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幸好没有准备,否则怎么会出现这种真实效果?
林可薇这一坐,下半身可都泡在了水里,换了是在地球的娱乐圈,根本不可能拍到这种镜头。
这是观众们的福气。
再说林可薇这也算出污泥而不染了。
邬阳先把水桶放好,再把手伸了过去,想要拉林可薇起来。
“别急!”
邬阳微微一愣,别急是什么意思?
难道这姑娘还觉得这冬水田里的泥巴,有那什么海底泥的效果,想多在里面泡一会儿?
但即便这烂泥能够美容,人家也是敷在脸上的好不好,你坐在里面是想美哪儿呢?
就在邬阳还不懂她的意思是,林可薇又继续说道:“我坐住它了!不能让它跑了!”
“那你把它抓住不就行了。”
“我哪里敢抓啊,你来抓!快点啊,要跑掉了!”
邬阳:……
咳咳,摄像机请自觉地往旁边转一转,或者拍一下天空的美景。
“这一段必须要剪掉哈!”林可薇也意识到不对,赶紧说道。
虽然朱导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也只能无奈地点点头,很多事情大家心知肚明,真不能为了博人眼球做得太出格。
“你快点啊,真要跑了我跟你急!”林可薇催促道,“害我摔了一跤,我必须吃它的肉!”
邬阳心道女人的心狠起来真可怕,人家不就是想找个安全的地方,你至于么。
不过想归想,抓还是要抓的,这么大一条鳝鱼,够他吃好几口了。
把手伸进泥里,邬阳很快摸到了那条鳝鱼,正准备用“锁骨”大法将它抓了出来,但这家伙却十分狡猾,而且力气很大,死命往泥里钻,邬阳只好死命往泥里抓。
还好林可薇坐得结实,不然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废了老大劲,邬阳终于成功把鳝鱼抓了出来,洗了洗扔进水桶,这才把林可薇从泥里拔出来。
邬阳脱下外套,让林可薇围在腰上:“赶紧回家换换,别着凉了。”
“嗯。”
也不知道为什么,林可薇的声音小得像蚊子,脸都红到了耳根,估计是被这么大的鳝鱼吓的。
等林可薇走了后,邬阳又随意抓了几条,估计今晚够吃就上了岸。
李轩和目山河也抓了不少,两个桶合起来,怎么也有十斤。等会儿去掉骨头和内脏,估计还能有五斤肉,再弄上两个素菜也勉强够一顿了。
“回去吧,不能涸泽而渔。”
回到家里,大家打井水洗掉身上的淤泥,目山河麻利地开始做饭,邬阳、李轩和林可薇拎着锄头又准备去挖点竹笋。
这个季节的竹笋已经不够鲜嫩,所以浪费比较大。
邬阳记得小时候,家里竹林里的竹笋,除了冬笋,其它是绝对不允许挖来吃的。
因为那时候农村还要编织大量竹器,大到背篓、箩筐、簸箕、晒垫、斗仓、斗篷,小到扫帚、刷子,或者是编成篱笆围住菜地,不让鸡去糟蹋,所以每年都要用大量的竹子。
要是把竹笋挖了吃了,自然就没有了新竹子长出来。
不过现在竹器用得少了,大家晒粮食都是水泥地,篮子、背篓什么的换成了塑料袋,年轻人也没有几个会编织竹器。
“阳哥,”一边挖着竹笋,李轩很是期待地说道,“明天我们去山里采蘑菇好不好?”
“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林可薇也立即附和,“我从小就梦想去山里采蘑菇!”
邬阳心里呵呵一声,果然是城里人啊。
“这个季节还没有蘑菇?”
“啊?蘑菇还要分季节吗?”李轩道,“菜市场不是天天都有蘑菇卖吗?”
“那是人工培育的,而且冬天需要温室,”邬阳道,“野生蘑菇的话,要等天气暖和了才会有,特别是夏天雷阵雨过后,蘑菇就长得特别快。”
李轩和林可薇都露出了失望。
“不过这个季节也有一种蘑菇会长出来。”
“什么蘑菇?”
