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两日王毅回来了,已经和书院说好了,回族学读书,家里清静些,可以避免很多应酬。

  这个原主年轻又得了秀才头名,这一段时间没少请客吃饭,不然夫妻两人的钱都花哪去了,全都应酬了。

  可王毅不一样,他本身是个中年人,足够稳重,阅历也很深,回家读书也是为了避开纷扰和应酬。

  对原主的很多行为是不认同的,例如丢下老人孩子,在县城独居,有一些重男轻女的思想,对女儿不太关心,让媳妇拼命挣钱供他吃喝应酬,让老娘省吃俭用赚钱供女儿去族学读书。

  这个男人问题和毛病可一点也不少,吃喝也是比较好的,箱笼扒了个便,几乎全是绸缎的好衣裳,反而是媳妇都是普通的布衣,只有一根银簪子。

  女儿是老娘花钱照顾着,整个一个啃老族。

  李大哥之前还租他家的房子给租金,药铺也是租出去的,按年付钱,这些钱按理说供应他读书足够了,可他却还是捉襟见肘,钱都花哪了。

  这里外里一算就知道,这小子飘了。

  王毅急着置办产业,就是为了缓解一家人的生活问题,别过得那么紧张,让老娘省吃俭用,让媳妇苦哈哈的,他干不出来这样的事。

  收入稳定了,安顿好一家人的生活,才能够安心读书。

  为了不得罪同窗,正好夫子要走了,提前去京城谋活计,然后读书准备进一步科举,这个夫子是举人,所以此举是合适的。

  借口夫子要走的理由,他干脆回族学读书,照顾一家老小,和族亲联络亲近,以后也是彼此的助力。

  正好摆脱那些狐朋狗友,不读书光吃酒,任你天赋再高,也是要垮掉的。

  他收拾了简单的衣服就坐驴车回来了。

  “回来了,洗洗手歇一会准备吃饭了。”

  “娘,我和书院说好了,回助学读书,下个季度的束脩费就不交了,跟同窗们也打过招呼了,准备静心读书。”

  “好。”

  王老太太也长舒一口气,孩子真长大了,懂事了。

  “明儿你陪我去你姨母家里,和你表哥他们探讨一下学问。”

  “好的,我送您去。”

  “娘,我琢磨着买两个奴才回来,帮您干活,这样您不用那么辛苦。”

  “我们是农家买奴才是不是太奢侈了。”

  “咱家人少,我还要去茶园忙乎,有时候顾不上家里,再一个,以后还要买田庄呢,其实还是需要人的。”

  李慧看着王老太太,等她的决定。

  王毅想了想说:“娘,慧儿也是孝顺您,买个丫头帮你做饭干活也使得,有事传个话啥的也有人给您跑腿,我寻思着买一家子本分老实的,院子里这点活就给您干了。

  这不隔壁院子咱也买下来了,也不愁没地方住,家里多个人我这心里也安心些,您看呢。”

  王老太太看儿子都这么说了,想了想才点头,“那成,找个老实本分的,最好是一家子这样,不要那么多心眼的,我老了,可不想跟人天天斗心眼。”

  “听您的。”

  有了茶园的稳定收入,还有三十亩地的收入,其实王家日子不差,只不过原主之前请客吃酒是经常事,再多钱也禁不住这样花。

  “武师傅的事你找了么?要是找不到合适的,我找你姨母给你问问如何?”

  “可以呀,这反而更可靠些。”

  王毅没想到这茬上,眼睛顿时一亮。

  “那行,我给你问问。”

  王老太太自觉能帮上儿子的忙,也笑了。

  玟玟和周珲从学堂回来了,王毅朝两个孩子招招手。

  “今日夫子教了什么,功课拿出来我看看。”

  二人把功课拿出来,王毅还要在考校一番,让二人重写两张大字。

  尤其是盯着周珲补课,把之前拉下的功课还要在教教,他进学晚。

  “安心写,这几个字要重写,写完才能去玩。”

  “是。”

  盯着孩子写大字,王毅也拿出书来仔细看。

  古人学习的方式不像现代人,寒门子弟都是死记硬背自己理解,而贵人才有真正的好夫子给你教导,所以王毅才说回家读书。

  这个原主的确是天分很高的读书人,确实聪明,也足够勤奋,只是太年轻,头名秀才让他有点飘了。

  好在王毅及时穿越过来,倒是没发生什么奇葩事,也不曾丢人现眼,原主表现也很谦逊有礼不张狂,现眼的事真没有。

  周珲和玟玟写完了大字给王毅检查,王毅又抓着周珲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启蒙书的含义,好让孩子更容易理解。

  “行了,今儿到这,玟玟你教他练拳扎马步。”

  “好,走吧珲子哥。”

  玟玟带着周珲去学习拳法了。

  现在每日早晚她会给珲子用异能淬体,让身体强壮起来,周珲的饭量已经开始与日俱增,效果已经显现出来了。

  王老太太在玟玟每日的调养下,最近睡眠也踏实了,身上的小病痛也不疼了,身子骨也有劲了,瞧着可比以前强太多了。

  玟玟带着周珲练习拳法,学得慢,先学动作的标准程度,反复练,练到身体肌肉有了记忆,抬手就是这个标准为止。

  王老太太在忙乎晾晒药材,王玟玟也跑了过去。

  “奶奶我跟你学制药吧。”

  玟玟觉得这是个新技能,可以掩盖自己异能的事情。

  “好呀,你想学奶奶教你,家里还有很多医书,你可以看看。”

  “嗯。”

  老太太教玟玟辨认这些药材,都有什么作用都用在什么病症上比较常见等等,玟玟听的很认真。

  周珲练完了拳法,就拿着扫把开始扫院子,给鸡喂食,自己满院子找活干。

  “吃饭了,你俩去洗手。”

  “知道了。”

  玟玟抓着周珲去洗手。

  下午李慧炖了清炖羊肉,用肉汤做了面片,肉撕下来装了一盆,还炒了一个青菜,外加两小盘咸菜。

  “吃吧,吃肉。”

  春日寒凉,吃点肉火气才能壮。蜀南文学

  李慧给周珲碗里装了一大块腿肉,又给玟玟也扒拉了一大块羊肉,才给爷们弄。

  “娘也吃,我炖的烂糊。”

  “我自己吃,你别管我。”

  吃过饭李慧烧了水给两个孩子洗个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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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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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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