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全家都带金手指ytt桃桃>第二十三章 是你让我看见干枯沙漠开出花一朵
  罗母话说的难听,让滚回去睡觉,语气也很不好,像又要发火似的。

  但实际上,只有她自个心里清楚。

  无非是借着小麦过来道歉的台阶,让儿子赶紧起来,别再跪着。

  她早就不想让儿子跪了,却不想服软先开口说话。

  可是那个犟种与她对着干,一副她当娘的不开口,他就不起的样子。

  罗母侧耳倾听外面的动静,知晓罗峻熙没有继续犟下去,心里微微松口气。

  外面,小麦要伸手帮忙。

  罗峻熙拒绝了,僵着发麻的膝盖站起身。

  小麦抿抿唇,退后一步,也不知该说什么好。

  今日峻熙哥都被气哭了,感觉全是自己的错。

  正要转身出门去厢房,手被人握住。

  罗峻熙的手,五指修长,不像大多数庄稼汉的手,厚重、有粗茧。

  但这一刻,这双稍显细弱的手却像是很有力量。

  小麦不明白拉住她是要干什么:“峻熙哥?”

  “和我回屋。”

  “可我屋在……”

  “就睡我屋,我们已经成亲。”

  罗峻熙不容小麦拒绝,大手紧紧握住带着肉坑的小手,半拉半拽,还伸出胳膊护着,带着小麦回自己所在的西屋。

  “峻熙哥,别这样,娘会不高兴的,快别火上浇油。”

  罗峻熙打断:“今夜就在这屋睡,为什么不叫夫君了。”

  ……

  罗母在东屋炕上听的真亮的,毕竟她那不孝的儿子,就没想压低声音说话。

  这给她气的,连鞋也顾不上穿就下炕,几步跑到门口又忽然停住脚。

  罗母嘴都张开了,张开好半响。

  最终,她舔了舔唇,浑身像泄气一般,重新慢慢挪回炕上:“唉。”

  然后这一宿,罗母都不知道自个是怎么混过去的。

  没睡觉,也没闭眼。

  甚至不太在意那屋俩年轻人在干啥。

  她一会儿寻思这么管儿子值不值。

  都管出仇啦,真是应了那句话:儿大不由娘。

  你看,就晚上那阵冲她喊,儿子那眼神就差明说:“你咋那么多余,你这个娘,咋那么多事。”

  是啊,给孩子养大了,可不就成多余的?该卸磨杀驴了。

  不杀干啥呀,留着她这个寡母是负担。

  将来人家有自己的小家,有媳妇有孩子,她要是还活着杵在那,去哪还得带着她,多麻烦。

  罗母过一会儿又控制不住骂自己:

  自个咋那么贱呢,你瞅瞅儿子都对她那样啦,为一个才进门没几月的外人,气巴心巴肺对他的亲娘,她却仍想着想着又控制不住操心。

  儿子是端胳膊回来的,缠的那个吓人样。

  也不知是骨折还是脱臼。

  要是骨折可遭罪,至少要养几个月。

  得亏啊,得亏伤的是左胳膊。要是右面,之后的秀才试也要完犊子啦。

  还有,他吵吵那阵是不是说,除了蛇,这又招上野猪啦?

  这要是真的……

  想到这,罗母又开始捶胸口,这回是后怕的。

  蛇,咱还能买药防着,野猪那么大个体格子,咱拿啥防呀。

  后半夜,罗母已经不骂儿子,又开始咬牙切齿骂她死去的男人。

  给烧那么多纸钱,在地底下一点儿不中用。

  上回她在坟前,特意嘀嘀咕咕一个多时辰,就求她男人那么点儿事,别让儿子再招乱七八糟的,也不知犯了什么邪,那都办不明白。

  就她男人那完蛋样,她算是看好了,即使不是个短命鬼,好好活着也是指望不上的东西。

  罗母到天蒙蒙亮时,满心满脑都在研究如何对付野猪。

  不可能不走山路的,更不可能给孩子关家里,不让去书院。

  她心里一动,想起最没用的老左家人。

  准确地说,是老左家另两位女婿,她儿的连襟。

  不是她这人现实,是真没有能再指望得上的亲属。

  总是不能告诉老林家让搭把手来回护送吧?

  这种招蛇招野猪的秘密,要是让外人、让坏心眼的人知晓,利用一番都能要了她儿的命。

  罗母心口砰砰跳,所以比起外人,还不如让儿子那俩连襟来回护送,也只能这么办。

  ……

  西屋。

  罗峻熙是被小麦扔过来的腿砸醒的。hτTΡδ://WωW.sndswx.com/

  小两口昨夜和衣而睡。

  入睡前,还都挺不自然。

  一个平躺,另一个侧过身给对方后背看,手脚感觉没地方搁,放哪都不对。

  可睡着睡着,小麦就打起横,裤腿卷到膝盖上。

  罗峻熙歪头看向只要吃饱睡好就会没心没肺的姑娘,用那只没受伤的手,小心翼翼蹭蹭姑娘干裂的脸蛋。

  一边蹭的舍不得拿开,虽然干巴,但是圆圆的、肉肉的。

  一边心里琢磨:娘那一巴掌,让小麦的脸更不像样,等会儿打听打听,谁去镇上帮捎擦脸油。

  罗峻熙慢慢坐起身,眼神又不自禁瞟过小麦露在外面的小腿。

  腿比脸白太多,可见平日里要干多少活,风吹日晒。

  放轻动作下床,用凉帕子放在小麦挨巴掌的脸蛋上,再放下蚊帐,关门,整个过程,屋里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不一会儿,磨坊里就响起推磨声。

  当小麦慌慌张张跑到磨坊时,她那位本该起早念书的峻熙哥,早已将活做完,大锅都点着啦。

  “你咋能干这个呢。”

  罗峻熙抹把额上的汗珠子,热的脸通红,回头对小麦笑:“我怎就不能干这个。”

  说完,指挥小麦去熬煮,别耽搁林家上门取豆腐。

  而他自己是来到院子,先喂鸡喂鸭,捡鸡蛋放到筐里,清理鸡屎鸭屎,再劈木绊。

  一只手不好使,就用脚踢散落的木头,用好手抡斧头劈柴。

  罗母头昏脑涨从炕上爬起,推开后窗,入眼就看到她儿子和小麦在后院笑。

  小麦胳膊挎筐,一看就是去摘早饭用的菜。手里正举个柿子,要放到她儿子手里。

  而她儿是满脸的汗,扔下斧头,接过柿子也不洗,只在衣裳蹭蹭就咬了一大口。

  自个吃也就算啦,还把那咬的埋了吧汰的柿子直往小麦嘴边递。

  人家小麦不吃,他还傻乐,恨不得给小麦拽过去强迫吃。

  瞅那样像是,最好搂住你一口我一口。

  罗母:“……”

  你俩干脆笑出声得了呗。

  你俩过了一宿,是不是忘了咱家昨夜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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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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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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