“鸡枞菌。”
“不会吧,真的吗?”
鸡枞菌可是个好东西,就算没有吃过也听说过。
这几年的鸡枞菌,品相好的卖到上百块一斤,品相普通的也要四五十块,关键是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得看运气。
在大城市里的话,基本就跟鸡枞菌无缘了。
“那我们明天去找!”
“你们去吧,祝你们好运。”
鸡枞菌是从白蚁窝里长出来的,而且生成的条件非常苛刻,能找到一堆那就是天大的好运。
回到家里,夜色已经黑了下来,节目组刚才派来了电工,把外面凉棚里接上了两盏灯,今晚大家就能在外面吃晚饭了。
没过多久,一盆鳝鱼端上了桌。
目山河不愧是专业的厨师,这盆鳝鱼真的烧出了那种特别的香味,邬阳甚至听到一旁的摄像都在悄悄吞口水。
没办法,野生鳝鱼加上泡椒、泡姜,再放一些藿香烧出来,还真没几个人能抵挡住这样的香味。
另外还有两盘火腿炒笋片,外加一大锅白米饭。
李轩今天累惨了,所以也成了吃饭大户,一个人就吃掉五碗米饭。
邬阳自然也毫不客气,直接换了个大盆装饭,然后把鳝鱼盆里的汤倒掉了一大半泡饭,让目山河直呼内行。
一顿简单但又非常丰盛的晚饭之后,按照惯例要坐下来喝喝茶、聊聊天,或者玩点小游戏。
昨天晚上玩了成语接龙,今晚多了个李轩,邬阳还没想好玩什么。
“要不我们来唱歌?”李轩提议道,“最近我练了好几首歌,应该能拿得出手。”
“新歌?”目山河问,“谁写的?”
“当然不是新歌,”李轩幽怨地看了看邬阳,“阳哥最近都没空。”
邬阳觉得也是没谁了:“你要唱歌还非等我给你写?你就不能让别人帮你写?”
“那不行。”李轩摇了摇头,后面还有半句“别人写的都不行”本来已经到了嘴边,硬被他给吞了回去。
这话说出去太伤人了。
话说现在他是把大家的胃口都养刁了,李轩就不说了,林可薇、米琦也是,私下里已经多次说过,是真看不上别人写的歌了。
“那这样吧,”邬阳想了想,道,“我们今天晚上来群策群力,给这档综艺写一首主题曲,你们觉得如何?”
“好啊好啊,”林可薇举双手赞成,“你们负责写,我负责唱!”
“我是没问题,”目山河笑道,“因为我根本帮不上什么忙。”
“我也同意,但我能唱吗?”
“嗯……恐怕不行,毕竟你不是常驻嘉宾。”
李轩:……我活都干了一整天,就不能让我唱两句?
“不过你也别失望,回头我单独给你写首歌。”
有了邬阳这句话,李轩立即就爽了。
现在圈里都在说一件事,那就是只要邬阳还在写歌,那别的歌手真的要准备改行了。
没办法,太霸道。
要是他只写给自己唱也就算了,但他偏偏写给好几个人唱,男声、女生、组合,甚至连广场舞歌曲他都写,产量还贼高,每个月的新歌榜都霸占,其他人是真的没多少活路可言。
“那——”林可薇眨了眨美丽的大眼睛,问,“你已经写好了吗?”
“写好了。”
其他人:……
要不是都知道邬阳写歌超快,大家绝对会以为是他早就写好了,放到这个时候拿出来的。
但了解邬阳的人都懂,他说是现写的,那就绝对是现写的。
“那还等什么呢?”林可薇道,“赶紧唱来听啊!”
