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笑着道。
他这个人没那么多花花肠子,就算是要找什么女人,找什么红颜知己,他一般会告诉人家,他没法给人任何的名分。
这个吴莎肯定是喜欢上了他,他也得告诉人家,最好是让吴莎知难而退,他可不想欺骗人家的感情。
“老板,你的事情我都知道,我知道你成家了,不可能再和我结婚,不过我喜欢你,并非贪图你的钱,也不要名分,我就是被你迷上了。”
吴莎没有丝毫的犹豫道:“我知道你是大忙人,但你偶尔也会来安邦集团的,到时候,你就住我家里,我的厨艺和按摩技术是真的不错,我能偶尔得到你的承欢,就已经很满足了。”
说着,她的双手已经在秦天的身上,揉捏了起来。
不得不说,这女人还真懂得按摩,她的手不仅有节奏,还有轻重缓急,让人觉得很是舒服。
虽然秦天这样的人,几乎不存在什么疲劳之感,但是被这么一双柔夷按摩着,还是很舒服的。
“吴莎,那这岂不是成了潜规则了?我可不想养你做金丝雀啊,你可是知识女性,做金丝雀太埋汰了你。”
秦天一边享受,一边问道。
“这不是潜规则,这是我自愿的,我可不会把自己当金丝雀,我会继续在安邦集团工作,把财务上的事情把关好。”
吴莎继续在秦天的耳边吹气如兰。
“以后我几乎不会怎么来公司的,你还是找一个对你好的人吧,我看文忠律师其实就很不错,你可以考虑考虑。”
秦天道:“韶华易逝,说句不好听的话,你已经不是少女了,青春保持不了太多年;。”
在吴莎这样的美女面前,他并未丧失理智。んτΤΡS://Www.sndswx.com/
但是他也没有大煞风景,直接将吴莎推开。
毕竟他和吴莎就这样在办公室里面这样聊聊天,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文律师的确是好人,甚至要不是您的出现,我虽然拒绝过他,但是只要他继续追我,我说不定会答应他,但是你的出现,如春风化雨,我的心里有了你,又怎么再能看上这些俗世的人物?要怪就怪老板你太优秀了吧。”
吴莎一边给秦天按摩,一边叹息道。
其实秦天想说,他和吴莎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是修士,将来有一天甚至会离开地球,去遨游星际,他也就打算少在俗世留情了。
但他还是什么也没说,他不想让吴莎伤心。
他会在以后和吴莎保持距离,让吴莎慢慢忘记他,以后吴莎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自然会成就姻缘。
“吴莎,再给我按摩几分钟我就得走了。”
秦天的心中拿定了主意,随即道。
其实,和吴莎在一起,在办公室里面这种温柔乡享受,还是很舒服的,而且,因为这里是办公室,还给人一种额外的刺激。
他要是不走,还真的容易沦陷在这温柔乡里面了。
毕竟他不仅仅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还特别的精力充沛,万一他没忍住,把吴莎那个啥了,总得负责。
真正的男人,可不能穿上裤子就不认账。
“老板,是因为我的技术不行吗?”
吴莎撒娇道。
这女人,几乎已经挂在他的身上。
其实,吴莎此时也很享受,因为秦天的身上,有股这种的男人气,很阳刚,让人觉得舒服。
“你的技术很好,我也很享受,但是我已经和马开朗老爷子约好了时间,去马家给马听雪治病,因此我等下就要走了。”
秦天解释道。
他只能找借口开溜了,不然的话,只怕真的要犯错误了。
“老板,还真是可惜了,我还想多为你服务呢。”
吴莎有些失望道。
她对自己还是很自信的,她正是最美的年纪,这般火力全开要拿下一个男人,那是相当容易的事情。
五分钟之后,秦天离开了财务部总监室。
他心想,这个办公室是再也不能来了,这个吴莎简直就是个妖精,要是进了这盘丝洞,要离开可是需要极大的毅力的。
很快,秦天就和马开朗老爷子汇合,驱车前去马家。
马家住在金州的老城区。
大概二十几分钟之后,两人就到了。
此时,已经是傍晚了,夕阳西下,照在老城区的青石板路上,照在古旧的城墙上,特别有历史的沧桑感。
马家住的是一个四合院,看起来古色古香。
这四合院,是马家祖传的,虽然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但没有一点破败之感,因为在几年前,马家还对这四合院进行了彻底的改造和返修,因此看起来很精致。
秦天和马开朗刚下车,就看到一个六旬男子急急忙忙一边打电话,一边往四合院里西厢房走去。
“父亲,您回来了……出事了……”
六旬男子看了一眼马开朗老爷子身边的秦天,欲言又止。
此人是马开朗老爷子的儿子马魁首,也是马家的现任家主,马家的事务一般是他在管理。
马开朗老爷子虽然身体硬朗,但只平时只是只醉心医术,为人治病,他早早退下了家主之位,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要为马魁首的女儿,也就是他的孙女治病,这需要耗费许多真元精力。
“是不是听雪的病加重了?”
马开朗连忙问道。
他知道儿子马魁首只说出事了,而不说具体的,就是因为秦天是个陌生人,马听雪这个人,这个病,都是马家绝密的,不能让外人知道。
“父亲……”
马魁首见马开朗竟然当着秦天的面说马听雪的事,顿时给了个眼色。
以往马开朗老爷子都很注意保密,今天这是怎么回事?
“魁首,这不是外人,这位是秦先生,是来给听雪治病的,听雪的病有救了。”
马开朗却道。
马魁首顿时一愣,他女儿马听雪的病马开朗自己都治不好,现在找来这么一个小年轻?
要知道他父亲是金州第一神医,在全国应该也是前五的存在,这个年轻人就算懂医术,也不可能超过他父亲吧?
他觉得他父亲不会是因为最近马听雪频繁发病,太过于劳累,有些臆想了吧?
毕竟马开朗甚至比他还想治好马听雪的病,而马听雪发布的时候,唯一能安抚住马听雪的人,就是马开朗。
“还愣着干什么?马上带路!”
马开朗见马魁首没接话,就知道自己这个儿子轻视秦天。
但马魁首还是没动。
“马魁首,你听好了,这是秦天先生,也是安邦集团的新老板,你应该知道消息了,我因为常年给听雪治病,阳维脉受损,病入膏肓,就是秦先生当场治好的,你敢怠慢和轻视秦先生?”
马开朗老爷子怒了。
要知道秦天是龙主和上将军,医术也绝对是当时第一人,可容不得马魁首对其无礼。
万一秦天觉得马魁首的态度不好,心里不爽,一走了之,那么这个世界上很可能再也没有人能治好马听雪的精神之症了。
而马听雪最近发病很频繁,已经等不起了。
“老爷子,你病入膏肓?你这是被人骗了吧?”
马魁首知道了秦天就是安邦集团的新老板之后,更加以为自己的父亲是被秦天忽悠了,因为他觉得马开朗的身体一向是很好的,怎么会病入膏肓?
而秦天的名声,他知道,这是一个赘婿,还坐过牢,然后又抱住了别的女人的大腿,这次秦天能成为安邦集团的新老板,肯定是因为苏白帮忙。
在内心,他是最看不起这种人的。
现在,马开朗竟然说秦天医术这么厉害,他怎么能相信?
他觉得马开朗是老糊涂了,被秦天给忽悠了。
他认为秦天是贪图马开朗在原金氏集团现安邦集团的百分之五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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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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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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