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全家都带金手指格格党>第一百七十二章 十(为秃驴竟和贫道抢师太打赏+)
  罗峻熙探头看锅里,对杨满山发出疑惑:“二姐夫,煮米的水,是不是添多了?”

  添多了吗?他还认为少了呢。

  头回做这么多人的饭。

  满山依照他的生活经验说:“没事儿,添多了,多煮一会儿就是稠粥,少添水了,煮好后就是干饭。”

  边说话,边洗菜切菜。

  芹菜和角瓜涮一涮,切吧切吧就扔锅里。

  用的刀还是罗峻熙私藏的匕首。这不是大片刀都埋在城外了嘛?

  罗峻熙想拦都没拦住:“二姐夫,不炒一炒吗?直接就和米一起煮?”感觉像是在煮猪食。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满山说:“不用炒,煮熟就是菜粥。”

  行了,不用问了,二姐夫不愿意多说话,他也明白了。

  如若水添少了,煮出的是干饭,再加上这菜,就是菜饭。

  罗峻熙用手指捏了一把从汪大娘家里买来的盐。

  赁的房子没有盐罐,更不用说勺,捏一把盐一扬,撒进锅里说:“得添点儿盐巴,人不吃盐不行。你们干活爱出汗,更要多吃点盐。这些够不够,二姐夫?”

  满山说:“锅挺大,再捏点儿。我看隔壁给大葱了,我再切点儿葱花扔锅里。”

  “好。”

  罗峻熙又抓把盐撒进锅里,然后看着从自家带来的面袋子,给他操心坏了:

  “二姐夫,咱不蒸些干粮吗?等会儿你们走,身上要揣几个饿时吃。我念书,晌午和晚上也能有干粮垫肚。”

  满山回眸看向罗峻熙,说得有道理,主要是罗峻熙需要干粮,还最好在家好好念书,别出门买饭,以免他们出门在外不放心。

  但问题来了,他不会蒸干粮。

  别看他以前自己过日子,那也不会。

  他倒是会烤肉,以前自己过时,野鸡野兔烤着吃。对付一顿是一顿。

  满山冲院子里问道:“六子,你会吗?”

  六子将抹布扔水盆里,一脸理所当然说,我哪会。我奶才死小半年,死后,我是走哪吃到哪。自从去了你左家,我就没离开左家饭。

  说完自己,还不忘补充下别人:

  二柱子也不要问了,他只会吃。

  而德哥,在朱爷爷没倒下前,是朱家大宝贝,更不会。

  罗峻熙一听,算了,还是他来吧。

  “嗳嗳?星哥,”六子急忙拦住:“别的,细粮,家里都舍不得吃,给咱几个特意出门带着,你别给做的比大饼子还噎人,那就糟践啦。”

  罗峻熙抱着盆躲开:“那我去隔壁问问。”

  隔壁汪大娘家这叫一个热闹。

  二柱子在帮忙给汪家劈柴。

  朱兴德在汪家大门口卖上了干蘑,这三两、那二两的,他起大早没出家门就开上张。

  而汪大娘在灶房里,一边干活,一边美滋滋地看罗峻熙那张俊脸。

  她已经问过好几遍:“你这次来,真是要去那红墙墙里考秀才?”

  问完也不用罗峻熙回答,又啧啧出声:“瞧瞧这握笔的手,揉出的饽饽都是那么的圆。”

  其实大娘之前有表示过,要不然干脆帮你们蒸出现成的得了。罗峻熙说,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还是自个学吧。他们要在府城待好些时日,还都很能吃,总不能顿顿麻烦大娘。

  说完就开始认真学,比做学问还认真,连汪大娘随手拿麻布擦擦手,罗峻熙都在心里记下,啊,这一步该擦手了,这是以防沾面吗?

  所以说,这几位大男人到府城的第一天早上,并没咋慌乱。

  日子过的还不错。

  吃上了干粮、喝上了稠粥,往后的菜还不用花钱,旁边院落的大娘要供。

  没人说、没人管的,饭菜做咸了,就再添瓢水。

  不洗脸先吃饭也没事儿,吃完再洗个痛快澡,满屋子光腚走也不用遮挡。

  吃过饭后,当朱兴德带着兄弟们离开时,六子关上大门,还刚中带柔吓唬吓唬巷子里的小孩儿。

  让轻点儿跑闹喊叫,家有考生,禁止喧哗。最好狗都不要叫。

  然后朱兴德再做好人,和这个抱抱拳,和那个致致意。

  搞得一大清早,买没买过朱兴德干蘑的左邻右坊,都知道这巷子里住进一拨新人。

  别看人家是乡下来的,但人家是为陪考,正经人家的孩子,顺便做点小买卖。

  别看人家长得不太像正经人,脸上有疤的,头发像狗啃的,五大三粗的,小眼吧唧的,但真不能以貌取人。

  听说,就这几个小伙子可实在了,一早帮老汪家孤儿寡母劈了不少柴。

  为人也讲究,卖干蘑主动给附近住户抹个零,说卖山货多点儿少点儿没啥,咱老乡自己采的,纯是挣点辛苦钱。

  倒是他们住在这里,初来乍到的,你们这些城里的大爷大娘就要跟着多费费心,哪都不知道哪啊。这府城可真大。

  大爷大妈就喜欢这样的孩子,能被人捧着哄着,最好还能让他们占点儿小便宜的。

  这不嘛,朱兴德出门第一站,就是打算去里面有一住户提到的巷子。

  府城极为热闹的一条街。

  那巷子里有那家住户的亲属。

  别小看这事儿。

  一般人要去哪条巷子里卖东西,要是有人烦了或是那欠嘴的,找到转悠的衙役就会被赶跑。

  可要是能提个人、敲个门,附近的人即便再反感那吆喝声,冲面子也不能很损的去找衙役。那往后邻里邻居的还处不处啦?最起码这个方便是有的,不会告发他们。

  朱兴德离开前,再次感谢一遍里面住户那大娘,也更感谢汪大娘,这俩老婆子关系好,才给帮忙联络的。

  朱兴德和满山他们本来心情挺好的。

  直到听府城里许多人提及“青城山人命按”,心情晦涩了一下。

  虽说听到那事儿定性为意外,心里一松,但咱听完心里也不舒服。

  等赶到那个极为热闹的巷子卖干蘑,当朱兴德听完几位“酒蒙子”大爷说完:

  “你还要卖酒啊?那可不好卖,咱府城的人只认有名号的酒。而且和你们县里镇上也不一样,咱这里卖酒的就是专门卖酒,你想倒手便宜些卖给小杂货铺子都不行,人家也不进酒啊。”

  他心情更是没了早上的兴奋劲儿。

  来这趟,主要就是为卖酒,酒要是卖出去,那不完了吗?

  而之所以先卖干蘑,会耽搁一两天。

  一是寻思卖干蘑的时候,先摸摸市场的底儿,总是不能啥也不知道就贸然进场。

  二是为,咱这不是没多少钱了吗?将那些干蘑先卖了,咱就能先挪用那个钱。这些天花用也好,卖酒时用做周转银两也罢,先卖干蘑主要是图能有现银。

  当晚,朱兴德他们卖完干蘑回家,嘴上不说,心里稍稍有些上火。能吃六个馒头的都吃四个。

  因为不止许多大爷们那么说,很不看好咱家的酒。

  就连他们去酒肆只简单的问了几句,都能感觉出好像没戏。

  而这天晚上,老家那面更是倒霉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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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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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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