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全家都带金手指晋江>第一百六十三章 预防
  一张张金灿灿,软乎乎的饼子出锅。

  装包的时候,那饼子还烫手呢。

  正如朱兴德所梦见的那样,白玉兰帮忙烙饼烙的不圆乎,外婆给特意补救,得到嘲笑。

  外婆忙得一脑门汗说:“你懂个啥,这叫团团圆圆,过日子有时候要有些讲究的,必须要圆。”

  院子里,左撇子帮忙装完酒后,一边摸着胖骡的脑袋,一边眼巴巴地看向女婿们和二柱子、六子。

  “早些回,啊?陪考完,哪怕酒没卖出去也先回来。不怕,家里有粮,甭管发生啥也不要慌。饿不着肚子,天就塌不了。有啥事儿就托赶脚的车夫给家里送个信儿。不方便口述的就写书信,我可是认字的。”

  朱兴德背着包袱,打头走上前:“知道了爹,您也不用送,都忙去吧,家里一堆事儿,该干啥就干啥。”

  而特意赶来的罗母,正在嘱咐罗峻熙,一遍遍地小声强调:“儿啊,到了府城别遥哪乱走,好好考。你可千万记住要使劲儿考。啥都大不过它。学不进不去时,就想想娘这些年为供你的不容易,你再咬咬牙……”

  这话里,其实掺和小心思。

  罗婆子那意思是在暗示罗峻熙,别到了府城和你大姐夫他们忙乎卖酒。

  你帮着操那份心、着急挣那份钱干啥?

  甭管是赁个院子,还是住店,看书才最要紧。

  不是有那么句话吗?只要没进场,那就能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没事儿再磨磨枪也不要去干别的。

  小心思那么明显,却没人在此时和罗母多计较。

  毕竟确实是这么个理儿。

  咱一天天在忙乎啥呢,不就希望家里能出个有真本事的人?士农工商,家里出一个士,有个当官的,在这世道,那绝对会不一样,咱家是不是也能干啥有些底气?

  卖酒不缺罗峻熙。

  左家人甚至比罗母还希望罗峻熙能再出息出息。

  瞧秀花这身装扮就能看出来。

  白玉兰感觉眼睛差点儿被秀花闪瞎。

  摊完饼子,老娘非要进屋换身衣裳,那就换,反正也犟不过老娘,一天三脱三换的可能臭美了,可是,就换的这?

  秀花没脸红,白玉兰先脸红道:

  “艾玛,娘啊,你咋把小麦的黄裙子穿上啦?从哪里翻出来的,那是小麦在家当闺女时穿的,小麦穿都小了,就可想而知你这腰。

  你看你那肉都要盖不住了,快换下去,我的眼睛啊。

  再说,你都多大岁数啦?

  要是穿这一身出门,等会儿村里人会笑话。

  人家五叔他们,还有咱村里有头有脸的,都知晓咱家稀饭赶考、德子他们出门卖酒,算是两件大事合在一起,指定会出来人送。备不住已经乌央乌央的在村口站一堆了。

  到时,村里人看见你穿成这样,当面不说啥,背后不定怎么讲究呢,哎呦我天,可别给人多话柄,快脱下去。”

  不止白玉兰被秀花的打扮惊到,罗母在嘱咐儿子的同时,想抽空看眼秀花的脸色,结果看完一眼,她急忙又看一眼。差点儿以为认错了人。

  这老太太作什么妖呢。

  却不想,秀花见到罗母也急了:“把你头上那破簪子,给我摘下去。”

  罗母惊愕,不自禁摸摸头上的银簪子,这咋能是破簪子?你老啥眼力啊,这可是银的,还是特意磨的亮亮的。一点儿不乌黑。

  她就这一件值钱的首饰,平日里压根儿不舍得戴,今儿为儿子赶考才露的富。

  秀花上前,一伸手就将罗婆子银簪子摘了下去。

  摘完,抖抖自个这身衣裳裙子:

  “我这一大把年纪,为你家稀饭儿,穿一身灰黄容易吗?”

  特意找的,上面是灰褂子,下面是黄裙子,硬憋着气才勉强系上裙带子。眼下都有点要呼吸困难了。

  “要的就是赶考的、卖酒的,都一路灰黄,你却给我戴个锃亮的银饰,那闪着白光,咱俩凑一起就是白灰黄。”

  罗母:啊?

  啊啊啊,那是要摘的,罗母还问白玉兰:“亲家母啊,还有没有黄裙子了?”

  她要和婶子穿一样的。

  以前也不知道还有这个讲究,这回知道啦,往后就整灰黄色。

  搞得朱兴德他们,本来这趟出门受梦境影响挺那啥的,此时却一个个憋不住笑。

  村头。

  里正五叔看到秀花妹子穿黄裙子吸着气、扭着腰出现,差些忘记要嘱咐罗峻熙和朱兴德什么话。

  好半响,他老人家才脸通红憋出:

  “行了,早去早回。科举的,好好考,进场前,别生病。卖酒的,记住没卖不要上火,别寻思村里人会笑话,不怕。卖好了呢,切记在外面财不露白。”ΗtτPS://Www.sndswx.com/

  而村里大多数人是盯向左家的骡车,心想:那是什么造型啊?

  罗母也才发现那骡车的不对劲,她儿子隔着栏杆对她挥手,感觉像是坐在囚车里似的。

  ——

  本来,如若没做那个梦。

  朱兴德心想,他押着一车自家酿的酒,家里开辟出一条除务农的新致富路,哪怕前途迷茫,他也一定会是兴奋的。

  可现在,他看哪个都像是抢人犯。

  朱兴德帮小妹夫置办完送礼的物什,将一坛又一坛子酒送进书院后,人家不让多停留。

  他就带着满山他们,坐在书院门口的大石头上,一边喝水等小妹夫,一边审视来回出入的书生。

  满脑子转悠着:

  斯文败类。

  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他还和满山嘀咕:

  “学的多,见识的多,心眼子就多呗,看起来都挺好的,你知道那一个个心眼子里转悠的都是啥?

  备不住越是笑脸相迎的,越是一肚子坏水。

  我跟你说,不绑你,不绑我,专门绑小妹夫耽搁科举,咱们仨绝对没猜错。指定是这里的哪个人,在嫉妒羡慕,他得不到的,就想毁了咱小妹夫。

  你看看,一个穿着长衫,心眼子跟筛子似的,还浸着黑,哪像咱们就转悠吃喝拉撒,心思一穷二白。”

  朱兴德说着说着,差点嫌弃地:“呸。”

  村里妇人那套骂着骂着就要呸,朱兴德在书院门口差点自导自演起来。

  满山用眼神示意朱兴德:大姐夫,请控制控制你自己。

  与此同时,朱兴德、罗峻熙已出发的消息,送到了徐三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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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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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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