“不急,我去跟导演商量一下。”
邬阳双手插兜,走到工作人员面前:“朱导,怎么样?主题曲我写好了,你就说能换多少粮食吧。”
朱导:……
他是真没想到,邬阳还会有这一招。
其实节目的细节方面,他是真没有跟邬阳提前商量和打招呼,就为了个出其不意的效果,让节目看起来有意思点,而不是那种一看就是有剧本的综艺。
可没想他是真的低估了邬阳的能力,昨天抓鱼,今天抓鳝鱼,现在又要写歌换粮食,每一招都让他措手不及。
但又不能不要。
这可是邬阳写的歌,以他现在的名气,说不定就靠一首歌就能带红一档综艺。
“十斤肉。”
“你当我们缺心眼儿呢,”林可薇毫不客气地叫了起来,“怎么也得二十……”
“咳咳咳!”目山河赶紧打断她的话,“五十斤猪肉差不多够了,另外再加五只生蛋的老母鸡。”
所以说要东西这种事,还是目山河拿手。
猪肉少了自然不行,但多了也不行,五十斤分开了放冰箱估计刚好。
至于鸡,那是用来生蛋的,这样大家每天都能吃上鸡蛋,再也不用受节目组辖制了。
朱导身边实在找不到人商量,最后想了想,给肉也没关系,节目组不还掌控着大米、面粉么。
“可以。”
成功谈成了一笔交易,邬阳几人兴高采烈地回道凉棚下。
邬阳从节目组那里拿来了吉他,邬阳让李轩和林可薇拿了两只桶倒扣在面前,当架子鼓用。
“这首歌呢,是送给在城市里打拼的人们,现在的人生活压力太大了,希望大家别累坏了身体,偶尔还是回到农村里放松一下,感受感受大自然的宁静和美丽。”
“这首歌的名字呢,就叫《稻香》吧。”
邬阳说完,手指轻动,吉他声和敲捅的声音,在宁静的小山村里响起。
“对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
“跌倒了就不敢继续往前走。”
“为什么人要这么的脆弱堕落?”
“请你打开电视看看,”
“多少人为生命在努力勇敢的走下去。”
“我们是不是该知足,”
“珍惜一切就算没有拥有。”
“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
“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
“微微笑,小时候的梦我知道。”
“不要哭让萤火虫带着你逃跑。”
“乡间的歌谣永远的依靠,”
“回家吧,回到最初的美好。”
……
歌声在宁静的夜晚飘荡,打动的,却是每一个人的心。
在场不管是邬阳、林可薇,还是工作人员们,大家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情感,内心深处有个最柔软的角落,装着一个叫做家的东西。
被邬阳的歌声轻轻一撩动,心就已经飞越万水千山,回到了家人的身边。
林可薇也真想回家了。
说真的,她在外面工作很少想家,因为回到京城那个家里,也是自己一个人。所以自己的家,又是在哪里呢?
林可薇想起了公司的宿舍,或许现在她最想回的地方,就是那里了。
邬阳继续弹唱着,心思却比任何人都飞得远,甚至已经超越了这个宇宙的极限。
在场没有人比他离家更远,也不会有人比他更想家,想念那个美丽的星球。
而这些歌声,就是他对家乡最浓郁的思念。
一首歌唱完,邬阳见大家都想家了,便提议今天早点洗洗睡。
累了一整天,大家也确实都很困了,所以都非常赞同他的主意,李轩最先冲进了浴室。
“今晚我跟老目住一个房间吧,”洗得香喷喷的李轩道,“阳哥那边太挤了。”
邬阳不由摇了摇头,这小子人小鬼大的,他的房间很挤吗?
不过也好,一个人睡可以打打坐。
昨晚他试过了,躺着练习体内的那股暖流,效果要比打坐差一半以上,不过昨晚是特殊情况,以后只要有条件,还是要打坐练习的。んτΤΡS://Www.sndswx.com/
回到卧室,邬阳用毛巾盖上摄像头。
节目组也真是,卧室这种隐秘的地方也不放过。
正准备开始打坐,突然房门被轻轻敲响。
邬阳眉头微皱,难道是工作人员来找他说明天的拍摄?
但打开门一看,外面站着的,竟然是林可薇。
“什么事?”
林可薇没有回答,而是指了指屋里的摄像头。
“盖上了。”
林可薇这才走了进来,但看起来有点扭扭捏捏的,也不知道要干什么。
“有什么事就直说吧。”
“确实有件事,”林可薇小声道,“我就想问你一下,今天在水田里,你是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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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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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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