老百姓,让他们大冷的天赶路喝一口,或是忙完一天,累够呛喝上一口解解乏,我倒觉得那更是花清酿的福分。”

  那种便宜酒,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水酒。”

  怎么能把便宜水酒口感提升到最好,不被人骂水了巴嚓没酒味,而且选取的酿酒粮食成本还不贵,确实需要慢慢钻研。

  这也是朱兴德曾经提出的目前两步走,最要紧一步还是要以挣有钱人的酒钱为主,只有这样才能快速积累财富,扩大经营,扩大才会有影响力。

  第二步就是高手在民间,要尽量去寻找拉拢在民间的酿酒老手艺人。

  老手艺就代表着,人家能酿出便宜还口感好的酒,这就是一种本事。咱家就没有这种本事,咱家的酒很贵。

  当时,左撇子记得,大女婿朱兴德说这番话时已经喝多了,且越说越来劲儿,还提出过一个畅想,那个畅想备不住是往后几十年都会无法企及的高度。

  那就是:酿出成本低的酒,家里有一天也非常有钱了,要多多免费提供给军队。因为咱就是东北人啊,太知道那大冬天打仗是什么滋味儿。让普通士兵也能喝上酒暖暖,在上阵杀敌前助助兴,想家时,眺望着家的方向来一口。而不是像边境李将军,那么大个将军啊,现在也不敢多买酒犒劳手下的兵将。

  左家有天买卖要是做大了,一定要白供酒,给那些用命去抵挡外敌的兵将。因为大家都是为了百姓不被骚扰,边境太平。咱给那些鲜活的生命提供酒,应当的。

  左撇子至今记得,大姑爷说完这番话就喝多趴在了桌上。

  大女婿没咋滴,给小女婿说的眼泪掉下来,直赞叹家国情怀,山河无恙。二女婿也表态:“真有那一天,我举双手同意。”

  然后左撇子凑到大姑爷耳边,寻思难得一回,爷几个全都挺激动,他也表示两句呗,行不行的先别管,态度要端正。

  结果他才凑近,就听见大女婿喃喃嘟囔着:“到时,别看白给酒,好像是亏了不少银钱。但搞好了,朝廷能分给咱当个侯。”

  “……”

  多亏小女婿峻熙没听见这番话,要不然眼泪等于全给了熊瞎子。

  此时,左撇子再想起这个插曲,望着那些客人桌上摆的花清酿,他忽然就觉得,作为一个男人,真应该有一些高一点的抱负。敢想敢干一些,那没什么不好。

  虽然他以前是穷则独善其身,从不敢去琢磨一些“达则兼济天下”的事情。

  但现在,能不能做到先不提,他至少敢了。

  当晚睡在这个客栈,也没下楼吃饭,就在房间里对付一口,简单吃完还洗个澡,秀花她们休息的极好。

  第二日出来结完账已经出门了,客栈掌柜的这才看清秀花摘下面罩的模样。

  他是位老头,手上攥着银钱,直到秀花没了影子还在挑眉。

  今儿,秀花和白玉兰,包括甜水都打扮起来了。头发梳好,脸擦香香,不再捂的像个狗熊似的。

  傍晚就要到城里了。

  赶路的衣裳和进城穿的衣裳那能一样吗?对不对。美要美在刀刃上。

  所以才有了掌柜的露出意外神色的一幕。

  ——

  府城城门入口处。

  “外婆!”朱兴德摆手叫道。

  甜水搂住左撇子的脖子,左撇子还在赶着车呢,给他吓一跳。

  甜水也挥手叫人:“爹爹!”

  朱兴德看见甜水,打心眼里的笑了,笑的眼睛出了褶子。

  他是托梦给小稻,让将闺女给他捎来。

  太想孩子了。

  小稻是肚子太大折腾不起,要不然他其实也想媳妇,恨不得小稻也跟着来一趟。

  “冷不冷啊?一路没事儿吧。”朱兴德抱起甜水,对着女儿的脸蛋叭叭连亲两口,又看向岳父岳母问道。

  而秀花那面,罗峻熙和杨满山已经一左一右去搀扶了。

  秀花疑惑:“你们仨全在,买卖不好吗?没人去送货?”

  满山说:“柱子他们去了,大姐夫特意让我歇两天。还能跟着姐夫来接您。”

  很明显的,经过做买卖,杨满山现在也能多说上几句话了。性格慢慢变得外向。

  秀花仰头看向二孙女婿,连忙拍拍满山胳膊:“你确实得歇歇了,咱热闹两天你就回家去。回去看看你媳妇。放心,你媳妇肚子好着呐。”

  这一行人正说的热闹,忽然从城北方向,出现一支极为壮观的送亲队伍。

  听说正是什么侯爷的女儿,嫁到府城大官家里。

  这对于村里来的人,可真是开了眼界。头回见呐。

  秀花指着陪嫁队伍里一位极体面的婆子,问朱兴德:“她穿的那就是貂啊?”

  朱兴德眼中闪烁着一种暗芒。

  一瞬不瞬的看着队伍。

  他眼中藏着羡慕、野心、展望,还又亲了亲甜水的脸,回答道:“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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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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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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