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成功后,他们这辈子肯定吃香的喝辣的,最起码大当家,还没有玩够林子衿之前。
张青枫停下了脚步,拳头紧握,这陈大狗阴魂不散就算了,居然还打上了林子衿的主意!
简直不可饶恕!
林子衿是他的结发妻子,是他的逆鳞!
他无论如何都不会这么做!
见到张青枫停下脚步,陈大狗脸上一喜,以为对方被他打动,随即继续说道。
“虽然路已经给你们指了,你们要是自己去找清风寨的大当家,被砍了我可不负责。”
“所以,还是你还是乖乖的,先把林子衿送来给我享用几天,我帮你们搭线。”
“女人如衣服,虽然你也才穿两天,但也值得了,该放手时就放手!”
“你看村里的汉子,大部分都被张三等人带上了大草原,还没有任何好处。
你带上大草原之后,还能够吃香喝辣,值了!”
“更何况,你只需要休书一封,大草原什么的都远离你。”
陈大狗直接戳中了所有人的痛点,即使周围已经围上来不少汉子,他也毫不忌讳。
因为,他赌这些软弱可欺的村民,根本不敢!
否则也不会这么多年忍气吞声!
可是,他低估了张青枫!
“你们可真有骨气,真是男子汉!”
张青枫冷冷看着周围无动于衷的汉子,语气里充满了嘲讽。
性命,真的比尊严还重要吗?
对于陈大狗,他可不会惯着!
砰!
他转身就是一脚,直接踹到陈大狗肚子上。
陈大狗结结实实地吃了这一脚,加上平时好赌,游手好闲,身体本就发虚。
他此刻根本站不起来!
“让你口无遮拦,我今天就要好好教育你,有些话说不得!”
“至于张三他们几个,我根本不怕!”
“如果连自己的婆娘都保护不好,还能叫男人吗?”
张青枫不断对地上的陈大狗拳打脚踢,同时还扫视四周,意有所指。
这些男人,怎么会这么懦弱?
不过,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们。
这个年代,人命如同草芥,买凶杀人,只需要五百文起步!
甚至有些关系的地主富绅,偶尔不小心打死奴仆,或者家里的长工,也没有丝毫关系。
只需要花少量的银子买通衙门,死亡记录都可更改。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大武朝势弱,外忧内患。
陈大狗在地上蜷缩成一团,被打得嗷嗷直叫,根本没有时机站起来还手。
“别打了,别打了。”
陈大狗不断求饶,身上传来剧烈的疼痛,不断地提醒着他,张青枫和以前不一样,不再软弱可欺。
“艹尼玛,今后别让我再看见你,否则见一次打一次!”
陈大狗结结实实吃了一顿毒打后,张青枫转身离去。
对这种泼皮无赖,就需要采用这种狠辣的手法。
陈大狗被打得有些发懵,周围的汉子更是目瞪口呆,这还是一向和善的张青枫吗?
“张青枫,这事你给我记着,老子不会放过你的!”
虽然被毒打了一顿,但是狠话不能不放,周围这么多人看着,事关面子问题。
不过陈大狗一喊完,就连滚带爬地与张青枫保持距离,要是因为这句叫嚣,他再被打一顿那可就亏了。
见张青枫没有回头,陈大狗稍微放宽了心,正准备离开之际,这才发现异常。
“你们……你们准备干什么,我可是张三的人,和山里的大王认识!”
看见周围围上来的村民,陈大狗咽了咽口水。
“啊!啊!啊!”
“我说你们大草原有错吗?”
“你们有本事去找张三等人啊,我顶多偷看村里的寡妇洗澡……”
“啊!别打了!啊!”
“……”
随后一道道惨叫声,在村口响起。
想来,这些大草原应该被张青枫给骂醒了,才上来殴打陈大狗。
……
张青枫回到家中,林子衿一下子就看到,他手上提着精米和野鸡,不过这次她没有觉得张青枫浪费。
自家男人有了本事,改善家里的伙食,再正常不过了。
“我不是叫你先吃饭了吗,”
张青枫看见林子衿坐在餐桌上,桌上摆着热腾腾的饭菜,同时放着两双碗筷,并未开动的样子。
他敏锐地注意到,林子衿不断吞咽着口水,显然桌上的饭菜,对她极具有诱惑力。
“我在未生子之前就可以上桌吃饭,夫君待我已经很好了。如果我不等夫君共进晚餐,我有何颜面与夫君共处一屋?”
林子衿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嫁给张青枫是她这辈子最明智的选择。
在这个时代男尊女卑,如果女子还未为家里延续香火,就不能上桌吃饭。
特别是读书人,最注重这些规矩。
张青枫摒弃这些世俗观念,这让她大为感动。
“娘子,你别多想。”
看到林子衿如此,张青枫心中一暖。
“看看我给你买了什么?”
张青枫将手上的食物放下,从身上的背包拿出一件女子服饰,又拿出胭脂水粉。
“这是…夫君,你不必如此破费,嫁给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
林子衿接过衣服,还有胭脂水粉,姣好的脸上,流下感动的泪水。
她真没有奢望过,有一天也能穿得上新衣服,用得上胭脂水粉。
要知道一些特别穷苦的人家,全家只有一两件衣服,出去的人把衣服穿上务农。
而留在家里的人,则是衣不遮体。
林子衿穿的衣服是自己缝制,与手上这件相比,有着天壤之别。
毕竟,除了身上的补丁外,无论是颜色还是质地,店里买的都要比自家好上许多。
“傻瓜,这算什么?”
“都是些最便宜的地摊货罢了,等以后有了钱,再买些好的给你。”
张青枫脸上充满了柔情,一把将林子衿搂在怀里。
可惜钱太少,他只能买普通的衣物,
丝绸制作的衣服,颜色更加鲜艳,服装上还搭配有轻纱,和技艺高超的女红刺绣。
那些衣服的细节,处理得特别到位。比如袖口、衣领处搭配有各种小花和花纹,这种衣服是每个贫苦女子的梦想。
服饰虽然漂亮,价格也十分昂贵。
张青枫特地看了下价格,最便宜的都有二两左右,更贵的服饰,达到百两都不在话下。
那些名贵的胭脂水粉,价格也都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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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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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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