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全家都带金手指ytt桃桃>第五十七章 望眼平川大步迈向前
  别人卖肉就卖肉,爱买不买,到点收摊。

  到朱兴德这里,比唱大戏还热闹。

  也是这镇上没啥热闹事。

  大姑娘小媳妇的,把那门敞开条缝,一边纳鞋底不耽误干活,一边听朱兴德一套一套的小磕往外卖,心里跟着乐呵,盼着自家娘等会儿回来也能割斤肉,对晚上饭都有了盼头。

  要是那胆子大的小妇人,或是十岁才出头的小姑娘,没那么多忌讳,还有跑出来特意瞧瞧朱兴德的。

  谁呀,这么能白话。

  一看朱兴德头发像狗啃过似的,捂嘴痴痴笑两声再跑回家,“那人长的可真逗。”

  有那老大娘贪便宜,恨不得小跑着去叫七大姑八大姨。

  那小伙子说啦,一气儿买十斤以上还给搭点儿猪下水。一家吃不了,几家凑凑呗。

  而且平日里很会过日子的妇人,今儿也不知咋的啦,就觉得那小伙子说的咋那么有道理。

  像那鸡生蛋还是蛋生鸡,没了那鸡,谁还下蛋?

  这时候不给家里男人们肚里补补油水,还想等啥时候。真倒下啦,谁还干活,谁去挣往后买更多猪肉的钱。

  不过是这回花上几文,男人们吃饱干好就能给家里挣来更多。

  要是今日没买,家里男人累没了,到时候,盯着今日省下的几文买肉钱,就问你后不后悔,那几文钱能换回来全乎人吗?

  好,即便人还在,今日买回肉,煮了吃,在眼下活重的时候端上桌,儿子们回头从地里回来,说上一句心疼你们干活,娘才舍了银钱,那儿子们见着娘又会是个啥样的笑模样。

  所以那小伙子说的多对,一斤肉钱买不了房子买不了田地,多它富不了,少它再穷也穷不到哪去。

  可是它意义不一样,换成肉摆桌上能得来全家的笑脸。几文钱扔桌上,不过是个死物,全家面无表情。

  六子服啦,对德哥心服口服。

  忙的顺脸往下淌汗,嘴边的笑容却越来越大,想控制都控制不住。

  剩的这百十多斤从各头猪上割下的边边角角肉,到德哥手里,一点儿不夸张,那真是弹指一挥间就卖没。

  好些人来时只想买半斤一斤的,被德哥一劝,两斤起。

  最让他服气的是,德哥给人劝的,都快要把大娘婶子的家里人劝没啦,换平常,早被那些妇人挠成血葫芦。

  结果到他们走时,大娘婶子们热情说,“过两日来不来不打紧,秋收后可要来呀。”

  朱兴德拉着骡车,手上全是猪血,对这巷子里的人挥挥手。

  六子也不拉车啦,反正车空了,德哥一人就能行。

  他边走边笑,伸出脏呼呼的手拍拍德哥装钱的袋子。

  朱兴德看眼他:“是不是不一样?踏踏实实挣钱,比别人喊来人啦,咱们就心突突要撒丫子跑,还要扯着那些赌鬼蠢货一起藏起来。”

  六子点头:“是不一样。咱们干那活,经常跑的皮了扑棱的。”

  那些田地多的,可能到秋收后卖粮也和他们今日是一样的感受吧,累是累了点儿,心里想必也是这么舒坦。

  “我没有地,也没啥的,想挣踏实银钱,咱总不能去山上当猎户吧,我还没有二哥那本事。二哥能一手砍这只猪,一手扎那只猪。”

  “先把王赖子那事整明白,找个眼活嘴严面生的半大孩子跟着,安排完了你和二柱子就来找我。”

  “哥,真有踏实活计给我俩干?”

  朱兴德没多说,他也是今日受那庄子管事的启发。附近土地有好些庄子,区别在于主子各不相同。

  看看能不能让六子和二柱子出去跑一跑,问问农忙时节要不要野猪肉,还可以像今日似的,这么吆喝着想招卖,包子铺啥的都问问。

  就包括家里那面,七个村,也推车卖卖。

  总之,妹夫有那招猪毛病,这还没上山呢,也没归家两日就好几头。野猪急的都找家去啦,不去家,也在路上等着。一旦要是上山,要是量多,天这么热,根本放不住,怎么给它卖出去是个问题。

  “德哥,那不是医馆吗?你干啥去。咱不接爷啦。”

  “先不去,等会儿再来。”

  朱兴德载着六子,喝令骡子跑起来,还拧开水囊好一顿喝水,来到另一道城门。

  这面的城门是通往别的镇,那面村子也多,不像他们这面的入城口稍显人少。

  “哥几个,跟你们打听个事儿。你们那面卖猪肉的,养猪的多吗?”

  朱兴德蹲在几位拉脚把式的身边,和人说起了话。

  这个时辰,天太热,大伙在墙根和大树根下面坐着,拉脚车在那空着。

  几人都很提防朱兴德,这是啥造型啊,啊?

  衣裳有油又有血,头发狗啃,草鞋还破了用根麻绳捆,应该是穷人却拉着肥壮的骡子车,咋看咋不像好人。

  朱兴德只能先解释一番,指指血指指头,猎猪猎的,拍拍油,卖猪卖的。又拍拍装银钱的袋子。

  “所以啊,哥几个,我这不寻思问问你们,那猪出栏都要一两年,秋收没过,又没过年,好些人家不舍得杀了卖,你们那边镇上啊村里的人啊,馋肉了杀鸡啊。那多不划算。我和你们说……”

  六子这回傻眼啦,咋听起来,德哥像是在忽悠那些拉脚车夫别跑空车,整个空地拉野猪回去卖呢。让人帮跑腿当二道贩子。

  “我和你们讲,一天卖好啦,不少挣。”

  六子却越听很着急:哥,亲哥,咱哪里还有野猪给人家,再去坟圈子那里守着也蹲不来,今儿是武大郎过门槛碰巧。

  有那脑子活的,家里亲属比较多的就搭话了。

  亲属多就代表朋友多呀,你找几家,他找几家,亲戚连着亲戚,没等卖就能分没一头猪,拉回去挣点拼缝钱儿。

  朱兴德站起身,笑啦:“不瞒各位,我不止是独个的猎户,我还是附近这几座山的猎头。猎户打上来的野猪全归我管。”

  肃然起敬没?

  几位车把式,从蹲着变成半蹲直点腰:“……”

  医馆门口。

  “哥,你?”

  “你别磨叽,我新封的行不行,我二妹夫刚我介绍的活。”

  朱兴德掀开祖父所在单间的小帘,“爷,好没好点,我来接你回家。”

  朱老爷子:“……”

  本来缓差不多了,一看见小孙儿那头发和一身血,离死又不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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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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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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