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自己也是抱定了主意要好好读书的。
“娘,教我的夫子很快就不教了,他要去京城了,亲戚给他说了个京城夫子的活,可以做幕僚和夫子,对京城的情况也更熟悉,下个月可能就走了。
我想着他走了我就回族学读书吧,顺便可以在族里教导一下孩子们。”
县城读书不太方便,丢下老人孩子,自己在县城过好日子,不是个事。
“我知道你担心我和孩子,可县城读书毕竟能多学到点真本事。
这样吧,我改日回娘家拜访一下,我看看你姨奶奶那边有没有合适的人给你介绍一二。”
“行,我隔三差五去请教一番也是好的,其实在书院也是自己读书,束脩费这么贵,夫子也是隔三差五指点一下,多数时候都是自己读书,不如回来读呢。”
王毅是经过认真考虑过的,他大学时读的就是中文系,加上媳妇读的是考古,对历史不算一窍不通,书还是要请人教的,但读书还是靠自己。
“行,你回来了,能和族里走得近一些,多少对你和族里都是好事。
你看你三哥他们也是在族里读书,也得了进士做了县令了,其实关键还是在于自己。”
王老太太笑着说了。
“行,既然您同意了,我下个季度的束脩费就不交了,我隔三差五去县城看看,要是姨母那边肯指点我,我就去拜访一下。”
“成。”
商量定了,王毅回县城了,李慧没跟着去,还是要把茶园的事理顺才行,还有就是管家只看茶园有点浪费了,她打算让管家买两个奴才回来伺候老太太。
她做饭不太行,也就是个家常菜的水平,以前都是保姆做饭的。
这样多个人伺候老太太也不至于看不住孩子,能减轻很多辛劳。
玟玟把那盆兰花给养活了,已经含苞待放即将开花了。
这是一株野兰花,山上采摘的,却是个名贵品种,春兰中有名的宋梅。
这种兰花的名字叫宋梅,属于梅瓣品种,特点是花开时梅瓣型,三瓣特别紧圆,蚕蛾捧,刘海舌;
有时亦能开荷形水仙瓣或梅形水仙瓣;如兰草强壮时偶有并蒂花。
老叶多呈弓形,苞叶淡红色,叶色浓绿,叶幅较宽,叶尖钝。为春兰梅瓣型中杰出名种,并被列入春兰四大名种之首。
当初玟玟就一眼认了出来,以前她奶奶养花种菜是个高手,别看老太太文化程度不高,可养花就能赚大一笔钱,她奶奶可不是穷人,也不靠儿子,自己养花就不少赚呢。
其实她自己不会养花没那个耐心,但奶奶喜欢呀,各种名贵花卉到了奶奶手里都长得可旺盛了,好多爱花的人到他家来买花,她慢慢就认得了。
王老太太见孙女在院子里鼓捣那盆花,也凑过来看看。
“慧儿,你来。”
“娘,我在这呢,咋了。”
李晖从厨房里出来,想剁点肉馅,玟玟说想吃饺子呢。
“你看玟玟把这株春兰给救活了,这株花很贵的,还是并蒂双花苞。”
王老太太认得,人家里虽然不富裕,可出身大族呀,侄儿家里可很富裕是官身,有侄儿在京里做官呢。
这也是王家村的底气,有这样的亲家,县衙也轻易不招惹他们村。
“卖了换钱。”
玟玟朝奶奶咧嘴一笑。
王老太太眉眼一动,却有了其他想法,“玟玟,奶奶和你商量个事呗。”
“啥事呀,我卖了钱给奶奶花。”
这是真心话,玟玟确实喜欢王老太太,她和奶奶很像很像,是神韵做派气质,是骨子里的东西,让她很依恋。
老太太一下笑了,搂着孙女摸摸头,“玟玟,这花能不能不卖钱,我带你去姨奶奶家串门,咱们拿它做礼物送给姨奶奶行不行,我去给你爹寻个机会,好让你叔叔指点你爹呀。”
王老太太打着给儿子铺路的意思,亲戚间送礼也很讲究,不兴送太贵重的礼物,生分了。
这兰花挺合适,一则是快死的自家没花多少钱,二则兰花清贵,送礼也拿得出手,文人都爱这些东西。
“人家能稀罕一盆野兰花?”
玟玟觉得礼有点轻。
“傻丫头,这个才好,是亲戚间走动的意思,我带着你去就刚刚好。”
带着孙女去串门走亲戚的意思,比带着李慧去显得亲热。
“那行吧,您做主吧,等开花了去还是快开花的时候去。”
“将将开放的时候最美,那个时候去最好。”
“行,我记住了,最多三五天就要开了,您要不要写帖子。”
“要的。”
老太太读书认字呢,在族学学的,一直学到十四岁订了亲才没去的,一手簪花小楷那是相当飘逸好看。
老太太将自己积攒的花帖拿出来,认真的写上拜帖,用的是墨锭也是带香味的那种,这种墨锭不便宜。
这还是原主为了讨好婆婆,自己赚钱给婆婆买的礼物,知道她经常回娘家拜访姐妹兄弟,需要用到拜帖,就给她买了一些。
“玟玟珲子,过来看看,学着,以后拜帖就这么写,字是你的脸面,字一定要好好练才行。”
老太太让孩子们学学拜帖该如何写。hΤTpS://WWω.sndswx.com/
“奶奶,你的字真好看。”
珲子嘴甜哄的老太太可喜欢他了。
“那你可得好好学本事,好好练字。”
“嗯,我记住了。”
“等毅哥回来,把这个拜帖给我送去。我带两个孩子去串门。”
“成,我记住了。”
李慧等帖子的字迹干了,收起来,等着爷们回来给林家送去。
王老太太写完帖子去做饭了,今儿孙女要吃饺子,婆媳两个一起忙活着包点饺子吃。
玟玟领着周珲在院子里,“珲子哥,你是不是要习武。”
“嗯。”
“那你先跟我学吧,来我教你先扎马步,我和你一起练。”
玟玟经过上次的事也觉得自己该支棱起来,求人不如求己,自己也该把习武的事练起来了。
玟玟给周珲摆好扎马步的姿势,然后自己也在旁边扎马步,还点了一炷香在香炉里。
“一炷香为期限,要先打基础,以后清晨起来学拳法,下午扎马步。”
“好,我听玟玟的。”
周珲是玟玟说啥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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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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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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